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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3#船坞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9:27:04 发布者:mince2021 访问量:5 收藏
1.工程概况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3#船坞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厂址位于福建省罗源湾北岸-罗源县碧里乡梅花村南侧东、西海域,*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3#船坞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通会员可解锁*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榕罗环评[2022]27号”出具了该项目的审批意见,本次技术改造在现有主体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船舶修理与改装能力,技改主要内容包括:①对现有9万吨造船坞(即3#船坞)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增加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修理能力。技改后3#船坞原具备的8艘造船能力,相应调整减少为4艘,空出的生产能力用于新增每年40艘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修理能力,②建设一套含油污泥减量处理装置并重建老旧的危废暂存库,以达到顺利开展油轮维修,并使油泥危险废物减量化及合规暂存的目的;③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00t/d的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轮原油舱清洗废水和油泥减量过程产生的含油清洗废水。*开通会员可解锁*针对已完成的工程(除含油污水处理尚未验收)进行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仅为含油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能力为200m3/d。
2.重大变动情况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3#船坞技术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因船舱清洗水由淡水变更为海水,配套的含油污水处理站作了适应性的工艺调整。由原环评的处理工艺“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消毒处理”优化调整成“物化预处理+化学强氧化+深度处理+消毒处理”。调整后的废水排放执行标准不变,执行原环评批复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罗源湾海域。含油污水处理站工艺变更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与排放方式仍与原环评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3 .在线监测设备
项目厂区设置一个规范化的废水排放口,位于油泥减量化车间南侧区域,项目废水总排放口设置了流量、pH 、氨氮、总磷、TOC等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在线仪器已通过验收,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4.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4.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放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等7项指标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含油污水处理站COD最大去除率为98.2%,石油类最大去除率为99.9%。
4.2 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8个监测点位,昼、夜间LAeq值范围为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 总量控制
通过2025年度月平均数据计算,COD年排放量为1.247t/a,氨氮年排放量为0.398t/a,未超过环评批复的总量COD≤11.38t/a ,氨氮≤1.76t/a。
附件下载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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