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2
发布于
浙江台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 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

(招标编号/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5】10063)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र्मा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经中路(现代大道 - 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路灯采

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已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椒发改 投【2020】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台州 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 理机构为 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经中 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 73471.5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7000.93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 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 相应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369697元 。

2.3工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整批或者分批次供货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 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 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 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 方式发放 http://www.tzztb.com/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www.tzztb.com/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zztb.com/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5 年 月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 西大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350号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工人东路350号 联系人:严寒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项目负责人:王华萍 联系人:周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项目名称 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 段)路灯采购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具体 详见相应施工图纸 。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整批或者分批次 供货。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 分包金额要求: 。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 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联系方式: 周工 联系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 的形式发出。 在当地http://www.tzztb.com/( 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公 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 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http://www.tzztb.com/ ( 招 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 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 组成。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 1、资格标 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 括: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三);
(3)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出具制造商合法的针对 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四)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五);
(5)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须 提供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6)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芯片及驱动电源原厂针对制 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7)对应评标办法应提供的材料。(如有)
2、技术标
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自行编制。
3、商务标
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函(投标文件格式一);
(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元; 3369697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
3.3.1 投标有效期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90
1.金额:人民币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6 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3.4.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 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 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或转账;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 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 1 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 系统)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 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 00:00,各投标 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 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 "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 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 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 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 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联系方 式);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 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 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 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 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 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 行支票")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9

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 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3 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 1 楼民泰银行 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 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 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 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 递交。 3、注意事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 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 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 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 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 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 假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有《关于印发<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的通 知》(台公管办〔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其他可以不予退 4.其他: 。 / 还投标保证金的 3.4.4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情形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 行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 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起索赔。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 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 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当 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其他: 。
□3.7.3 (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其他: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 数字平台(新系统)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新系统)(网址:http://www.tzztb.com); 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 官网操作指南,网址: http://www.tzztb.com/czzn/infolist.html。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 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 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4.其他: 。 /
综合评估法:先开启资格标,结束后再进行资信标评审, 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 后再推荐中标候选人。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 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 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 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 直播; 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 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 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 开标程序和评标 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 5.2 程序 解密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 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 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 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 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 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 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 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 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 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6—88325280;*开通会员可解锁*)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 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 可进行更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 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 密电子投标文件。 3.其他: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人及以上单数 5
6.3 评标办法 □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资 信 商 务 评 估 法 : 。 3 其 他 : 综 合 评 分 法 , 详 见 评 标 办 法 。 4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1.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2.评定分离: 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名中标 3-5 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 有效投标人 家的应推荐 名, 6 3 7-9 家的应推荐 名)。 3-4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 示 媒 介 : 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和 http://www.tzztb.com/ (网址)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 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2 中标候选人公示 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 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 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 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 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2.9 ☑中标公告媒介 及期限 公告媒介: http://www.tzztb.com/ 。 公告期限:不少于 日。 1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 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 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 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 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 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 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评审区间确定内容: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 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相同等)。 (2)资格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 绩条件(如有)的; □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 供的; 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的; ③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 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 (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⑤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
标协议的; 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
⑧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⑨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
一致的;
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⑪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⑫投标人所属地区(市内、市外)信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登记结果与投标人提交的营业
执照不一致;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3)资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
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
☑(4)技术标评审内容:
①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
③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项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
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⑦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⑧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⑩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
(5)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②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⑤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 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 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 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 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⑧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的; 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 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 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 清单要求填报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6)其他: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 1.4.4条款、1.12条款和3.6条款规定执行的; ③存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三)中串 通投标行为的;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 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 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 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 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 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 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 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 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 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 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 告"(三)其他"的要求。 □(2)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 业身份
10.4 投标文件的澄 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分钟,投标人 30 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 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 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 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5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 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 附表为准。 2.当 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 招 word word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为准。
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 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投 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
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 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 托编制投标文件 □3.暂估价:
(1) 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
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
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
应的实施方案。
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6.价款结算方式:
☑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如
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
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
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
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
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
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
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
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 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实施BIM的内容: 。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
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
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
标该项目。
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 见》。 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 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 16.其他: 。
10.6 技术标、项目 负责人陈述和 答辩相关要求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1.技术文件采用明标形式; 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不得超过10面; 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要求: 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 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书面 答复时不得以除黑色水笔外的笔进行书面答复,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10.7 系统温馨提示 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 行投标,新系统网址 http://www.tzztb.com。 2、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www.tzztb.com)处查看公告及招标文件等 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程在新系统上操作)。 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 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 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 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4、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 ".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 澄清文件。 5、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 6、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 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 CA 【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签章互认 CA 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 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理的天谷 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 锁,请提前到 CA CA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 ) 办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理介质 锁。 CA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 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 标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查看整个 开标过程。
9、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 册。
10、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 3 术人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 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 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 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 为准);

(16)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 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 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 该投标人的量化。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 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 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 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 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 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 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 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 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 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 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 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 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 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 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 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 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 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 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 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 30 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 12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 号)、《浙江省综 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及以上。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 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 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标审查;

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 问核实;

7、当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 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8、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 合性审查。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符合性内容 之一的(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 条款规定),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 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程序。

2、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 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 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 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3)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序号 名称 评分内容 分值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
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认证证书得1分,否
1 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
本项目内容相关),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路灯相关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 1

(二)资信标评审(20 分)

验室认可证书的得1分。
注:提供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1)①提供本次投标路灯灯具(功率≥250w)的
CQC认证证书的得1分;②提供本次投标路灯灯具(90w
≤功率<250w)的CQC认证证书的得1分;每提供1个得1 2
分,不重复计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CQC认证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本次投标路灯灯具(功率≥90W)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1
注: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3)提供高强度、高透明、防UV紫外线的光学级
PC材料的光学透镜通过1000H抗UV紫外老化测试的检测
报告,测试结果合格的得1分、有不合格、粉化、开
灯具及 LED 裂、起泡评估结论的不得分。 1
光源模组技 注: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2 术性能检测 测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及相关证明 (4)提供本次投标路灯产品≥500小时盐雾测试报
文件等 告,盐雾试验结果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
注: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1
测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5)提供本次投标路灯产品(功率不限)色温
4000K、显色指数>70、整灯光效≥150lm/w、灯具防护
等级≥IP67的检测报告,全部指标均满足要求得2分, 2 不符合不得分。 注: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6)提供本次投标路灯灯具光通量维持率检测报
告,最高得2分: 2
提供光通维持率10000小时≥97%报告的,得2分;
提供光通维持率10000小时≥96%报告的,得1.5
分;
提供光通维持率6000小时≥96%报告的,得1分。
提供光通维持率6000小时≥95%报告的,得0.5分。
以上各项不累计得分;
注: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7)提供本次投标路灯产品(不限功率)的LED路
灯灯具通过GB/T 17626.5规定的防浪涌(冲击)性能等
级的检测报告,且测试结果为"A"的,得1分,测试结
果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1
注:提供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本次采购的路灯灯杆抗风计算结果、技术图和
参数(承诺热镀锌层厚度大于85um,保持20年不腐蚀;
喷塑厚度大于85um,保持5年不褪色,10年不剥落;防
震等级≥8级;灯杆抗弯强度可承受60m/s(风力16级)
3 灯杆 的风速,使用保证不刮倒,不变形,否则造成财产损失等 5
一切事故由中标人全部负责赔偿),满足以上全部要求
得5分,未满足以上技术要求不得分。(所有参数作为
日后入库抽查及质量承诺的依据)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两年,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
4 质保期 高得3分。 3

(三)技术标评审(10 分)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单项打分保留小数 1 位)。所有成员评分合计后,再取平均分作为该投标人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3 位,第 4 位四 舍五入)。缺项内容记 0 分。

序号 名称 评分内容 分值
(1)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台州市)有固定售
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得1分。
注: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现场办公 1
场地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1 售后服务 (2)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
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备品备件等方
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
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 4
注:分三档评分:优得4-2.5分,良好得2.4-1分,
一般得1.0-0分。
灯具介绍需包含灯具实物展示图,并对灯珠型号、
驱动型号、模块组成等进行详细介绍。(灯具介绍内容
2 灯具介绍 日后作为入库抽查及质量承诺依据) 5
注:分三档评分:优得5-3.5分,良好得3.4-2分,
一般得1.9-0分。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 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 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属于 "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 内容之一的(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27、29 款相关条款规定),经询标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 件商务标评审不合格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投标文件报价评分和综合评分程序。

最终进入综合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具有竞争性 时,可以继续进行综合评审。若所有的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 败。

4、商务报价评分(70 分)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 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1)当投标评标价在 5 个以下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2)当投标评标价在 5 个及以上时,取资信标+技术标得分高的前 5 家(如投标单位中有 1 家或 1 家以上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与排名第 5 家的技术标得分相同时,则以上得分相同的单位 全部进入)的投标评标价进入计算范围。

(3)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商务标评分值: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0 分。

2)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 1 个百分点的扣 1 分,即商务标得分=70-∣(投标报价-评标 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四)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 分。

(五)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 分相同时,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排序:

a.投标报价低者;

b.资信标得分高者;

c.技术标得分高者;

d.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 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询标澄清记录;

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其他建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文件

发包人: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

(项目名称),经发包人决定 为承包人。双
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a.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文件

d.合同一般条款

e.合同特殊条款

f.招标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工程、设备和数量见成交通知书。

4、合同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全费用综合单 价 合价
1
2
3
4
合计

注: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履行各单项产品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设备、货 物的设计费、设备费、配件费用、供货费、建设费、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保管费、调试

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检测费、交通组织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投标相关费用、工程保 险、税费、利润、维修、质量保修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 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量,按实结算。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金额的20%;承包人供货完毕后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整体调试完毕,正式运行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 承包人至合同金额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结算价。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名称: 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1、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发包人接受的偏离 表相一致。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报价书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 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专利权:承包人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4、产品包装: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 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每一 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质量保证

5.1承包人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5.2承包人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发 包人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 品。

5.3承包人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 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装卸、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 量控制。

5.4承包人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发包人满意的使用性 能和使用寿命。

5.5所有提供的路灯强度要求具备抗风17级及以上,其他技术要求参编号为CJJ45-2006的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路灯质量标准》(试行)等规范和标准要求。

6、质量保证期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至路灯安装调试后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按CJJ45-2006的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路灯质量标准》(试行)等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其中灯杆、 灯具(包括电器及光源)投入正式运行后 2 年(以投标承诺为准)(自路灯投入使用开 始,包含灯源,质保期内如果灯源损坏,承包人须免费更换,更换后质保期顺延)。在产品质 量保证期之内,承包人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 题或故障负责。

7、合同转让和分包

7.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

8、合同修改

8.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 合同修改书。

8.2除非发包人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承包人 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9、违约责任

9.1产品质量责任

1)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 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承包人承担 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2)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投标承诺时间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

3) 由于发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发包人负责。但承包 人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9.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承包人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发包人发生中途退货等情 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 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与完工

承包人逾期交货,向发包人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

2)承包人不能交货或发包人中途退货

承包人不能交货,应向发包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的30%计算。发包人中途退货, 应向承包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承包人违约相同。

3)逾期完工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5%,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承包人 仍不能交货,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10、违约终止合同

10.1发包人在承包人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承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0.2承包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10.3在发包人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承包人按10.1条规定对已交货部分设 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11、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1.1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1.2如果承包人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 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11.3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须和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相符合(合同中 另有约定除外)。

12、诉讼

12.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椒江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应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并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4.2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由双方各执 份,同等生效。

15、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本合同特殊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两者之间如有抵触,以本特殊条款为准。

1、合同交货

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 日历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整批或者分批次供货。

2、交货地点

发包人指定地点。

3、运输及装卸保险

3.1承包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货物在装运前由承包人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 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承包人负责索赔。

3.2承包人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 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金额的20%;承包人供货完毕后发包人支付 承包人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整体调试完毕,正式运行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 合同金额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结算价。

4.2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2 年(以投标承诺为准),该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 服务问题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5 承包人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条款。

4.6 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银行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发生的银行费用全部 由发包人承担。

5、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相互提供。

提供资料清单及进度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6、技术服务

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质量、技术标准

符合有关的制造企业标准、国家部委的有关规定。

8、设备检验

8.1设备到达现场后,承包人派人到现场与发包人一起点件点箱初验。并按合同、询标记 录、报价书、采购文件、封样样品等共同检验产品的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地等。设备点箱初验 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有关设备证明文件。

8.2、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概由承包人负责。

9、设备最终验收

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 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发包人可对设备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抽验,抽验合格的,抽检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抽验不合 格的,抽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且发包人有权退回该批次的所有灯具,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 由承包人负责。

10、售后服务:中标人应当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1)质保期内免费维护和维修,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 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 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

2)质保期内,接到故障报修,中标人应全天候回应,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中标人接 到通知后,一般情况下的维修应在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抵达现场后8小时恢复设备正常工 作,故障排除后应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备案。如不能修复应提供备品,以保证整个系统的正 常运行,中标人有其他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3)中标人未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和维护,由于故障 所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承包人在货到施工现场装卸时,需将光源灯具等直接放置到该光源灯具对应点位。

42

第五章 图纸

施工图纸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概况

1.1招标工程: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 路灯采购工程

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 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

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 (仅供投标人参考)

1.4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

2. 技术规范及标准

2.1、采购明细清单:详见报价明细表。

2.2、技术要求

1.杆体技术要求:

(1)灯杆表面需进行金属除锈热镀锌及喷塑处理,除锈:在制作前钢村表面 应进行喷砂(或抛丸)除锈处理,除锈质量等级要求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 除锈等级》(GB/T8923.1-2011)中的Sa2级标准;热镀锌及喷塑:杆件结构均采用热 镀锌防腐处理,镀锌量≥600g/m²,热镀锌镀层平均厚度不小于85μm,热浸锌层表 面无鼓泡、粗糙、起壳、裂纹、渣结、漏镀区之类的明显缺陷,镀锌处理后采用聚 酯抗紫外线塑粉喷涂,喷塑厚度大于100um,镀层硬度大于1H,镀层附着力为1级,热 镀锌层表面可保持20年不腐蚀,喷塑层可保持5年不褪色,10年不剥落,满足 GB/T1766的相关规定;

(2)杆件符合行业标注《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 CJ/T 527-2018、杆件各部 件所选用的高强度钢材应符合产品设计规定,检验内容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 钢》GB/T1591的相关规定。

(3)智慧灯杆杆卡槽材料为钢材,钢材材质为Q355C,卡槽与主杆、横臂连接 采用不锈钢空心螺栓或拉铆螺栓连接,或采用其他满足安全使用的连接方式,须保证 其结构强度及穿线孔需求,穿线孔必须配合防水设计。高强度螺栓性能等级应不小于 8.8 级。空心螺栓应符合GB/T5650或GB/T3098.6的规定。

(4)智慧灯杆杆内应满足强电、弱电线缆分离分仓布放的要求。灯杆内的路 灯接线盒(含接线端子、熔断器)、接线端子及接地端子等构件,符合设计要求及 满足整体系统使用材料要求。灯杆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 光洁、整齐、缝隙小, 门上要有门铰链及防盗设计。

(5)杆体防护等级应应参照IP54 ,杆体抗风(风速标准为60m/s)、抗震、防 腐等性能应能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环境要求。

(6)杆件各部件的出厂检验应对灯杆各部件喷塑外观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出 现气泡。划伤、脱落等质量缺陷,灯杆、灯具要求包装完好,确保运输到地后喷塑

不破损。

(7)杆体及相关配件等颜色建议黑色,中标后必须提供厂家色卡,由甲方确 定后方可实施。

(8)部分横杆暂不安装,本次采购不包含该部分横杆,但连接节点需一次性 实施预留到位并做好封堵,相关费用综合考虑,不另计。

(9)新设常规灯杆每根灯杆与底法兰需上下双面圆周焊接,再加4块三角板加强 筋进行双面角焊接固定保护,防震等级≥8级,检修门外装凸门加强筋,达到未开孔 原灯杆强度。 单火道路灯、高低双火道路路灯检修门规格详见设计图纸,检修门盖 与灯杆应采用铁链软连接,检修门上面有"有电危险"的电力警示标志和公司铭 牌。

(10)新设常规灯杆下部配电门采用线切割机并辅之专用定位装置开启,门缝间 隙≦1mm,固定在杆上配不可拆卸的防盗铰链,采用专用工具打开。内焊有8mm接地 保护螺栓。环氧树脂绝缘接线板上按一光源一线一备配备熔断器加陶瓷零线接线端 子。

(11)新设常规灯杆挑臂支架采用专用工夹具冷弯成型 ,且主杆与附杆必须垂直, 误差不大于杆身2%,角度一致。

(12)新设常规灯杆抗弯强度可承受60米/秒(风力16级)的风速,使用保证不刮 倒、不变形,否则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中标人全部负责赔偿。

2.LED灯具(含灯壳、光源、电器)技术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所有LED灯具的LED光源模组应符合GB/T35269-2017 《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和 T/CSA 016-2015 《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隧道灯具》中对LED路 灯、LED投光灯灯具的要求。

(2)LED路灯隔热设计:光源腔和电源腔需分离,即能提供有效的防护,也 可避免互相热影响,配置自然散热系统,提高可靠性。

(3)LED路灯灯体:LED灯具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7,灯壳上盖、下盖均采用 ADC12压铸铝材料采用纯铝高温熔解成液态经压铸机高压高速充填出模具成型,厚 ≥2.5mm,(灯壳上盖或者下盖不接受非一体压铸成型的灯体结构),灯壳上下盖 合拼后应具有强度高、抗台风、轻巧简洁美观、散热均匀、便于灰尘被雨水冲刷不 积垢,结构设计应确保电源和LED模组能在现场的灯杆上替换,灯体上盖、下盖开 启应采用用普通工具现场打开灯具,方便检修。

(4)防雷接地及保护:每个灯具处应设置单独的保护熔断器,灯具需有防雷电 侵入措施。电子连接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单灯控制器根据业主需要可置于灯具 内。

(5)透镜:为高强度、高透明(透光率>93%),不得使用亚克力、PVC等易 老化塑料材质。

(6)密封圈:针对沿海地区空气盐份大的特点,应采用耐盐碱、防腐蚀,防

45

紫外线等特制硅胶密封圈。

(7)LED灯具外壳表面处理:静电喷塑处理,抗紫外线辐射,喷涂件表面色 泽应均匀一致,涂膜光滑、厚度均匀、无流挂、堆积、露底、皱纹等影响外观的缺 陷,确保5年不变色,10年不剥落,每条路的灯具颜色由采购人提供。

(8)光通维持率:灯具初始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90%,且不应高于120%,连续 亮灯3000h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98%,连续亮灯6000h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 96%。

(9)光效:在满足灯具相关标准以及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前提下,LED灯 额定光效应不小于150lm/W。

(10)Ra>70,色温4000K,色品容差不应大于7SDCM,在寿命周期内光源的色 品坐标和初始值的偏差不应超过0.012。灯具寿命L70≥50000小时,且正常工作一年 的损坏率不应高于1%。

(11)路灯产品需通过≥100小时盐雾测试,LED光源模组需获得CQC认证证 书,通过≥30000次开关循环检测,光通量变化≤10%,灯具寿命≥50000小时。

(12)LED模组光源分布:模组采用LED单灯分布,采用符合GB/T35269-2017 《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国家标准的标准化模 组化设计,以便于后期维护,单一模组损坏不影响其他模组的正常使用,电源模组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装置的特 殊要求》GB 19510.14的要求及可替换。透镜采用光学级材料、光衰低、确保灯具 的光通量,出光角度45-160度,根据灯杆高度、仰角、杆距、路幅等实际使用情况 应确保最优照明均匀度、无眩光、无频闪、光色一致,平均照度、均匀度、环境比 值均需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标准要求。

(13)功率:功率为模组实际功率不含电器消耗部分,LED灯具在100%光输出 时,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调光LED灯具在50%输出时,其驱动电源效率不应小于 75%,且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节电率≥60%,配光分布达到(CJJ45-2015城市道 路照明设计标准、GB-T31832-2015 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要求,初始平 均照度必须超过设计标准10%(含10%)。

1)布线为串联方式,参照GB/T35269-2017《原CSA016-2015》标准,28页D.1 或D.2方式(不接受并联及其他布线方式);

2)LED光源模组的连接器件参照GB/T35269-2017《原CSA016-2015》标准12- 15页标准;

3) LED光源模组采用额定功率≤5W的单颗芯片,LED芯片颗粒数量≥22颗, 不超过30颗,每块功率为40W-50W的模组。如:90W-采用2组*45W 、200W-采用4组 *50W、250W-采用5组*50W。

4)LED光源模组外型尺寸采用GB/T35269-2017《原CSA016-2015》标准21页A 型(不不接受B型、平板型COB、集中表贴式SMD型及输入电流0.35A、0.53A、 0.7A、0.86A及其它电流的方案。

(14)安全指标:防护等级≥IP67、防触电Class一级、防雷、防过电压、防欠

电压保护。

(15)电磁兼容指示,无线电骚扰特性符合GB17743-2007的要求,输入电流符 合GB17625.1-2003的要求,浪涌线-线和线-地试验等级≥10千伏,传导及抗浪涌符 合GB/T17626.6-2008和GB/T17626.5-2008要求。整灯出厂前需进行大于24小时老化 试验,结果无发生死灯、无频闪、无电流泄露、无绝缘击穿等现象。

(16)驱动和浪涌须分离寿命大于5年,LED光源模组的接口和模组连接器的 符合GB/T35269-2017《原CSA016-2015》的通用性和互换性的标准要求,维换方 便。

(17)灯具外形:融合城市元素,注重工艺精良、设计新型、简洁大气、美观 抗风。

尺寸以整体外壳为准(母子两个灯具外型基本一致或相近)。

(18)外观专利:所有灯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适用授权,确保日后无专利纠 纷(凡涉及灯具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产品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一切与招标人无关)。

(19)安装方式:灯杆根据灯具情况,灯头与灯杆接口处直径为60-76mm(防 坠落)

(20)LED光源模组芯片品牌:采用科锐、飞利浦、欧司朗的三个品牌之一, 芯片结温<100C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芯片原厂针对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1)LED灯具驱动电源品牌:采用飞利浦、明纬、英飞特、茂硕的四个品牌 之一。驱动电源最大输出电流统一为1.05A(不采用最大输出电流为0.35A、

0.53A、0.7A、0.86A或其它参数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驱动电源原厂针 对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22)采用芯片及驱动电源产品原厂对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中标单位还需出 具与投标出具一致的芯片及驱动电源针对本项目的进货证明文件,并接受投标方对 入库灯具进行委托送检,防止以次充好。

(23)电器元件均符合GB14048电器元件国标要求,内部导线要求采用耐高温 导线,螺丝、螺母及相关附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质(304不锈钢)。

(24)项目所选用的LED路灯在设计、制造和检验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 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3C认证)或中国质量 认证中心(CQC的检测合格证书),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

3.其余要求:

(1)单挑式常规照明路灯、底部螺杆孔位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结构设计说明 及相关图纸,图纸灯具样式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非灯具制造企业参与投标的,需取得灯具制造企业对本项目的唯一授 权,同一灯具生产企业对多个投标人进行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将未获得唯一授权 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标处理。

四、工作范围

1、完成杆件、灯具等的供应、调试、检验,以上内容在招标人的配合下通过

验收。

2、调试及试运行中,中标人应派遣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与本次设备的最终 用户一起进行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全权负责 消除差直到招标人满意。在调试期间中标人应在现场负责指导测试和调试,以检测 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用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并在 有效期内。

3、验收合格条件:全部设备调试检验完毕,运行结果符合招标要求;在进行 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保、维修及所需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如有) 的提供工作。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等。

五、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

(1)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 人负责。

(3)中标人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2、质保期(即维修服务期):整个项目质保期不少于3年(易耗品除外,投标人可 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1)质保期内,如因修理货物或更换部件,而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 用时,则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则货物保修期 重新计算。

(2)质保期内,招标人无须自行付费,中标人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 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3)质保期内,须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 换,须招标人同意。

(4)中标人在质保期内安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货物制造商原产的或是 经招标人认可的。

(5)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 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6)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和招标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 标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 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人,报告一式两份。

(7)中标人或原厂家的承诺的保修期不符的,以最高标准为准,除非投标人事前 正式声明,否则均视为认同,并将在合同中载明。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台州附近有固定的维

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当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 单位通知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响应及修复 ,修复期间提供备用服务器或备用 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

2、中标人应遵守工作秘密的约定,因过错导致泄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 负责赔偿采购方所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天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整批或者分 批次供货(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20%;中标人供 货完毕后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整体调试完毕,正式运行并验 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中标人至合同金额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 支付剩余结算价。

3.其他

序号 材料名称 备选品牌或厂家 备注
1 芯片 科锐、飞利浦、欧司朗或相当于
2 驱动电源 飞利浦、明纬、英飞特、茂硕或相当于

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注:1.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三、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依法参加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 路灯采购工程(招标编号:台建招备【2025】 )的招投标有关活动,并对此 进行投标,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为此承诺:

1、提供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我方已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没 有异议。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设备、货物的设计费、设备费、配件费 用、供货费、建设费、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保管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 验收费、检测费、交通组织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投标相关费用、工程保险、税 费、利润、维修、质量保修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

5、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

6、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 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资料、投标文 件等要求均作为合同的组成,我单位知道并接受以上资料不一致时,将以对招标人 有利或更严苛约束我单位的条款执行。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 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51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经中路(现代大道-路桥界)道路工程(现代大道至海城路段)路灯采购工程

投标报价明细表

规格 重量 全费用综 合单价上 全费用综 合计(元)
产品类型 主杆高 度(m) 横杆长 度(m) 灯臂长 度(m) LED灯头 (W) (kg) 量 ① 限 (元) 合单价② (元) =①*② 备注
1 A-1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5.5*3 2 250+90 2415.96 12 35779 含卡槽
2 A-3类智慧灯杆(双挑式门架) 12+8 19*2 2 250+90 4768.99 3 67079 含卡槽
3 A-3类智慧灯杆(双挑式门架) 12+8 20*2 2 250+90 4853.30 4 68201 含卡槽
4 A-3类智慧灯杆(双挑式门架) 12+8 22*2 2 250+90 5021.53 1 70438 含卡槽
5 A-4类智慧灯杆(双挑式门架) 12+8 16*2 2 250+90 4844.86 1 68088 含卡槽
5 A-4类智慧灯杆(双挑式门架) 12+8 18*2 2 250+90 5049.72 3 70813 含卡槽
4 B-1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12 2 250+90 1738.72 6 26770 含卡槽
5 B-1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14 2 250+90 1807.43 11 27684 含卡槽
6 B-2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8 2 250+90 1754.33 5 26978 含卡槽
7 B-2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10 2 250+90 1823.03 12 27892 含卡槽
12 D类智慧灯杆(双挑式) 12 0 2 250+90 634.70 22 12085 含卡槽
15 常规灯杆(双挑式) 12 0 0 250+90 / 108 6300 含卡槽
16 E类智慧灯杆(中杆灯) 13.5 0 0 6*200 808.85 5 21083 含卡槽
17 公安监控挑臂 14 798 含卡槽
18 单灯控制器 / 406 290
总报价合计(含税金)(小写)=1+2++17+18= 元(保留整数); 需运至 现场对
(大写) 元。(转结至投标函) 应点位

【具体其他参数详见设计图纸及与预算编制说明】

注: 1 、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计量,按实结算。

2 、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履行各单项产品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设备、货物的设计费、设备费、配件费用、供货 费、建设费、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保管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验收费、检测费、交通组织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投标相关 费用、工程保险、税费、利润、维修、质量保修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各投 标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知 识产权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 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 标。

3.承诺不存在以下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 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 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8.承诺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 为。

9.承诺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

10.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 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2.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 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 使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 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