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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晋江市晋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生产PP再生塑料米7200吨、PE再生塑料米4800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果林场、坑园村、清透村,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生产PP再生塑料米7200吨、PE再生塑料米48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晋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晋江市晋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生产PP再生塑料米7200吨、PE再生塑料米4800吨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晋江市晋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生产PP再生塑料米7200吨、PE再生塑料米48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晋江市晋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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