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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浙江九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果蔬汁及其他饮料工厂项目 |
桐乡市凤鸣街道洲甸公路北侧、民茅线东侧 |
浙江九诺食品有限公司 |
杭州嘉绿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3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15万吨果蔬汁及其他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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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钱塘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码废气、投料废气、吹瓶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沼气发电尾气、化验废气、硝酸调配废气、食堂油烟等。吹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沼气收集脱硫脱水处理后用于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尾气经SCR脱硝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加盖收集再经“碱喷淋+除雾塔+光催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危化品包装、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弃物、废灯管等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滤渣及滤芯、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不合格品、滤渣、废过滤器、果梗、果核、一般废包装、废脱硫剂、废过滤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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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