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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豪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豪丰达塑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豪丰达塑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
地 点:厦门市集美区东岭路55号101室
建设单位:厦门豪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年产塑料管芯300吨、塑料管塞210吨。
厦门豪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编制了《豪丰达塑胶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审批(厦集环审〔2022〕118号)。*开通会员可解锁*本项目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原有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备案。现将原场址整体搬迁至厦门市集美区东岭路55号101室,对照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的通知》(厦环评〔2024〕7号),本次“豪丰达塑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工作仅需进行环评准入判别,*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生态环境研判报告通过了生态局的备案。
本次迁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0开工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19036P002Y),并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次验收范围为厦门豪丰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豪丰达塑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23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 20260824豪丰达迁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_扫描版.pdf 1、豪丰达验收意见(终)扫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