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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29670.0000
区域:广东省
地市:清远市
区县:连州市
不含专项债的资本金(万元):6170.0000
项目领域:
申请专项债总额(万元):23500.0000
建设期:2023-2026
运营期:2027-2045
预期收入(收益)(万元):94192.6422
成本:24762
收入来源: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本项目建成正式运营后主要收入包括建筑垃圾处理费收入,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再生骨料、粉料销售收益,可回收物回收收益,沼气发电收益。
建设内容: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设施1座,占地面积约50亩,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处理能力约30万立方米/年;城市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1座,处理能力约2万吨/年;开展垃圾分类梯级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处理能力约3.5万吨/年;新建垃圾沼气发电设施1座;协同处置餐厨垃圾约3.5万吨/年;开展固废处置场地周边生态整治工程约195亩。本项目分5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连州市垃圾沼气发电设施建设和生态整治工程,第二部分为连州市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第三部分为连州市垃圾分类梯级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第四部分为连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第五部分为连州市餐厨垃圾处置工程。
主管部门: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本/收入:26.29%
会计所:深圳中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覆盖倍数:2.68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