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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67072.0000
区域:浙江省
地市:温州市
区县:乐清市
不含专项债的资本金(万元):34072.0000
项目领域:社会事业
申请专项债总额(万元):133000.0000
建设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7-11
运营期:2028-2047
预期收入(收益)(万元):259792.0000
成本:183122
收入来源:本项目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交通运营收入、车站广告位租赁收入、车内广告位租赁、物业出租收入、停车收入和充电桩收入作为债券还款来源
建设内容:雁荡山5A景区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包括总建筑面积9,857平方米,轨道铺设5.8公里,列车购置1项,配套道路建设19,232米,其中隧道工程2.67公里,游步道12,000米。建设完成后,共设置12个车站广告位,车内设置广告牌5个,设置停车位2,417个、725个充电桩。
主管部门: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
成本/收入:70.49%
会计所: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覆盖倍数:1.22
律所: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r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