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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源信息 | |||||
| 公告标题 | 轻客分公司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项目 |
来源单号 | BID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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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寻源公告 |
招标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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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从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1 |
有效期至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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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联系人 | 王伟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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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描述 | 采购2台40m3共80m3冷冻式干燥机、1台40m3吸附式干燥机,提升喷漆质量、降低漆面返工率,最终优化生产流程并降低运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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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 |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具有整机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资质;机械零部件加工;机电产品销售;弯曲校正装备或代理销售等。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成立时间满三年(即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须满三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三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能力,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企业需提供最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投标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需提供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9、投标人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10、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工集团员工及其亲属。 11、投标人没有被山东重工集团列入黑名单; 12、投标人具有较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13、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4、投标人因自身瑕疵行为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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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参与招标后可查看附件 招标文件评审表.JPG 156KB 轻客分公司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项目-招标文件.docx 202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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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协议 | 轻客分公司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项目-采购合同.docx 30KB 批量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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