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1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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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环评编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

2、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港口大道2122号5幢2楼(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建设单位: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

4、建设规模: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选址于福建省石狮市港口大道2122号5幢2楼。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可行。因此,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见附件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

单位地址:福建省石狮市港口大道2122号5幢2楼(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下载

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石狮市友嘉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年加工五金制品300吨环影响评价报告表(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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