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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9341.0000
区域:广东省
地市:中山市
区县:中山市
不含专项债的资本金(万元):341.0000
项目领域:交通基础设施
申请专项债总额(万元):9000.0000
建设期:2025-2026
运营期:2026-2043
预期收入(收益)(万元):73761.0000
成本:910
收入来源:智慧灯杆LED屏幕广告收入、充电桩服务、路内智慧停车服务等收入
建设内容:根据相关资料,纳入本期债券发行的项目情况如下: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50000万元,包含2个子项目。主项目:为完善中山市城市停车设施,补齐重点区域停车短板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中心城区13个公共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建成可提供泊位12800个,配备充电桩3600个;2、黄圃、小榄、火炬开发区、三乡等重点区域综合停车设施18处,新建停车位32000个。3、配套建设智慧停车设施及附属建筑。收益来源包括停车费、充电收入、广告费等,可以覆盖融资本息。1、金钟湖社会停车场工程:工程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动工,建设内容:建设位于东区新安村,占地面积:16372平方米(均为土储用地),可提供约524个停车位。项目总投资约6595万元,建安费约3860万元2、兴中站换乘枢纽工程:项目为南沙至中山(珠海)城际(万顷沙-兴中段)终点站兴中站东侧换乘枢纽,位于东区街道兴中道与孙文东路交界处东南侧,由兴中道、孙文东路、细柏山中街和兴龙后街围合而成。本项目用地面积约8100平方米,地块现状建筑为香山衡器旧厂房。地块现行控规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38%,限高50米,临兴中道、孙文东路需退让10m,退让后用地面积约5100平方米。项目用地范围需拆除现状香山城区旧厂房、细柏山中街东侧3栋民房及平整场地。设置地面接驳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小汽车停车场,停车场设置约250个小汽车车位。
主管部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本/收入:1.23%
会计所:深圳市恒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覆盖倍数:4.53
律所:广东国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