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8:59 发布者:qzslthbkjyxgs 访问量:28 收藏
*开通会员可解锁*,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根据《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华山村大厝200号(华山工业区),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纺织面料的织造、后整理、染整及印花加工等。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2316万元,聘请职工1000人,生产作业制度为年工作300日,日工作24小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漂染、印花4.92万吨针织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福建高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原晋江市环保局批复(2005年082号)。浩沙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华侨大学环保所编制《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环监函〔2007〕书1号。浩沙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华侨大学编制了《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一期新增年漂染、印花1.72万吨针织布技改扩建项目补充说明》,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晋江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泉环验〔2012〕47号)。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业,属重点管理,浩沙公司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48796H001P。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500万元,环保投资180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年漂染、印花4.92万吨针织布和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市场需求等原因实际分阶段建设,企业现状情况与原环评、验收等内容发生一些变化。根据现场勘查,浩沙公司现状情况与原环评、验收内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因浩沙公司原有染色机、印花机等设备老旧,浩沙公司部分设备已发生调整,企业现状情况与原环评、验收等内容发生一些变化。浩沙公司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变动情况说明》并通过专家论证,该部分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浩沙公司现状情况与原环评、验收内容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
1)染色设备
原环评设计配套30台高温高压染色机、29台常温染色机,总缸容为20550kg;2014年一期项目验收共配套20台高温高压染色机,总缸容为7900kg。
企业现状实际共配套35台高温高压染色机、10台染色缸,总缸容为23700kg;根据产能核算,染色设备的变动不会导致染色生产规模超过原环评批复规模,不属于重大变动。
2)印花设备
原环评设计配套2台圆网印花机、3台平网印花机及20条台板印花线;2014年一期项目验收共配套1台圆网印花机、1台平网印花机及18条台板印花线。
企业现状实际共配套14台数码印花机及2台热转印机。
浩沙公司现状印花机的数量和规模均未超过一期验收时期以及环评批复核定量,主要变化是公司为提高印花工艺的自动化水平和产品质量,淘汰原有的1台圆网印花机和18条台板印花线,并替换为14台数码印花机及2台热转印机。数码印花机及热转印机属于《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中推荐的绿色发展技术,即数码印花机、热转印机替代台板印花线属于工艺优化,且根据产能核算,印花设备的变动不会导致印花生产规模超过原环评批复规模,不属于重大变动。
3)锅炉
原环评设计配套3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4台4100KW燃煤导热油炉,锅炉总吨数为92.8t/h。2014年一期项目验收共配套1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1台4100KW燃煤导热油炉,锅炉总吨数为15.7t/h。
企业现状实际配套1台216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折合吨数约36t/h),锅炉吨数未超过原环评批复总吨数,不属于重大变动。
(2)产品产能
根据浩沙公司染色、印花设备的数量、投料量、生产周期、染色加工批次等核算项目现有产能,浩沙公司理论最大产能未超过原环评批复产能。根据《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环办环评〔2018〕6号),项目最大生产规模不会超过原环评,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保措施
浩沙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终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再经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提升。定型机废气收集经5套喷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经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发生变化;锅炉废气经“SDS干法脱硫+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提升;印花废气由无组织形式排放改为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浩沙公司现状环保措施均为可行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对照《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试行)》,浩沙公司现有实际产品名称、产能、原辅材料、设备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深沪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包括染整废水、锅炉废水、定型废气喷淋废水、机台冷却废水等,经污水处理站(“初沉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好氧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终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再经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包括定型废气、锅炉废气。其中锅炉废气经“SDS干法脱硫+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7台定型机废气收集经5套喷淋+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6);印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化学品包装材料、染料助剂空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染料助剂空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余委托泉州市祥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燃煤锅炉的煤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边角料;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其中,煤渣由南安市周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出售给永安市万年水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布料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浩沙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HS-2024-022)的修订。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针对危险化学品、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火灾或爆炸引起的次生灾害等可能存在事故性排放、泄漏等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公司依托厂区1950m3的废水调节池以及厂区西侧闲置的气浮池(31m3×2,共62m3)作为应急池,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关于设置事故池的要求。该预案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专家评审,2024 年 4 月 26 日并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50582-2024-024-L)。
(2)浩沙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实施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编制《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泉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函复(《泉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意见的函》(泉环科评估函〔2025〕11号));
(3)项目已在锅炉废气排放口及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已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平台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由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8日、*开通会员可解锁*~215日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分析,项目生产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为95.4%-96%、氨氮去除率为70.2%-73.5%、总氮去除率为53.8%-54.9%、总磷去除率为89.0%-89.1%、苯胺类去除率大于83.3%、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率为94.6%-96.2%、色度去除率大于90%、硫化物去除率大于72.9%、悬浮物去除率为79.5%-83.3%、六价铬去除率为68.6%-72.3%、总锑去除率为59.6%-62.8%、可吸附有机卤素去除率为73.4%-84.4%;锅炉废气中颗粒物的去除率为76.5%-78.2%,SO2的去除率为59.6%-64.8%,NOx的去除率为70.9%-71.4%,汞及其化合物小于检出限;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综上,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可达到环评相关要求。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深沪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可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规定的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定型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印花废气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排放限值。
同时,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3mg/m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30mg/m3,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98mg/m3,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浓度小于10(无量纲)、氨最大浓度为0.053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小于0.001mg/m3,均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能够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浩沙公司已在厂区建设一处面积约50m2的污泥暂存间、一处面积约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处面积约50m2的灰渣场及一处面积约15m2的危废暂存间。公司危险废物染料助剂空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余委托泉州市祥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煤渣由南安市周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出售给永安市万年水泥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布料出售给相关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浩沙公司废气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经各项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浩沙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附件下载 验收意见.pdf
共 0 条评论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