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华瑞汽车科技(梅州)有限公司汽车座椅微电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市环审〔2026〕8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华瑞汽车科技 (梅州)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梅州高新区广汽零部件产业园区内A2栋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梅市环审〔2026〕8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华瑞汽车科技(梅州)有限公司汽车座椅微电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