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3
发布于
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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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9:34 发布者:wzhzh820 访问量:3 收藏

我司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龙公司”)位于永春县桃城镇轻纺园2号,主要从事成品蚊香、气雾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电热液体蚊香和空气清新剂的生产。本次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改扩建项目新增驱蚊液50万瓶、竹签香20万件和盘香20万件,改扩建后项目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成品蚊香300万箱、气雾杀虫剂250万瓶、电热蚊香片50万盒、电热液体蚊香30万盒、空气清新剂50万瓶、驱蚊液50万瓶、竹签香20万件和盘香20万件。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查阅项目纸质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可电话咨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影响评价区域内的社区或村庄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公众意见或公众意见表,详细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轻纺园2号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92397776@qq.com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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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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