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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惠公司自营店装修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不含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惠公司自营店装修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不含施工)
2.2项目地点:天惠公司自营店铺(含分、子公司及支线机场)
2.3招标范围:自营店装修方案设计服务,店铺整体及局部效果图、具体施工图,根据各分子公司自营店实际情况开展,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2.4设计工期:甲方通知乙方启动设计之日起计算,设计成果交付日期为接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需现场踏勘)
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6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算,由天惠公司招标,母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预算签订合同。
2.7最高限价(单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2.8服务期:1年
2.9本项目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与供应商所导致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 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日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6其他说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1投标人未被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既往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等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的情况,不存在“因既往发生违约、侵書等纠纷,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的情况。违反规定的,相关谈判投标文件均无效。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无拖欠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款的企业及关联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从2026年1月30日10:30时到2026年2月4日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申领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需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2275964543@qq.com
4.3登记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声明书(格式自拟),承诺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投标登记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处罚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其他投标登记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登记资料。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4.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投标人名额不得转让。
注:投标人须先通过投标登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纸质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一楼110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与雅苑路交叉口正北方向151米左右)。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该网站关于本项目相关澄清、修改等公告(公示),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未能及时关注到相关公告(公示)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和相关责任,招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法务审计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3504
项目联系人:赵梓杰、钟晓涵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