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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1924.4400
区域:湖北省
地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区县:咸丰县
不含专项债的资本金(万元):4624.4400
项目领域:
申请专项债总额(万元):7300.0000
建设期:2024-2026
运营期:2026-2046
预期收入(收益)(万元):14877.8400
成本:17217
收入来源:居民垃圾处理费收入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并整形;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对县城当前环卫设施全面升级;封场后土地再利用,根据可研报告内容考虑布置分布式光伏发电;场封场把曲江垃圾场内50,000立方米垃圾转运至代家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1)垃圾处理场拟对垃圾处理场进行封场并整形,总容量为550,000立方米,加固垃圾坝3,612平方米、垃圾场四周帷幕灌浆、垂直防渗、进场道路6,600平方米、石笼353立方米、封场覆盖膜27,602.9立方米、坝前(后)积液井、场区防渗系统、截洪沟维修3,200m、封场工程、分布式发电厂(1000kW)、长*宽*高分别为32*16*8m,平面面积200平方米,二层、厂区边坡处理。(2)中转站布置本垃圾处理厂进行封场后需增设两处垃圾中转站,拟建中转站容量为50,000立方米,占地约5亩,内设垃圾中转站管理用房、厂房等。(3)环卫设施垃圾场封存后不再选择新的垃圾场,而改用环卫设施运输设备,运往恩施市垃圾发电厂处理。因此本项目配套环卫设施,并对县城当前环卫设施全面升级,主要为浓缩液处理设备1套、中转站负压除臭系统2套;新建环卫公厕4座及城区25座环卫公厕改造升级;安装城区道路隔离地栏25千米;配置25吨垃圾压缩车4台、7立方米清运车6台、4立方米清运车6台、电动保洁车120台、餐厨垃圾收集车1台、240升分类垃圾桶(其他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两分类)1,000组、有害收集垃圾桶500个、餐厨垃圾收集桶500个、三分类果皮箱2,000个、四分类宣传亭140个、四分类宣传屋10个(其中需含垃圾桶、果皮箱基础建设)、15立方米洒水车4台、洗扫车3台、抑尘车1台、高压冲洗车2台、养护车6台、护栏清洗车1台、垃圾桶清洗车1台、小型电动清洗车8台、吸污车1台、环境监测车10台、大件垃圾收集车1台、装载机2台、拖车1台、推雪铲车1台、环卫工人临时休息亭(带公厕)15个、管道疏通机械设备1套、沥青路面修补一体机1台、高空作业车2台、车载移动气动机械抓手1套、随车吊1台、抽水机3台、发电机2组、环卫设施智能化终端设备50台套、智慧环卫系统1套、电缆故障检测仪1套、餐厨垃圾一体化处理设备3套等。(4)封场后再利用本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土地再利用,根据可研报告内容考虑布置分布式光伏发电,可用于解决封场后厂区的生产生活等用电。本场地所处四类地区,全年日照在1,400-2,000小时,辐射量4,150-5,000MJ/平方米,场地面积16,675平方米,光伏发电厂房占地200平方米,厂房装机容量1,000KW,由250块单晶硅电池板组成。变压器采用干式节能变压器,容量1250kva。(5)曲江垃圾场垃圾转运目前,代家沟垃圾填埋场填埋量还未达到设计容量,为了使资源使用最大化,本次垃圾填埋场封场把曲江垃圾场内50,000立方米垃圾转运至代家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
主管部门: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成本/收入:115.72%
会计所:武汉恒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覆盖倍数:1.41
律所:湖北楚德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