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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本招标项目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项目检测监测服务
2.2 项目编号:0724-2520S1587810
2.3 招标内容:
(1)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对广新黄埔新质产业园进行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含所有材料和设备检测)、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含人防工程结构实体检测)、幕墙工程检测、门窗三性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智能检测、人防工程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室外工程检测、基坑回填检测、消防检测、水质检测、发电机组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内容。
(2)基坑监测等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含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监测内容)、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检测与监测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甲方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检测与监测范围及内容要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提供依据,满足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与监测成果报告。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乙方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编制并申报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监测技术服务方案,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方案,并确保检测、基坑监测等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观测等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等,相关专家评审费及协调工作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费用总价中。
②乙方应在进行检测与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费用总价中。
③乙方负责将检测与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政府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4)检测与监测的要求:依据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与监测服务内容,乙方制定检测与监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与监测前,需将具体检测与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检测与监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与监测费甲方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按照经审批同意的检测与监测工程量清单进场检测与监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与监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甲方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甲方有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与监测方法和数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根据广州市有关检测监测要求,乙方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乙方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相关监测系统和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6)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甲方确认需增加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中没有的其他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服务,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检测、监测技术成果报告、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为止。服务周期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按*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价),暂列金0元,任何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都将被否决。成本警戒价为最高投标限价90%(即1619771.4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3)项条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成员专业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所承担专业内容为准,对于承担同一专业有不同单位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7投标人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4.1 新易采平台的域名及登录方法
本项目在新易采平台(以下简称“新易采平台”,网址:https://gdghg.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4.2 投标人注册
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新易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新易采平台帮助中心中《平台注册指引》。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
(1)首先在新易采平台完成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新易采平台,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11 月 15 日00:00至2025年 11 月 21 日23:59(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新易采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本项目在新易采平台(以下简称“新易采平台”,网址:https://gdghg.ebidding.com)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证书,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3、办理CA证书须知:
5.3.1 在办理CA证书前,请参与投标的单位先按照新易采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5.3.2 办理CA证书后,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的编辑投标文件、生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开标记录表确认签名等环节进行操作。
5.3.3 新易采平台兼容U盘实体CA(上海CA)和手机扫码软CA(CFCA)两种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5.3.4 办理CA证书流程详见新易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的《CA证书操作指引》。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CA证书办理的证明文件原件核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CA证书的申请资料递交、资料核查审批及获取实物等环节所需时间,以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取得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密生成及上传操作。
办理CA证书手续(以下CA证书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办理即可)
选择(1)、U盘实体CA(上海CA):
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递交到新易采平台(投标管理-CA在线申请-添加)审核后办理CA证书:
<1>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
<2>办理单位登录新易采平台,在(“投标管理-CA在线申请-添加)功能处点击下载《投标人CA证书申请资料》,解压文件后按《附件1-1、办理资料,需要提交》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所有资料(电子印章申请表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上传至新易采平台(投标管理-CA在线申请-添加)。
<3>上述纸质文件需按照要求递送或者邮寄至我司。
<4> CA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5> CA证书领取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楼。
<6> CA证书领取方式:投标人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选择(2)、手机扫码软CA(CFCA):
<1>办理单位经办人需下载并安装“中招互连”手机APP,苹果手机直接在应用市场搜索,安卓版在腾讯应用宝搜索。
<2>按APP提示实名认证个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申请单位CA证书→申请印章授权,详细办理流程可登录新易采平台后在“常用文件查看”功能处点击下载《手机扫码CA证书申请、使用手册及软件下载》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2025年 12 月 5 日 10 时30分,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3 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义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简称“新易采平台”,网址:https://gdghg.ebidding.com)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温馨提示:1.考虑到现行国家实际的网络速率及投标人所处区域网络的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实际大小,请投标人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执行上传投标文件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联系新易采平台服务人员(叶韵诗:*开通会员可解锁*、李磊:*开通会员可解锁*、叶海恋: *开通会员可解锁*)。
2.新易采平台将记录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人须递交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投标人上传至新易采平台的投标文件一致,用于一旦发生不可预计的情况下线上开标不能顺利操作时开启。
投标文件纸质版可采用快递邮寄方式递交也可以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现场递交时间为上述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同上述开标地点。如投标人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递交的,应按要求密封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到付),邮寄地址详见招标代理联系地址。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至新易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新易采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www.gdycy.com)、新易采平台网站(网址:https://gdghg.ebidding.com)、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新易采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如有补充更正,均以新易采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新港东保利世贸中心东塔12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刘工、邓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uzhuoyi@ebidding.com
异议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异议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
异议咨询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异议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接收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lishoujin@ebidding.com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招标人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为整个项目的牵头人(主办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任务,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牵头人(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如有)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 (项目名称) 的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