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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0:42:13 发布者:L123456 访问量:2 收藏
本项目现已委托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沙县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古县村(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区)
3、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512平方米(约24.768亩),新建建筑面积17864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附属工程7000平方米,并购置屠宰、冷库及污水处理等设备。屠宰车间(含冷库)共6027平方米(生猪屠宰车间5040平方米、牛羊屠宰车间987平方米),猪肉加工车间8550平方米,仓库417平方米,无害化处理及废物暂存间12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2700平方米,门卫5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2000平方米、停车场2300平方米、绿化2100平方米、场地铺装600平方米、室外管网1300米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屠宰生猪(牛羊)630头,年可屠宰生猪(牛羊)23万头。
主要环境问题有: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固废处置不当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及潜在的环境风险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园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明西路89号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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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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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五、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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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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