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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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6:26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14887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明浩塑料造粒扩建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界头路2030一号一楼

厦门明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明浩塑料造粒扩建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界头路2030一号一楼,扩建项目投资50万元,主要进行废塑料造粒,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约1500m2,现有项目年产EPS塑料米5994.03t、EPE塑料米1998.01t、EPO塑料米1998.01t,扩建项目新增年产EPS塑料米999.005t、EPE塑料米999.005t、EPO塑料米999.005t、EPP塑料米999.005t,全厂年产量合计为EPS塑料米6993.035t、EPE塑料米2997.015t、EPO塑料米2997.015t、EPO塑料米999.005t。

(1)水环境影响结论

扩建项目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项目废水及其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可以看出,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COD、BOD5、SS、氨氮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2-2018)中规定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主要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扩建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在当前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情况下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以及臭气浓度)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扩建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和变化。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扩建项目设备的噪声经采取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噪声值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自然衰减,到达厂界的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送至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睿科集团实验室仪器研发生产及实验耗材整合搬迁建设项目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舫山南路809-3号楼

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祯瑞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代表人为林志杰。目前企业在厦门市设有两处生产经营场所: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项目生产场所为租赁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12501.08 m²。项目建成后,全厂统一布局,生产规模调整为:自动固相萃取仪500台/年、均质器150台/年、浓缩仪500台/年、移液工作站100台/年、微波消解仪200台/年、垂直震荡仪200台/年、加热仪200台/年、冷凝仪200台/年、加压流体萃取仪100台/年、净化柱100万支/年、萃取盐包80万支/年。

1、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已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清净下水水质简单,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量为3950.75t/a(15.803t/d)。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溶解性总固体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仪器生产设备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颗粒物),胶水、乙醇、正己烷使用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甲苯表征),实验室耗材生产车间投料、分装过程产生的微量粉尘废气(颗粒物)。

项目拟将实验室仪器生产区域设置为密闭车间,生产过程门窗常闭,胶粘剂上胶工位、仪器设备测试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由风机引至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由1根40m排气筒(DA001)排放,拟设风机风量为4000m3/h。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为49.10mg/m3<60mg/m3、排放速率为0.1964kg/h<1.8kg/h,可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2其他行业标准排放限值。

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为0.20mg/m3<5mg/m3、排放速率为0.0008kg/h<0.3kg/h,可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达功能区标准。

项目投料、分装过程在耗材产品生产车间内进行,投料、分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投料、分装粉尘无组织排放较少且均位于室内生产,建设单位通过定期清理密闭破碎房地面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较少且均位于室内生产,建设单位通过定期清理密闭破碎房地面粉尘,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拆包、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材,布袋除尘器、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利用处置。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胶水使用完后产生的废胶水瓶、醋酸钠、氯化钠等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空桶,测试产品后产生的废乙醇与废正己烷及废溶剂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空压机维护保养产生的产生废液压油、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劳保用品、沉淀池产生的污泥。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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