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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
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2025 年 8 月 日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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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已
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5053310810401237635)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台港航交许
〔2024〕5000005 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设备进行
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采购 2 台双梁轨道门式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至现场、安装、现场
油漆修补、调试以及试车、验收,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投标人。
2.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轨道式起重机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
证的获准范围均涵盖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今(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设计、制造、销售起重量(吊
具下)≥35 吨的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5 台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
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轨道式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等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
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www.
tzztb.com/。
3.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www.tz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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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 年 9 月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www.tzztb.con/
4.2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 年 9 月
日 9 时 30 分至 2025 年 9 月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 777 号 1 楼)一楼西大厅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请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http://www.tzztb.com/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
领取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南路 102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若水、戴承琴、夏伟立、严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nbitc@126.com
日期:2025 年 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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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
八楼
联系人:陈若水、戴承琴、夏伟立、严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nbitc@126.com
1.1.4
采购项目名称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码头位于温岭市松门镇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东南侧,地理概位
纬度 28°22′37″N,经度 121°38′58″E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采购 2 台双梁轨道门式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
输至现场、安装、现场油漆修补、调试以及试车、验收,同时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
1.3.2
交货期及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交钥匙”。如因招标人原因推迟,则“交钥匙”
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交货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码头的轨道上
1.3.4
质量要求
详见合同条款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否
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同 2.2.1 投标人要求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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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形
式
同 2.2.1 投标人要求招标文件的的澄清、修改、补充
1.10.1
分包
√是□否
要求如下:主结构件不允许外包、分包。
1.11.2
偏差
□不允许
□
√ 允许,要求如下: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
于实质性内容,则否决其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实质性偏差,有权对投
标价格进行调整或在评标分数作相应体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形
式
时间:2025 年 9 月
日 16 时 30 分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若水
2.2.2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补充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当地 http://www.tzztb.com/(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
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 http://www.tzztb.com/ (招投标交易平台)发
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
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否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200 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总价为多种税率报价合计的,须对各项报价注明增值税率。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
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
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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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
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招标公告期间保函生效日起不少于 1 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在“保证金查询”
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 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 1 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
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
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
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
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
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
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 1 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
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
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
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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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
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
保证金。
3.4.3
投标保证金
可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台公管办[2022]2 号)
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
被没收,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3.5.1
资格审查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轨道式起重机的
资格和能力,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的获准范围均涵盖所投产品,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和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今(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设计、制
造、销售起重量(吊具下)≥35 吨的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5 台及以上的业
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轨道式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否决投标的情形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
其他资料。
以上附证书证件、资料等证明材料须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
件备查。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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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视为无效(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特别规定允许延长有效期的除外)。
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
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料原件送到
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
3.5.2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
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
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
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格条件、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
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
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
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二)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项规定
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四)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五)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的。
(六)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
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八)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九)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十)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价格不一致的(小数点错误除外)
(十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
法辨认的或未提供的。
(十二)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十三)采用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
要求的。
(十四)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五)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条款修正投标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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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十六)若投标人供货范围少报的需核增的部分总价值超过其投标总价 10%
的。
(十七)若投标人供货范围少报的需核增的部分总价值未超过投标总价 10%,
经询标后,投标人未承诺少报的部分已含在投标总价中的。
(十八)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关键部件品牌规格表》(若有)中规定
的部件,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唯一品牌或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所投
品牌与招标文件列明品牌“不相当于”的。
(十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重要部件品牌规格表》(若有)中规定
的部件,若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所投品牌与招标文件列明品牌“不相当于”
的。
(二十)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
容的。
(二十一)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或存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串通投标补充说明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十二)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3.6.1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3.7.3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
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
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
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4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
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网址:
http://www.tzztb.com);
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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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安 装 包 下 载 地 址 及 具 体 操 作 步 骤 见 官 网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www.tzztb.com/czzn/infolist.html。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TZTF)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
数字平台。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
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开标程序和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
开 标 大 厅 ( 以 下 简 称 “ 新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
(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
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
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
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
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
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
5、参数抽取(若有):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
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
行视频直播;
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
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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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异议;
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
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6—88325280;*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
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
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评标委员中推荐或随机抽取产生。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 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https://tzztb.zjtz.gov.cn/tzcms/和 http://www.tzztb.com/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
中标候选人公
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以评标专家一、二
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
(包括业绩、奖项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
7.3
定标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
√
否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
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转账、见索即付的独立银行保函或融资
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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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
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
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
招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
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
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4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
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
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
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
可以否决其投标。
10
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 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七部委令 2004 年第 11 号)、
《关于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
等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及《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
办法》(浙发改法规[2015]131 号)办理。
监督部门: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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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江滨路 46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招标代理费
收取对象:本项目按 10000 元向招标人收取。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前附表中以“□”标识的表示此条款不适用本次招标;以“□
√”标识的
表示此条款适用本次招标。
二、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
致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
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三、串通投标补充说明条款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
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
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属于串
通投标行为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编制时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硬盘
序列号和 IP 地址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
(三)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四)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十一)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十二)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
五、关于品牌部件的评审说明: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其它说明:
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
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 HTTP://WWW.TZ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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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 、 在 新 系 统 试 运 行 期 间 , 投 标 人 可 在 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TZZTB.COM)处查看公告及招标文件等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
程在新系统上操作)。
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
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
库工作。交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4、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ZZF”格式的招标
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
5、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 CA 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 锁才能用于绑定
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 CA
锁 可 以 直 接 使 用 。 如 无 CA 锁 , 请 提 前 到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办理介质 CA 锁。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
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8 、 投 标 人 可 使 用 新 系 统 注 册 的 账 号 直 接 登 录 新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查看整个开标过程。
9、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
10、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3 楼 ) , 如 有 技 术 问 题 请 联 系 技 术 人 员 , 联 系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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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货物采购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及进度要求、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及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
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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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组成同一联合体的
除外)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
前追溯 3 年,以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12)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具体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或以法院判决书为
依据;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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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
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工
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件。
对主设备本体/整机/整系统的设计、加工制造、施工安装等其中一个或多个项目的主要
服务或实施范围、责任有明确要求的情形。对于向主制造商提供原材料、零组件、或加工等
服务的仅视为外购(外协)件,不视为本条所限制的投标人分包情形。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
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响应。
1.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偏差范围。
1.11.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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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格式。
3.1.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总
价为准,修正分项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
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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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招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3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
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
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响应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
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或实质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1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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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
5. 开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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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3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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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5.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
(2)开标后,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 3 个;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适用)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经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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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
好处,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
理机构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中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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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
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 12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
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五)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
实;
(六)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 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
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七)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2.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
决投标的情形” 第三款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
进入后续的技术标、商务标审查和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程序。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1. 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审查,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标,记名表
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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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经询标核实
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 由技术评标专家负责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
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各技术评标专家的打分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 2 位)。
4. 技术评标因素及其量化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分
(10 分)
交货期(1 分)
交货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前 15 天(含)得 0.5 分,提前 30
天得 1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4 分)
根据投标人设计及制造资质、行业信誉、履约能力、财务状况、
获奖情况及专利情况等综合评定(0-4)。
业绩要求(5 分)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设计、制
造(吊具下)≥35 吨的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5 台(含)不
得分,5 台以上的,每增加上述规格 5 台,加 1 分,不足 5 台不
计分;最多不超过 5 分。
备注:1、本项最高不超过 5 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
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
反映常规轨道式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未提供者
不得分。
2
技术分
(28 分)
设备参数(2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2 分)。
选用材料(3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选用的材料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3 分)。
结构及制造工
艺(2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结构及制造工艺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2 分)。
机构布置及性
能(3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机构布置及性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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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质量保障及缺
陷的防止措施
(6 分)
1、厂家具备材料喷丸喷砂预处理、应力消除、对接焊缝机械铣
边、主要焊缝采用自动埋弧焊技术的,每提供 1 项得 0.5 分,
共 2 分;
2、制造、部装在本厂内有相应设备及场地:主梁采用整体制作
的得 1 分;有主梁大件整体柔性翻转装置得 1 分;共计 2 分;
3、焊缝检验:厂家有超声波、X 射线拍片资质的得 2 分;
注:以上相关工艺及设备证明必须附现场照片,未附照片的该
项不得分。
安装、调试、试
车及验收(3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试车及验收方案满
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3 分)。
技术资料及图
纸(1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投标
人承诺中标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履行相应技术资料服务进
行评价(0-1 分)。
外购件配置(3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外购件配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价(0-3 分)。
设备和功能的
先进性,节能性
(2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设备具有高新技术,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措施,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等方面的优化方案进行综合评价(0-2
分)。
安全设施(3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设备应急装置,监控系统,保护装置等安
全设施配置完整性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优劣评
价(0-3 分)。
3
服务(2
分)
售后服务方案
(2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体
系,在沪浙地区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售后人员配备,响应时间、
备件供应等方面)、技术服务、培训方案、质保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0-2 分)。
(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1. 由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商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
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率不一致,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26
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所报增值税税率一致,则按投标人的投标价作
为报价评审依据;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所含增值税税率有两种及以上的,则扣除增值税后的投标价作为报
价评审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此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经询标核实
并认定后,即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 评标价格调整
(1)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为单
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招标人将以单价为准修正评标价格进行评标,如修正后评标价
格低于投标报价则评标价格不作调整,修正后评标价格高于投标报价则评标价格按修正后的价格计入;单
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的错误,招标人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
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文字描述明显笔误的除外);
(2)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缺项、漏项的,若投标人对该项有报价但未按此价格组入投标总价的则按
其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中,若投标人对该项无报价的则按其他投标人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
评标价中。若投标人供货范围少报的需核增的部分总价值未超过投标总价 10%,经询标后,投标人未承诺
少报的部分已含在投标总价中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承诺少报的部分已含在投标总价中,评标价仍
作核增处理。若投标人供货范围缺项、漏项超过投标报价 10%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超出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要求的内容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核减该超出部分
的价格。
(3)若投标人在《主要部件品牌规格表》列明品牌以外选择其他品牌的,若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
所投品牌与列明品牌“不相当于”的,按所有投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列明品牌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
5.评标价格分的计算
①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下,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0.98;
②投标人为五家以上,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含税价)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
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8。
B=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方法如下:
当 B≤A 时,投标人报价得分=60+40*(B-A)/A;
当 B>A 时,投标人报价得分=60-60*(B-A)/A。
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评标委员会在得出技术的量化结果、评标价格分、不平衡报价评分(若有)、报价质量评分(若有)
后,按以下公式进行相加,分别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1. 综合评标分 Cv:
综合评分:Cv= Kt+Kp,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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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 为技术分;Kp 为价格分。
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
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二)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
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
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三)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五)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文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分相同
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得分高优先;评分、报价、技术得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
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排序。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
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开标一览表;
2. 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 询标澄清文件;
4.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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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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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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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下文称买方),
(下文称卖方),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
件,特此同意签署本合同(下文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供货范围
附件
A
(2)合同条款和条件
附件
B
(3)技术文件
附件
C
如果附件
B 与附件 C 中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则以附件 B 为准;附件 B 与附件 C 中的
技术部分有矛盾时,则以附件
C 为准;合同文件与补充协议有矛盾时,以签署时间在后的
为准。
2.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根据上文规定的合同文件。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按供货范围附件
A 中规定和附件 C 中规定。
4.合同总价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本合同总价为
,大写:
;不含税金额为
,
税额为
。此价格为包含
13%增值税的最终价格,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作调整,除非
买方要求配置改变或国家税率的变化(按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
5.付款条件
本合同中货物的付款条件在附件
B——合同条款和条件中的规定。
6.交货时间、地点和目的港
6.1 交货时间:6.2 交货地点:6.3 目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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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32
目
录
附件
A:供货范围
附件
B:合同条款和条件
附件
C:技术文件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33
附件
A
供货范围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34
附件
B
合同条款和条件
条 款 目 录
条款号
标题
1
定义
2
适用范围
3
原产地
4
技术规范/标准
5
专利权
6
包装
7
运输标志
8
运输条款
9
装运通知
10
保险
11
付款
12
技术文件
13
质量保证
14
检验
15
索赔
16
延期交货和延期违约金
17
不可抗力
18
税款
19
履约保证金
20
现场管理
21
仲裁
22
因违约终止合同
23
因破产终止合同
24
变更指示
25
合同的修改
26
转让和转包
27
适用法律
28
使用语言和度量单位
29
通知
30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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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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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
a)“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协议(此处系指本合同的“双方”),以双方签
署合同书的形式加以记载,包括相关的全部文件、全部附件和补充文件;
(
b)“合同价格”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充分完全地履行合同所负义务的前提下,买方应向
卖方支付的金额;
(
c)“货物”系指按合同规定,买方要求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整机、配套件、备件、工
具、手册和其他技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
(
d)“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应负担的安装、调试、试运转、技术帮助措施、检查、
培训及其他应尽义务;
(
e)“买方”系指采购货物的机构;
(
f)“卖方”系指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
g)“现场”系指买方使用设备的地点;
(
h)“验收”系指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接收货物的程序和条件。
(
i)“交钥匙”系指卖方按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由卖方负责货物设计、制造、包装 、运
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提交买方最终使用,简称“交钥匙”。
2. 适用范围2.1 本合同以内的全部文件资料适用于本合同的履行。
3. 原产地3.1 “原产地”系指货物的逐步形成或生产的地方、或提供服务的地方。货物的生产是指通
过制造、加工或对零部件进行实质性的重要装配,形成一种商业上承认的新的产品,这种产
品从基本性能、用途或效用方面实质上不同与其零部件。
4. 技术规范/标准4.1 本合同项上所提供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书中允许的标准。
5. 专利权5.1 卖方应使买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或其任何部分过程中,免受第三方因专利权、商标或工
业设计的侵权行为而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损失赔偿的要求
, 那么卖方应
把同第三方的纠纷承接过去并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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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所提供货物应按出口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用
于长途的海运、空运及内陆运输,并且能很好地防潮、防湿、防撞击、防锈和防粗暴装卸,
保证货物不因上述原因而造成任何损坏,安全地到达目的地,卖方应对由于不合适的包装而
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2 每件包装应备有二份详细装箱单和下述第 14 条款中规定的质量合格证,其中一份在包装
箱内,一份在包装箱外。
6.3 合同中有关的备品备件货物应单独包装。
7. 运输标志7.1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的相邻四侧面用擦不掉的油漆以醒目的标志下列内容:
A、收货人
B、合同号
C、运输标志
D、目的港
E、货物的名称、项号、箱号
F、毛重、净重(公斤)
G、尺寸(长×宽×高
厘米)
7.2 任何重 2 吨或大于 2 吨的包装件,卖方应在每个包装件的两面上用英文和适当的国际贸
易运输标志“重心”和“起吊点”,以方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件上清楚地标“小心搬运”“正面朝上”“保持干燥”及其他适当的国际贸易
标志。
8. 运输条款8.1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海上运输 30 个日历日或空运 14 个日历日),卖方用传真
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和装运港货物备妥待运日期,
与此同时,卖方应向买方特快邮寄详细交货清单
(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货物名称、技术规范、
数量、总体积及每个包装件的大小(长×宽×高)、单价和总价、装货港及装运港及在储运
期间对货物所必需的其他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
8.2 卖方应负责租船订舱安排装运、支付运费,以保证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表交货。8.3 卖方应在预计的货船到达装运港之前 10 个日历日(国内供应商应在 3 个日历日内),
用传真通知买方:货船名称、估计装船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
8.4 目的港为浙江省温岭市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买方应安排合适的泊位,以便船只靠泊、
卸货,避免来自船公司的拖期异议,卖方有关人员应在船只到达目的港前 24 小时到达目的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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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卖方装运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不负担装运超过部分货物的
任何费用或其他由此产生的后果。
9. 装运通知
9.1 在完成装货之后 24 小时内,卖方用传真向买方提供该批货物的发票、装箱单、保险单
等资料。如果任何包装件超过 20 吨,并且长超过 12m,宽超过 2.7m,高超过 3m的话,卖
方应告知买方每个包装件的重量和尺寸。假若货物是任何易燃危险品,则也应详告买方。
9.2 卖方应在装运后 3 个日历日内用特快邮件寄给买方装箱单、发票和二套有关装运文件副
本。
10. 保险
10.1 卖方按合同价值 100%的金额投保运输全险及业主现场的陆上安装工程险。
10.2 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买方认可。
11.付款
11.1 本项目下的所有支付可用信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不采用现金方式支
付。
11.2 设备货款:
11.2.1 预付款:合同设备货款总价的 30%在合同生效后,
买方收到下列文件后 60 个日历日内,
买方支付 30%货款给卖方。
11.2.1.1 包括合同设备货款总价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 13%);
11.2.1.2 按附件 B-1 格式规定的合同总价 10%银行履约保函正本一份;
11.2.1.3 按附件 B-2 格式规定的设备货款总价 30%预付款保函正本一份;
11.2.2 到货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按到货计划到达安装现场,买方收到下列文件后 60 个日历
日内支付合同设备货款总价的 40%;
11.2.2.1 包括合同设备货款总价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 13%)。
11.2.3 最终验收款;合同设备货款总价的 25%在最终验收后,买方收到下列文件后 60 个日
历日内,买方支付给卖方。
11.2.3.1 包括合同设备货款总价 25%的收款收据,
11.2.3.2 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11.2.4 合同设备货款总价 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结束后 60 个日历日内支付。
12. 技术文件
12.1 卖方应按本合同“技术规格书”有关条款规定提供技术文件。本条款内所述之文件不
应在提交过程中缺少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 30 个日历日内予以免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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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在每次货物装运时一套相应的完整技术文件应随货物一起包装和发运。
12.3 如卖方单独发运技术文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13. 质量保证
13.1 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买卖双方正式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
个月。
在产品质保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
13.2 本项目合同的全部产品(外购件除外)必须由卖方本厂生产,不得任意分包给其它厂
家,如确需其它厂家生产,必须经买方认可。卖方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买方的合
同技术规格书要求生产。
13.3 卖方保证在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是新的,并由最好的合适的材料制成,具有一流的
工艺,同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所有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在货物按技术规
范规定的设计寿命期内经过正确地安装,合理地操作和维护能够令人满意地运转。
13.4 在质保期内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问题需要服务时,卖方必须作好服务工作,在 4 个小
时内给予答复,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免费解决。保证期内,卖方应进一步对任何由于设计、
工艺或材料缺陷造成的故障负责,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卖方应在 30 个日历日内修理
或更换有缺陷的部件、零件或设备,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5 质保期满后,卖方应履行继续服务职责,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14. 检验
14.1 卖方在制造厂交货之前,应对货物的质量、规范、性能、数量、重量等作精确和全面
的检验,并签署证明书以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该证明书构成向议付银行付款的单据的一
部分,但不认为是货物的质量、规范、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所做测试细节
和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在质量证明文件中。
14.2 安装完毕后,由卖方根据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逐项调试,同时做好调试记录交买方。如
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则由卖方负责,买方配合,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检
验,费用由卖方负责。
14.3 随机工具、仪器、备品和图纸资料按合同和技术规格书明确的清单由卖方清点交接给
买方,并提供技术规格书明确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4.4 上述条件具备后,双方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签
署验收文件之日为产品最终交货日期。
14.5 卖方设计图纸需要经买方审核确认后方能投入生产,但买方对图纸的确认不视为对设
计及产品质量责任的豁免。
15.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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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卖方对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同时买方可在合同条款第 13、14 条或其他条款
所规定,提出索赔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在与买方达成协议条件下,以下列一种或多
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索赔。
15.1.1 卖方同意对买方拒收的货物,由卖方向买方退还拒收货物的货款,并承担全部损失
费用,其中包括利息以及由此而发生的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
费和所拒收货物进行保管、防护所必需的费用。
15.1.2 根据货物受损失的程度,下降等级和买方所受损失的价值,经卖方和买方达成协议
降低货物的价格。
15.1.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范、质量和性能条件的新部件、零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卖方应承担修理有缺陷货物的费用及风险,同时还应承担买方蒙受的所有直接相关的损失费
用,同时买方可依照第 13 条对所更换合格的货物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新的质保期。
15.2 在卖方收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日历日之内没有答复的情况下,则上述索赔要求应
视为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没有按上述的规定在接到买方索赔要求之后 30 个日历日内或在
买方同意的更长一段时间内协商解决索赔要求,那么买方将采取行动从协议支付的货款中收
回索赔款项或从卖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收回索赔款。
15.3 如果在本条款第 13 条中规定的质保期内或经使用检查发现货物的质量或技术规范不符
合合同要求,或货物被证明是有缺陷的,不论是什么原因造成(买方原因除外)。其中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由于使用不合适的材料,则买方可依据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16. 延期交货和延期违约金
16.1 如果卖方没按合同规定的“交钥匙”日交货(合同第 17 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卖
方应承担并支付延期违约金。该延期违约金以减少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方式实施,
但延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16.2 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钥匙”日向买方“交钥匙”,其延期违约金率为每 7 个
日历日按迟交设备总价的 1%,不足 7 个日历日按 7 个日历日计算,并按此类推。延期违约
金总额不超过第 16.1 条款规定。
16.3 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钥匙”日交货,且卖方超过计划合同规定的“交钥匙”
日期 10 个星期,则买方有权以卖方不履行合同为由撤销合同,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及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计),且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延期违约金。若
因买方原因影响卖方交货时间,则交货时间相应顺延。
16.4 买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款。除卖方造成的原因外,若买方逾期付款,则
每逾期 7 个日历日按该次应付款项的 1%支付延期违约金,不足 7 个日历日按 7 个日历日计
算,以此类推。延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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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不可抗力
1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金钱
给付义务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7.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
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
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
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
18. 税款
18.1 中国政府按现行的税收政策,向买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全部税款由买方承担。
18.2 中国政府按现行的税收政策,向卖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全部税款由卖方承担。
18.3 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国以外地区征收的与该合同有关的全部税款由卖方支付。
19. 履约保证金
19.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 10%,此保证金有效期
至合同项下设备全部交钥匙之日为止,且须由下列银行开立:任何在中国营业的银行。
19.1.1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
银行。
19.1.2 若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出具保单的保险公司级别:县(区、市)级及以上国有
或股份制保险公司。
19.1.36.1.2.3 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出具保函的融资担保公司级别:县(区、市)级及
以上国有或股份制融资担保公司。
19.2 履约担保的退还:
19.2.1 采用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函在终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解除。
19.2.2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无异议情况下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还。
19.3 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9.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9.3.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超过 2 天仍不能供
货,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金。
19.4 卖方可通过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费用由卖方负担。
19.5 当卖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时,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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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若卖方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卖方应保证合同货物按时交货,由此引起的
损失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20.现场管理
20.1 卖方需对货物的运输、接卸和安装方案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买方确认。
20.2 卖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买方给予卖方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水
电接口,安装调试费及生活方面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20.3 卖方负责到达产品的接卸、运输、清点、保管等工作,所有涉及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买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0.4 卖方在安装期间需服从买方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并加强自身安全管理,遵守港区安
全操作规章制度。如出现人员、设备、财产等安全问题由卖方自行负责。
21. 仲裁
21.1 履行合同或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全部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开
始协商后 60 个日历日内没有解决办法,该争执应提交仲裁。
21.2 任何根据 21.1 条提交仲裁的争执,仲裁应由台州仲裁委温岭分会按仲裁规则进行。除
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21.3 该仲裁裁决为最终的,合同双方受其约束。
21.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决。
21.5 仲裁过程中,除了合同中发生争执并正在仲裁的部分,合同应继续执行。
22. 因违约终止合同
22.1 在不影响卖方对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买方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
通知,终止该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a)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在买方同意的延期交货期限内不能交付货物的部分
或全部。
(b)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之一时,卖方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 30 个日历日(或由买方书面批准
的更长时间)不能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23. 因破产终止合同
23.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偿付能力,买方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必给卖方
补偿,只要终止合同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采取行动的权利或以获得或将获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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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变更指示
24.1 买方可以随时通过条款第 29 条的方式在合同范围内,以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向卖方发
出书面变更指示。
(a)按合同规定专门为买方制造提供的货物的设计图、型号或规格;
(b)装运和包装方式;
(c)交货地点;
(d)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4.2 如果这些更改引起了卖方执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的工作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加或减
少,不管是否包含在更改指示上都应对合同价格或装运时间表作合理的改动,或两者同时改
动;同时合同也作相应的修改,根据本条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更改通知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
提出对调整的要求。否则买方理解为卖方已接受。
25. 合同的修改
25.1 除了第 24 条款,只有经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才能变动或修改。
26. 转让或分包
26.1 没有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能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26.2 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在技术规格书和买方另行批准范围进行分包,并在分包合同签署后
及时通知主要分包合同内容,但该通知不能解除合同规定的卖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7. 适用法律
27.1 此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8. 使用语言和度量单位
28.1 合同用中文书写。
28.2 所有的度量单位皆用公制,除非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
29. 通知
29.1 根据合同要求一方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皆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任何口头
承诺没有法律效力。
30.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30.1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及任何合同有关的技术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
或资料给任何人,但卖方在执行合同时所雇佣的人员除外,向卖方传递有关资料应按保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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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进行,且扩散的范围仅为履行合同所必要。
30.2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可使用条款第 30.1 条所列文件和资料,除非出于执行
合同的目的。
30.3 除双方合作外,条款 30.1 条所列的任何文件应归买方所有,如果买方提出归还要求,
在卖方执行完合同后,卖方应将所有文件归还给买方(包括所有副本)。
30.4 本合同文件中,若前后发生矛盾时,以签署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31.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生效
31.1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1.2 买卖双方备忘录及补充协议等均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3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照招标文件及卖方的履约承诺履行、处理。
31.4《廉洁公约》、《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双方相互监督,
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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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B-1 履约、质量保函格式
签发日期:
送:
(买方名)
用于合同号:
的履约保证金
签发本保函为
(下文称投标人)提供履约(质量)保证金,用由你方和买方之
间在
(日期)签署的合同号
,向
设施项目(下文称项目)供应
(货物名称)。
(银行名称,下文称银行)无条件和不可撤消的保证,并约束其本身,它的
继承人和受让人,依据下述条件,向你方无追索地支付合同的价格百分之十(10%)的款项:
(a)投标人没有全面的履行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对合同文件的修改、修正、增加和变更的
协议规定,包括换货或修复有缺陷的货物,(下文称违约)违约由你方确认,尽管投标人持有
异议,银行将把你方提出的投标人违约以书面形式通知给投标人,并立即向你方支付不超过
上述规定总金额的你方要求的部分或全部款项,并以你方在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
(b)所有的付款都是无需交费的和单纯的支付,不因为任何目前和将来的各种税款费用
及任何性质、任何人所强加的扣除和扣留而折扣。
(c) 本保函规定银行有无条件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不允许变更合同执行的条件和时
间,不论是出于你方的要求、其它方面的原因或是不得已,除非这种规定可以解除银行的责
任。
(d) 本保函在合同条款和条件规定的保证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并有完全的效力。
你们的真诚的朋友
-------------------------------
(签发银行的名称)
签字:----------------------------
(打印姓名和职务)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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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B-2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卖方名称、地址) (以下简称“卖方”)须向买方提交总额为(币
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
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 ,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
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要求就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
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和修改无需通知我行。
本保函从开具之日起至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后 30 个日历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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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协议编号:
港区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电子邮件:
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其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管理的法
律法规,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
任制。经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在签订《
合同》(合同编
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1.甲乙双方性质
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能够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
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港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权对乙方实施作业的场所和参与作业的人员、设备进行安全检
查和评估,并将查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但此项检查和评估不得被视为甲方对
乙方场所、人员及设备安全性的确认和保证,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额外的安全责任。
2.2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资料并存档。
2.3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要求乙方对其违法违规行
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规的,甲方可责令其停工整改。乙
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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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之日,甲方应将业务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提
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均视为
本协议附件,对乙方及其人员均具有完整约束力。
2.5 甲方对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行使情况,不能成为甲方承担不利后果的理由,
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据此减轻乙方责任。
3.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的日常安全
管理中发现乙方和
/其人员(含虽与乙方无劳动合同关系,但系乙方安排从事本项目相应工
作的人员,下同)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
应费用。。
3.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所取得的各种合法手续,包括
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和职
业健康的验收报告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合法文件。
3.3 乙方法定代表人和项目具体负责人是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安全
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到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的全
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检
查、指导,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3.4 乙方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过各种
安全培训,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能全部满足现场生产作业的实际要求。
3.5 乙方在约定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港区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
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甲方备案,
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港口设施保安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
3.6 乙方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乙方必须为相关的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提供和配备
满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所需的设备、工具和防护装备。
3.7 乙方人员对所处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
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作业。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
已经确认该作业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及造成第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
担事故责任,并赔偿其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因此,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全部赔偿甲
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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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除指定地点外,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在室外、作业区等处吸烟,不得私自动用各类明
火,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接线盒等。
3.9 乙方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及动用明火等,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向甲方主管部门
办理审批手续,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3.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场地或港区内搭建设施,不得擅自将与业
务无关设施设备带入港区开展经营活动,在港区内使用新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
3.11 乙方人员自觉遵守登轮纪律,严禁携带走私物品和非法违禁物品进入港区,如需登
轮或进入口岸限制区域,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将乙方违规人员移交边
防或公安机关并依法处理。
3.12 乙方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租赁(工作)场所内、外禁止摆放汽
油、柴油、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
3.13 如遇大风、大雾天、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作业。
3.14 乙方应坚持开展扫除“黄、赌、毒”工作,从业人员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不发生可预防性重大治安事件。
3.15 乙方应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并及时将排查整改、整治情况报甲
方主管部室备案。
3.16 乙方人员(及乙方相关人员)、车辆、装备不得在非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如因在非
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3.17 乙方必须承担其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对所属作业及其雇员需购买相应的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
4.违约、违章及事故处理
4.1 发生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情节严重的,甲
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主合同。
4.2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或乙方作业人员发生其他违规作业现
象的,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 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由乙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向事故发生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告知甲方。事故善后工
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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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因双方责任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交
警、安全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各自承担
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
4.5 由于乙方或自然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
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如因乙方及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
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6 乙方人员安全规程及措施落实经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
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
4.7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元
/天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8 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或上级管理部
门停工整顿的,参照甲方制度执行。
4.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提前解除主合同,由此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承担:
(
1)人身伤亡事故;
(
2)发生机械设备严重损害事故;
(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
4)发生事故、违章行为每月超 2 次(含 2 次);
(
5)作业中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的;
(
6)作业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的。
4.10 乙方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责任。
5.其他
5.1 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
和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5.2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
效期与主合同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5.3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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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洁 公 约
买方:
卖方: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买卖双方从业人员的购
销行为,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双方合作共赢、健康发展,经双方协商一
致,共同承诺遵守以下条约:
第一条
买卖双方共同的责任: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企业采购原则,不
得损害国家和对方的合法利益。
(二)双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和各
项廉洁从业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涉及发生不廉洁行为,一方有查处的权力,另一方必须支持、配合对方查处。双
方不得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恶意投诉。
第二条
买方责任:
(一)买方从业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贵重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及其他财物;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任何好处费及回扣;不得在卖方报销应由买方从业人员
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卖方购买用于个人且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和物资。
(二)买方从业人员不得参加卖方提供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以及旅游、
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买方招标、评标人员在招标、评标过程中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泄露任何
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情况;不得干预、影响开评标过程及结果。
(四)买方从业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近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参与同卖方合同有
关的业务,不得为近亲属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向卖方推销物资、索取或接受财物。
第三条 卖方的责任:
(一)卖方不以任何理由向买方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送礼、行贿及给予回扣;不得报销
应由买方从业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买方从业人员个人销售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
和物资。
(二)卖方不得向买方从业人员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
娱乐等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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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卖方不得与其他投标人进行串通谋取中标;未经买方许可不得将承揽的采购项目
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卖方单位发现买方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公约第二条规定时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向
有关各方党组织及其上级机关反映和举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公约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由买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卖方如主动、及时向买方告知买方人员有违
反本公约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买方将保证其正常的业务往来而不受到负面影响。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公约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作出必要的处
理,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有关合同,为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同时取消卖方在
买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五条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后,签订本公约,本公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本公约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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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
为配合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
公正交易,本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理解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需求,在合作范围内遵守浙江白岩山港
务有限公司对第三方的合规管理要求。
2.本公司具有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合同义
务。
3.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
廉洁行为,严格履行以下合规义务:
(一)本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
禁止性规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二)本公司员工不得给予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
赠。
(三)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
赠。
(四)本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
(五)本公司员工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廉洁商业的行为。
4.本公司坚持诚信商业行为,依法依约保守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5.本公司严守缔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以及不履行合同,发生
履约突发事件时将当及时通知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6.本公司同意在合同范围内配合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的合规检查,不得隐瞒可能造
成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利益受损的信息。
7.本公司承诺对本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员工未遵守承诺事项,本公
司承诺自愿赔偿由此给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或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且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相关合同。
本承诺函一式两份,经承诺人签字后生效,由承诺人和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各保留
一份。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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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C
技术文件
C-1 技术协议
C-2 配置表
C-3 技术规格书
合同技术文件按次序由技术协议、配置表、技术规格书组成。后者与前者矛盾时
以前者为准,前两部分未提及的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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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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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适用于白岩山港区一期工程件杂货堆场 2 台双梁轨道门式起
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解释权属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2.卖方在合同确定的制造厂完成起重机的制作、装配、预组装和必要的出厂前的试运转;
出厂检验合格后,卖方将负责运输、吊装、安装、调试,完成联动试验并通过买方的整机性
能考核验收(并办妥有关政府部门所需文件和手续)。最后由买方签发验收证书,即本合同
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
3.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提供结构先进、配备齐全、
功能完善、性能优良、安全可靠、适合使用并且符合相关工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安全、
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优质产品。本招标文件所标明的工艺,设备、材料和所采用的标准只是
说明所期望的系统的基本形式,而并非限制性的。如果卖方在报价中能充分说明其所要替代
的方案与标准实质上等于或优于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时,需要得到买方的同意。
4.卖方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与招标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
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买方将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招标
文件的要求。
5.产品总体要求:所提供的起重机应被公认为国内一流水平,技术先进、可靠性高,具
有生产效率高、维修保养方便的特点,能满足港口堆场频繁的作业需要。设备配套机械、电
气设备采用国内一流水平产品。所有备件、部件应是当前的通用型号而且必须是最近十二个
月内生产的产品。
6.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内部或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
行。
7.设备采用专利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
担合同设备有关专利方面的一切责任。
8.本招标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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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条件、适用的标准和规范
1.自然条件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40.5℃、多年极端最低气温-5.7℃、多年平均气温 17.2℃;多年最
大年降水量 2254.8mm、历年最小年降水量 1077.4mm、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1671.6mm,多年平
均降水日数 157 日;夏季常风向为 SSW、冬季常风向为 NW,多年平均风速为 2.33m/s,实
测最大风速 52m/s;多年平均相对湿度约 8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相当于地震基本
烈度Ⅵ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2.使用的标准、规范
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检验,应遵循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和规范。当下列标准
和规范之间存在矛盾时,按较高要求标注和规范执行。
·GB
中国国家标准
·GB3811
超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02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JTJ
中国交通部安装标准规范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DIN
德国工业标准
·BS
英国标准学会标准
·SIS
瑞典工业标准
·SSPC
美国钢结构涂料学会标准
·ASTM
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
·AISC
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
·AGMA
美国齿轮制造业协会标准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OSHA
美国噪声协会标准
·IEC
国际电气委会标准
·AWS
美国焊接协会
·CEMA
输送机设备制造业协会
·EIA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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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A
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
·IEEE
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协会
3.度量单位及语言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图纸、规格书、技术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
单位制(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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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1.概述
1.1 该起重机安装在白岩山港区件杂货堆场上,主要用于钢材、预制件等件杂货装卸作
业。
1.2 起重机能完成整机行走、起升下降、小车运行等动作,各机构可单独或联合作业。
为确保起重机安全、可靠地工作,本机上还应装有各种安全保护、指示装置以及辅助装置。
2.机构工作级别及稳定性
2.1 起重机设计寿命 20 年。
2.2 设备工作级别:
标准
GB3811
使用等级
U6
载荷状态
Q2
工作级别
A6
2.3 机构工作级别:
机构名称
起升
小车运行
大车运行
利用等级
T6
T6
T6
载荷状态
L2
L2
L2
工作级别
M6
M6
M6
2.4 起重机抗倾覆稳定性
2.4.1 起重机稳定性符合GB3811有关规定,起重机的组别取III。在无系固装置情况下,
满足稳定性要求。
2.4.2 在吊钩带着额定载荷提升到最高点时,小车以全速碰撞机械缓冲器(在减速限位、
停止限位、极限限位均失灵时),在同向的极限工作风载下,起重机应能保持稳定。
2.4.3 在吊钩带着额定载荷提升到最高点时,大车以全速碰撞缓冲器(在减速限位、停
止限位、极限限位均失灵时),在同向极限风载下,起重机能保持稳定。
3.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参数值
备注
1
设计风速(工作/非工作)
m/s
20/55
2
结构型式
-
U 型支腿、箱型双梁,满足吊装 12 米长
物件时物件不与支腿产生干涉。
3
额定起重量
t
吊钩下 40t
4
起升高度
m
吊钩下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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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跨度
m
37
6
悬臂
双悬臂,有效行程不低于5m
7
调速方式
变频调速
8
起升速度
m/min
≥20
9
小车运行速度
m/min
≥50
10
大车运行速度
m/min
≥50
11
大车轨道型号
—
QU100
12
起重机最大轮压
kN
350
13
操作方式
-
空操+遥控
14
供电方式
-
电缆卷筒(位于陆侧轨道外侧)
15
供电电源
-
AC10kV/50Hz
16
大车行走距离(左右)
m
≥160
17
大车电缆槽宽度
mm
150mm(设计审查时确定)
18
电缆槽中心至轨道中心距离
mm
1300mm(设计审查时确定)
19
起重机颜色/编号/logo
-
设计审查时确定
20
用途及起升机构
该设备用于钢卷、预制件等货物作业,货
物长度最长 12m。
备注:各机构应有合理的加减速时间,以便整机效率最优,卖方可对上述机构速度进行
合理调整,但须得到买方的认可。
4.详细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起重机采用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优质材料制造,所有材料都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明书,制造厂还应进行必要的材料入库检验。重要部位的材料应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化学
成份、物理特征、力学等试验,材料应具有可追踪性,以保证专料专用。除了较小的构件外,
应尽量采用对称性断面。
4.1.2主要零部件的制造材料
1)主要结构件:Q355B
次要构件:Q235
2)卷筒:Q355B
3)滑轮:35,45,42CrMo,Q355B(热扎滑轮)
4)齿轮:40Cr,20CrMnMo,20CrMnTi,30CrMnTi,42CrMo
5)轴、联轴节:45,40Cr,42CrMo,35Cr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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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车轮:60,50 Mn2,35SiMn,42CrMo
4.1.3室外操作箱体、罩壳、操作站、灭火器箱等采用壁厚不小于2mm的不锈钢304材料。
4.1.4钢板及型钢的最小厚度
1)主要受力结构最小厚度为 8mm(除型钢腹板可用 6mm 以外)。
2)次要受力构件最小厚度为 6mm(除型钢腹板可用 4.5mm 以外)。
4.1.5封闭结构件及钢管的最小厚度
1)主要结构用钢管壁厚不小于 6mm;
2)次要结构用钢管壁厚不小于 4.5mm;
3)箱型(封闭)结构件钢板厚度不小于8mm;
4.2 制作工艺
4.2.1 钢材、型材的矫直与弯曲必须采用加压工艺,不准锤击。
4.2.2 钢板(材)下料采用数控自动切割。如必须使用手工切割,须消除手工切割痕迹。
4.2.3 钢结构上所有的装配孔部必须是钻削加工,不允许冲孔,钻孔后去除所有毛刺。
安装时,若孔眼不正或不光洁应按认可的标准和规范在正确的位置上重新钻孔或铰孔。不允
许采用手工扩孔。
4.2.4 主结构件应用焊接结构,不能焊接的部位,允许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4.3 表面处理与涂装
4.3.1 表面处理
1)所有钢铁构件、零部件、除机械加工后的工作表面外,表面必须除锈油漆。
2)所有钢板和型钢在下料前采用喷沙或抛丸处理,除锈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瑞典标准
SIS0055900(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标准Sa 2.5级),除锈后必须在2小时内喷涂车间底漆,
漆膜干膜厚度为50微米。
3)结构成型后,在上底漆之前,应进行喷砂“二次除锈”和表面清理。“二次除锈”
的质量等级达到SIS Sa2.5级,少数无法喷砂的部位允许采用手工除锈,其除锈质量等级达
到SIS St2级。
4)镀锌件在涂漆前,应去除锌盐和其它污物。
4.3.2 涂料
1)采用重防腐涂料。要求使用油漆性能优越、环保性良好的油漆工艺,并在投标时提
供给资料。
2)所有油漆均应采用经买方认可的品牌,底漆及中间底漆采用环氧富锌或无机锌底漆,
中层漆采用环氧云铁中间漆,面漆采用长寿型氟碳面漆或聚氨酯面漆,具体型号应在投标时
提供给买方。
4.3.3 涂装要求
1)金属结构件表面处理和油漆应符合SIS 标准及油漆供应商的要求,并提交买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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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成型后,应重新喷砂除锈,对因焊接、切割、火工灼伤等部位而又无法采用喷
砂除锈的,必须采取合理的二次除锈及补漆工艺并提交买方认可。
3)油漆喷涂层数按底漆、中间漆、面漆三层进行施工,各部位面漆颜色由买方确认。
底漆
采用环氧富锌底漆,其干膜中锌含量应不少于 80%,其固含量按体积计应不少于65%采
用压力型设备进行喷涂。
中间漆
采用环氧厚浆中层漆,其固体含量按体积计应不少于 80%,应采用压力型备进行喷涂。
面漆
采用聚氨脂面漆,固体含量以体积计应不少于 60%,应采用压力型设备进行喷涂。
4.3.4 油漆干膜厚度要求
1)司机室、电气房及构件外表面各层油漆具体干膜厚度:
底漆
80微米
中间漆
140微米
面漆
60微米
三层油漆干膜总厚度为
280微米
2)非完全封闭的箱、梁内表面,应保证通涂一层环氧富锌底漆,干膜厚60微米及一层
环氧中层漆,中层漆干膜厚100微米。
3)钢材在切割之前应涂上车间底漆,对完全封闭的箱形结构件内表面在封闭前经表面
处理后涂上一层环氧富锌底漆。干膜厚度80微米,封闭后须经0.1×10
5pa气密试验。
4)油漆喷涂应全部在卖方工厂内完成,运输和安装中被碰掉的漆膜应补漆,层数不得
减少。卖方应提供每一涂层所需要的足够补漆,并负责用原包装运往现场。
5)采用无气喷涂,应对涂装质量进行外观、漆膜厚度、附着力等检验。油漆涂层质量
的保证年限不少于8年,质保期从交机验收之日起算。
4.4 焊接要求
4.4.1 焊接采用气体保护焊,并优先使用自动和半自动焊;焊条采用低氢焊条,焊条强
度高于母材。
4.4.2 焊接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施焊。
4.4.3 构件的焊接设计质量必须达到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标准中的焊接质量标
准或等同标准的要求。
4.4.4 应采取措施减小或消除焊接时引起的应力与变形;除特别需要外,外部焊缝应是
连续的;在构件应力最大的断面处不设拼接接头。
4.4.5 若检查中发现焊缝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买方有权提高返修焊缝检验的规格和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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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检验级别为GB3323标准规定的Ⅱ级或
GB11345标准规定的Ⅰ级或相应的AWS标准的检验级别。
4.4.7 应根据焊缝受力情况和重要性合理选择UT、RT、MT等必要的检验方法,焊缝检验
长度不得少于10-15%焊缝长,并提交有关的检验报告。相关的检验部位、方法应在开工前
提交买方认可。若检查中发现焊缝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买方有权提高返修焊缝检验的规格
和范围。少于100%检验部分的焊缝,若不合格,则对那一部分焊缝扩大到100%重新检验。
4.4.8 焊缝检验的范围和要求如下:
所有钢结构主体的对接板受拉应力处
100%UT+10%RT
大梁、门架一般焊缝(对焊透焊缝)
30%UT+5%RT
淬火后齿轮的无损探伤范围
30%MT+10%PT
4.5 主要金属结构
4.5.1 钢结构一般要求
1)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设计必须合理,满足各工况下的强度、刚度、疲劳和稳定性要求。
焊接结构设计要求结构型式合理,如截开面和焊缝尽量避免集中,结构中应力的传递应与钢
板纵向轧制方向一致,避免焊接接头受三轴应力状态等。起重机应具有良好的静刚度和动刚
度,垂直静挠度应符合GB3811的规定。同时在各种工况下,尤其是在其加减速时振动较小,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起重机自振频率。
2)结构件的外形应便于维修、保养、除锈和油漆,并在适当的位置焊设专用于维修目
的的吊耳。构件及构件的联接部位不应积水,凡有可能积水处均应有泄水孔。箱型构件应设
置检查孔,检查孔的位置应该在检修人员方便到达的地方。
4.5.2 门架
1)为加强稳定性,起重机设置门架结构。门架采用箱型结构通过两根主梁连接,其断
面为焊接的箱型结构,门架和主梁的连接宜采用法兰盘式结构。为确保起重机整体的刚度,
减少整机的水平晃动。
2)门架下方应设顶升座装置。
4.5.3 主梁
主梁采用双箱型结构,并具有足够的抗扭刚度和抗疲劳强度。承轨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平
直度和抗疲劳性能。主梁应具有合理的上拱度,上拱的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中S/1000范围内
(S为起重跨度)。应合理确定主梁组装时的初始上拱度以及门式起重机安装完成以后计入
自重的上拱度。
4.5.4 支腿
支腿采用U 型结构,在海侧支腿上设置登机斜梯和栏杆。支腿通过高强度螺栓主梁和联
系横梁连接,在主梁和支腿连接处设置检修平台,支腿之间间距不小于14米,保证长度为12
米的货物能从堆场不受干涉地吊装至运输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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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小车轨道
1)小车轨道两端设有车挡,能抵御小车满载全速碰撞时的撞击力。
2)小车轨道采用压板焊接固定形式安装在主梁上,小车轨道必须与大车轨道垂直。小
车轨道采用P50重型轨道,且为无接缝式。如采用轨道对接焊接,所有轨道接头应采用完
全焊透的焊接,并打磨平滑至符合机加工的样板,轨道应采用焊接的抗剪块固定。小车轨道
应与起重机同寿命。
4.5.6 走道、平台、扶手栏杆、阶梯、爬梯
1)走道、平台、扶手栏杆、阶梯、爬梯的设置应通行方便,安全可靠,便于携带工具
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零部件,并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走道、平台、扶手栏杆、
阶梯、爬梯采用分段设计,螺栓连接。每段都要进行热浸锌,拼装完成后整体油漆,在现场
分片进行安装,避免现场切割和焊接。
2)走道、平台、阶梯框架由型钢焊接而成,按钢结构制作要求除锈达标后涂漆。框架
是受力件,与其下部支撑将采用螺栓连接的形式,安装到主结构预制安装位置上。走道、平
台、阶梯的铺板采用热浸锌格栅踏板铺板焊接,需要维修拆除的部位用螺栓连接。室内走道
踏步采用花纹钢板焊接。
3)走道、平台和阶梯均设置高度不低于 1200mm 的栏杆,栏杆下部设高度不低于 100mm
的踢脚板;栏杆扶手采用直径不小于 32mm 的镀锌钢管,竖杆间距不大于 1 米,竖杆用螺栓
与斜梯梯梁连接。
4)走道和平台底部边沿设置围护板,围护板的高度不小于 70mm。
5)主要通道和阶梯的宽度不小于 800mm(次要的不小于 600mm),走道净空不小于 2m,
踏步间距不大于 240mm。起重机上尽量采用水平倾角不大于 50°,困难的部位经买方同意可
以采用不大于 60°的钢梯。
6)直梯采用扁钢和螺纹钢制造,其两边撑杆的间距不小于 400mm,两撑杆之间梯级宽
度不小于 300mm;直梯上设置保护圈,护圈从 2.0m 高度开始安装,护圈直径不小于 0.7 米,
护圈之间由五根均匀间隔布置的纵向板条联接起来,并保证有一根板条正对着直梯的垂直中
心线;每层直梯的最大高度不超过 3 米,超过 3 米要分段转接,各转接处设转接平台。
7)登机梯子位于码头侧支腿内侧,走道内外两侧均设置栏杆。
4.6 机构
4.6.1 起升机构
1)概述
起升机构由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卷绕系统和吊钩实现货物的升降作业。起升机构由电动
机、联轴节、制动器、减速器、卷筒等组成,机构工作要求平稳可靠,能按作业要求使吊钩
在任何位置准确地停稳。同时为了保证起升机构的安全性能,起升机构设置双制动保护,旋
转限位保护等装置。起升机构应设置两套制动器,制动器在减速箱高速轴两端对称布置,同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65
时要求每套制动器能满足在额定载荷下正常制动的要求。每套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相对于整个
起升机构的安全系数≥1.75。在进行安全性能测试时,制动力矩不应达到力矩最大值。在只
有一套制动器起作用时,起升机构不得有任何动作。
2)钢丝绳的绕绳系统
钢丝绳的穿绕系统要求简单合理,钢丝绳的绕绳和滑轮的布置应有利于提高钢丝绳的使
用寿命,钢丝绳绕进绕出滑轮槽时偏斜的最大角度应不大于3°,绕进或绕出卷筒时偏离螺
旋槽的最大角度不大于3°。钢丝绳缠绕和滑轮的布置尽量采用同方向缠绕,并尽量减少钢
丝绳工作时的绕曲次数。所有钢丝绳安全系数n>6滑轮座的设计应考虑快速安装和更换方便,
各滑轮应能满足更换钢丝绳时接头顺利通过的需要。
3)钢丝绳卷筒
卷筒应与起升机构同寿命。沿卷筒全部绳槽长度应有润滑油滴油盘,该滴油盘应保证润
滑油的收集并易清理,卷筒应在合适位置安装挡油板,并方便拆装。卷筒上设置防雨罩。钢
丝绳卷筒边应设置方便拆卸的防护装置。
4.6.2 小车运行机构
1)概述
小车运行机构应有良好的加速和制动性能,能满载、逆风(25m/s)驶上5/1000坡度,
也能满载顺风驶下5/1000坡度时可靠制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雨雪天作业时不发生小
车行轮打滑现象。小车车轮应保证小车运行平直。小车驱动机构采用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
三合一驱动方式。
2)小车架
小车架装有4只车轮可在小车轨道上运行,小车架上设有足够的顶点,用于小车轮更换。
另设有通道、平台和栏杆便于维修和保养,并增设专用的换绳平台,平台的底板用热浸锌格
栅网板。小车架设有当车轮或车轴断裂时防止小车架坠落的安全支承块。小车架设有锚定装
置。
3)小车车轮、水平轮
车轮采用优质锻件制成,工作面淬火处理,踏面硬度为 HB300-380,淬硬深度大于15mm,
采用双轮缘形式,踏面尺寸应满足其所运行轨道的要求。水平轮安装在偏心轴上,用以调整
水平轮和轨道间隙,并设有防坠落保护装置。水平轮结构设置应避免由于轴承损坏而脱落。
4)缓冲器
小车架每一端设置自动复位的弹性缓冲器,缓冲器应能吸收小车满载以全速撞击轨
道末端车挡时产生的动能,而不应有起重机、小车、车档的损坏。在行程终点适当的位
置设有三级限位装置,即一级限位先减速,二级限位正常制动,三级限位紧急制动。
4.6.3 大车行走机构
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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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行走支承装置采用带平衡梁的车轮组,以保证载荷在支腿的所有车轮上均匀分布,
支承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要充分考虑便于安装和维修。每驱动装置应具有成组性、互换性,设
计时应考虑能单独更换车轮。驱动装置周围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止驱动装置被撞,并涂有黄
黑相间的斑马线。
车轮采用双轮缘的滚动轴承车轮,每个支腿都应有驱动轮,驱动行轮数应不小于整个支
腿行轮数的一半。大车行走机构应有足够的驱动力,保证起重机在遇到25米/秒的风速和0.5%
坡度下,也能逆风爬坡安全行至锚定处。
大车驱动机构采用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三合一驱动方式。该机构采用交流变频无级调
速驱动,调速性能好,并设速度均衡装置。驱动电机上方有不锈钢防雨罩,覆盖至电机接线
盒下方,防雨罩设计拆装方便。
大车两端应安装有防撞设施,保证大车间不会发生相互碰撞。合适位置处设有结构牢固
的轨道刮板,能把高于10mm 的障碍物推出起重机走道。
起重机上设顶升装置,每个支腿至少设一对顶升点。每对顶升点的顶升力应控制在
130t以内,顶升点的位置应符合堆场顶升预埋钢板的要求。中标后,由买方向卖方提供堆
场顶升预埋钢板的具体布置。
2)制动器
起重机在25米/秒风速下顺风行走时,制动器应能安全刹住。
为有效抵御工作中的突发阵风,从动车轮装有工作夹轮器。大车夹轮器选用电子机械式
轮边制动器。该装置应为电动打开、弹簧力夹紧,并能够手动打开。当控制系统的主电源切
断时,该装置能自动夹紧。所配备的夹轮器应保证起重机能抵御瞬时 35m/s 的风速不被移动,
且安全系数>1.1。该装置能在司机室及机侧操作箱进行操作。装有夹轮器的车轮上应设有
有效的装置,以防止润滑油脂污染夹轮器的制动衬和车轮制动面。
3)锚定装置
起重机两侧门腿的下横梁处各设置锚定装置一套,在锚定板落位时,起重机能抵御35m/s
最大风速保持稳定不发生移动和倾覆。锚定装置采用手动方式操作方式,能准确地将锚定板
插入锚定坑。锚定装置应符合堆场上锚定座的要求。中标后,由买方向卖方提供锚定座的具
体布置。
4)防风系缆装置
防风系缆装置在强台风时使用,起重机能抵御55m/s最大风速保持稳定而不发生移动和
倾覆,以增加起重机的防倾覆安全性。该装置用螺旋扣手动形式来调节防风钢丝绳长度,调
节行程不小于±200毫米。防风系缆装置应符合防风系缆座的要求。中标后,由买方向卖方
提供防风系缆座的具体布置。
5)缓冲器
在大车行程终点适当的位置设有三级限位装置,即一级限位先减速,二级限位正常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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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限位紧急制动。起重机应在大运行机构沿其运行方向两侧的两端设有缓冲器,缓冲器中
心高度和撞击力应与堆场轨道上的车挡相符。
6)机侧操作箱
在电缆卷筒侧门腿合适位置设置大车行走机侧操作箱 ,操作箱内设点动慢速运行按钮、
锚定、防风系缆旁路等按钮和指示灯。
4.7 主要机械部件
4.7.1钢丝绳卷筒
1)钢丝绳卷筒应与起升机构同寿命。沿卷筒全部绳槽长度应有润滑油滴油盘,该滴油
盘应保证润滑油的收集并易清理,卷筒应在合适位置安装挡油板,并方便拆装。
2)卷筒采用Q355B钢板或同等以上材料制造,为单层卷绕,槽底应具有不小于120°的
圆弧角。绳槽半径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50%,亦不大于其75%,卷筒壁厚大于钢丝绳直
径0.8倍。卷筒在机加工前应消除应力,并须探伤检验,卷筒外表面和绳槽进行精加工及中
频热处理,硬度为HB300~380,并做静平衡试验。卷筒应有足够的长度,设计时除考虑起升
高度外,当起升钢丝绳全部绕下时,卷筒上至少应留有3圈钢丝绳(自由圈,而不是固定圈);
当绳全部绕上时,卷筒上至少还应留有2圈空槽,绳端应用压板固定在2个槽上。卷筒上应安
装跳槽保护装置及防钢绳叠绕装置,防止因钢丝绳出槽而损坏减速箱或支座等钢结构。钢丝
绳与卷筒的偏斜角不超过2.5°,卷筒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小于30。
4.7.2 滑轮
所有滑轮选用环锻滑轮或轧制滑轮,滑轮应标准化。滑轮绳槽应采取延长钢丝绳寿命在
措施,绳槽须中频处理,硬度为HRC30-35,测量淬硬深度,3mm深度处不小于HRC50。滑轮座
应设防止钢丝绳跳槽的保护装置,滑轮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检查、润滑、维修和更换的方便,
各机构的滑轮均采用滚动轴承。按钢丝绳中心计算的滑轮最小卷绕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按
照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每个滑轮都应有独立的润滑油孔。各滑轮应能满足
更换钢丝绳时接头顺利通过的要求。
4.7.3 钢丝绳
钢丝绳选用优质、耐磨、自润滑性良好的线接触钢丝绳,强度1770N/mm
2,钢丝绳的安
全系数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钢丝绳应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时应涂润
滑脂保护。
4.7.4 减速器
1)减速器选用国内外公认的一流厂家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结构简单、通用性强,
总设计寿命应与相应的机构同寿命,但最小应不低于50000小时。减速箱的服务系数不小于
1.8,热容量应不小于电动机的标称功率。卖方应责成减速器厂家根据提供的载荷及功率核
定。
2)减速器齿轮应采用硬齿面。所有齿轮应是淬透的,采用渗碳淬火,不允许感应淬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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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火焰淬火,齿轮芯部硬度为HRc35~40,齿面硬度为HRc58~62。齿轮精度符合GB10095
6
级。齿轮经磨削加工,齿面粗糙度不低于Ra0.8μm。齿轮箱上应有注、放油孔,通气孔、油
位检测孔,放油孔应安装球阀开关,并在球阀开关流油口安装内六角堵头。打开齿轮箱的盖
子,应能清楚地检视齿轮的啮合。
3)减速器的齿轮润滑采用齿轮溅油润滑,设计温升不大于45℃,减速器选择自然散热
冷却。减速器在出厂前应经初跑合。并应充分考虑环境温度对减速器的起动和热功率的影响。
4)减速机外壳应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并设有吊耳。
5)减速机应设有直观的油位标尺、可拆卸的检查盖,排油孔应设手动阀门,阀门口设
丝堵。排油孔位置应易于箱内残油的排空。减速机应设有呼吸帽,材质选用不锈钢,性能既
能保证高温高压气体排出,又要避免粉尘、雨水的进入。
6)主要机构减速器箱体采用分体式以便方便地更换齿轮,上盖设有可拆卸的观察窗,
以便观察齿轮啮合情况,放油口螺栓采用磁性塞。机房内减速器的放油口应充分考虑便于废
油收集。
7)减速器轴承应有良好的润滑,且无渗漏现象,应严格控制轴承处的温升。
4.7.5 联轴节
1)联轴节必须由锻钢制成。为了减少传动中的冲击,电动机和减速器间的连接应采用
梅花联轴节或齿形联轴节。
2)联轴节额定力矩应以该机构传递力矩的额定力矩为基础。起升和小车联轴节的安全
系数大于2,大车运行机构联轴节的安全系数大于1.5。联轴节应经静平衡试验,试验报告应
提交给买方。
3)联轴节采用国内优质产品,装配应严格控制其径向和轴向跳动,满足ISO标准。
4.7.6 制动器和制动盘
1)各机构工作制动器采用盘式制动器,依靠弹簧力夹紧,电动液力推杆松闸。制动器
及液力推杆应选用国内知名厂家先进的且成熟产品。制动器必须留有足够的补偿行程,设有
刹车间隙自动补偿和对中装置,附有力矩的刻度显示,明确标识本机构的额定力矩、总间隙
及间隙调整方法,方便调整。
2)装配后的制动器,各铰点必须转动灵活,各铰点衬套必须有定位措施。制动衬采用
不含石棉的材料,制动衬能在高温(400℃~800℃)频繁制动的恶劣条件下保持正常的摩擦
系数(0.4)。采用耐磨、耐冲击、散热性能良好的制动盘。制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
缺陷,制动器应可手动打开。
3)整个起升机构的制动器采用双制动器,必须有防雨罩,制动器上设置观察口以便于
观察力矩调整、制动情况及相应的制动衬磨损情况等,且整个外罩要便于拆装和移动,以便
于制动器的保养,调整。
4)制动器应设有自动补偿保护、制动衬异常磨损保护、防自动打开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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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机构制动器制动力矩与电机最大工作力矩之比应满足下列要求:起升机构不小于
2.5,单个制动器不小于1.25,大车、小车运行机构不小于1.5。
4.7.7 车轮
车轮采用选用42CrMo或60钢锻制,其踏面和轮缘的内侧须经热处理,踏面硬度为HB300
-380,淬硬深度大于15mm。大车车轮采用双轮缘型,小车车轮采用双轮缘+水平轮结构。
轮轴用滚动轴承支承,用端盖固定,并有偏心调节装置。车轮与整机同寿命。
4.7.8 轴销连接
1)起重机所有的连接销轴均有可靠的防松或防脱落措施,并有润滑油嘴可进行润滑。
2)销轴均应调质处理后精加工而成,并进行UT探伤检查。
4.7.9 轴承
1)除销轴联接外,其余转动部分均应采用滚动轴承,轴承的设计计算和选用符合GB的
有关标准。
2)各机构选用的滚动轴承的理论寿命如下:
起升:50000
(小时)
大车:25000 (小时)
小车运行:50000 (小时)
3)重要轴承均装在轴承座内,轴承的密封和润滑应有效。
4)各机构选用的滚动轴承的理论工作寿命均应与本设备同寿命。
4.7.10 轴承座
轴承座应是沿轴孔中心线剖分的,轴承座应是钢板或锻钢制成,而不采用铸件。轴承座
为能方便拆卸的形式。
4.7.11 螺栓和螺母
1)螺栓和螺母有防松或防脱落装置,以便承受振动和交变载荷。高强度摩擦螺栓质量
应符合标准,要求预紧轴向力离散度小,并进行初拧和终拧力学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螺栓
和螺母均需有防锈蚀措施,外露部分涂有适当的涂料。
2)起重机所有螺栓采用公制,并符合ISO标准。螺栓、
螺母的性能等级≥8.8级,M12及
以下的螺栓和螺母采用不锈钢材料,M12以上采用热浸锌处理。
3)在关键部位,必须采用特别有效的防松锁紧螺母以承受振动和交变载荷。
4.7.12 修理起重机
1)在主梁的适当位置配置电动修理起重机,起重量大于起升机构中单件设备的最大重
量,起升高度应满足修理件吊到场地的需要,作业范围可覆盖小车全部。修理起重机主机停
机位上部设置防雨罩。
2)修理起重机的安装位置初步设计审查时双方确认。卖方办妥起重机的“检验合格证”。
4.8 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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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吊钩采用山型结构,荷载不小于 40 吨,能抗冲击的高品质的韧性材料,经锻造
成形,表面应光滑。
4.8.2 对吊钩应进行合格性试验,卖方应提供合格性试验证书及吊钩材料质量合格证
书。
4.9 润滑系统
4.9.1 减速箱齿轮采用溅油润滑。
4.9.2 对车轮、轴承、滑轮和销轴等采用注脂润滑。润滑剂的选择应考虑能用通用产品
来代替,能满足使用地点的环境温度要求。
4.9.3 每一润滑点单独用一根固定在起重机上的无缝紫铜管或不锈钢管和油嘴相连接,
油管内径不小于6mm,采用勾接式油脂嘴,整机润滑油嘴采用同一规格型号。
4.9.4 为减少维护保养的工作量,应考虑在适当位置分片设置集中润滑装置,油嘴集中
并整齐地排列在基板上,基板上标有明显标记,基板附近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集中润滑应
布置合理,分片供油,其中小车采用电动集中供油,大车采用手动集中供油,供油管路不宜
过长。在起重机出厂前应对每个油路多个部位逐个检查确保畅通。
4.9.5 对吊钩各转动部分的润滑应单独设置合理的润滑点并尽可能采用统一的润滑油
嘴。
4.9.6 油嘴规格为“PT 1/4”。
4.10 司机室
4.10.1 司机室要求空间足够、舒适、安全、隔热、防火、隔音、防雨水渗漏、操作维
修方便。
4.10.2 司机室通过固定的形式安装在支腿上、方向背光,并能使司机最方便地察看装
卸作业情况。司机室设门并配锁并设有安全通道,以确保任何情况下司机均能安全地离开司
机室到达主梁上(电气室)和下机通道。
4.10.3 司机室平面面积不小于2.5米×2.0米,内部四壁采用耐火材料的装饰板,中间
的绝热层采用不可燃绝热材料,司机室地面铺装绝缘地毯。司机室的采用防结露无眩光层
压安全夹胶玻璃窗,玻璃厚度不小于6毫米,底部玻璃不小于10毫米,可在室内方便更换。
开闭的窗户应能在关闭、半开和敞开的位置锁紧。司机室窗户应装有遮雨板、配置遮阳卷帘,
底部并设有不妨碍视线的铁栅栏,正、侧面各设二道防护栏杆,采用方便更换安全玻璃的翻
窗。司机室内底部玻璃设置除雾吹风机,确保室外温差大及天气潮湿情况下底部玻璃不起雾。
在司机室外部或门腿等适当位置设置能擦拭所有玻璃的安全平台和直通司机室的斜梯通道。
4.10.4 在司机座椅两边的绝缘地板上安装二台联动操作台。司机室内的各种开关、按
钮、手柄、操纵台、仪表盘、显示灯、报警器、触摸屏等的布置应考虑司机常规的操作习惯。
在操作台右侧设无线终端(其位置由买方确定),并预留安装生产管理系统有线终端的空间,
并敷设相应的网络线、电源以及预留车载对讲机、无线终端等摆放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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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 空调采用著名品牌的冷暖空调,并可将室内温度常年保持在20℃~26℃之间。
加热和通风装置最好组成一个单元,安装在司机室外一个便于维修的地方,气流设计应能有
效地除去雾气。
4.10.6 司机座椅能根据司机的身高进行前后、上下调整,座椅的后靠背也可调节。
4.10.7 主令控制器采用带编码器产品,并有自动归零及零位锁定功能。
4.10.8 其它:记时钟一个;设有个人工具箱一个;配有电源插座及维修电源箱;配置
温度计;具防震、防水性能的便携式应急灯(可充电式);所有未列入的必要配置。
4.10.9 卖方投标时应提供司机室及室内布置的相关资料供买方评估。司机室的布置和
操作台的布置在设计审查时应提交买方认可。
4.11 电气室
4.11.1 电气室的四壁和顶部应镶有隔热、阻燃材料,有良好的隔振措施,并且电气室
内顶部设计成倾斜的有利于室内冷凝水的自排。地面铺设绝缘地毯。室内应设有2台著名品
牌的冷暖空调,一台空调发生故障时,另一台能保证室内温度控制在18℃~26℃之间,各空
调管引出口加防雨引水弯罩子。
4.11.2 电气室采用外开门并配备闭门器、配锁,室内布置应合理。门的高度不小于1.8
米,柜间留有足够的维修空间,电气房内的控制柜为开放式布置,通道应不小于800mm。考虑
到电器设备是直接安装在电气室内壁上,为有效杜绝热传导,要求电器安装底板离内壁至少
10厘米以上,各底板与接地母排有效电气连接。
4.11.3 室内安装以下电气设备:
1)数字式调速控制柜
2)低压配电柜
3)低压控制柜
4)PLC及外部设备
5)电气室内配置温度计
6)具防震、防水性能的便携式应急灯2台(可充电式)
7)卖方认为必要的其它设施。
5.11.4 电气房内装有温控开关,若电气房的温度高于设定温度,设备停止工作,另配
置电量表。
4.12 供电系统
4.12.1机上所有变压器选型要求符合能效1级,应为铜芯。地面供给起重机的电源,经地
面接线箱或直接电缆对接通过机上电缆卷筒向机内供电。卖方提供上机电缆、地面接线箱及
固定装置、地面电缆导向装置及必要的支架等,其结构、材料、技术性能须经买方认可,并
负责将起重机上的电缆连接至地面电缆接线箱。电缆接线箱采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不锈钢
板制作,防护等级为 IP56。电缆的长度应能满足起重机的移动范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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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源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之间要相互隔离,变压器四周、开关柜前应留
有足够的操作和维修空间。
仪表盘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素表、电度表及其他必需的仪表,所有仪表应防震,
其精度应高于 1.5 级。相关电能数据应能汇总到工控机上,并能被监控管理系统软件和远程
授权用户获取和利用。
4.12.2
机上电源:
10kV(+7%,-15%)
50Hz±1%
三相;
交流电动机:
AC380V
50Hz
三相;
控制回路电压:AC220V
50Hz,DC24V;
照明、加热器:AC220V
50Hz;
安全照明:
AC36V
50Hz;
4.12.3 主电源变压器应为干式自冷型 SGB18 系列,三相双绕组铜芯变压器,并配有温度传感
元件和配套的温控装置来提供脱扣信号,绝缘等级为 F 级以上,容量应有 20%的备用容量。
高压变压器底部配有散热风机。变压器初级额定电压:10kV,次级额定电压应满足起重机主
机构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照明和其他所有附属装配的用电需求。变压器应分五档调电压,
正负各二档, 每档的电压差为 2.5%额定电压。
高压变压器应安装在有护围的隔离圈内,周围必须留 0.8m 的间隔空间,以具有良好的
散热条件和检修通道,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及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垫(需出具必要的检测
报告)。变压器的保护装置应满足选择性的要求,即在低压线路发生故障时,低压侧保护装
置应先动作,切断电源,而高压侧的保护装置不应先于低压侧动作。
变压器的保护装置有优先保护的要求,低压侧的电路发生故障时,低压侧的保护装置先
于高压侧的保护装置动作,切断负载。
4.13 电气控制系统
4.13.1 概述
1)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应充分考虑先进性、可靠性和将来向自
动化作业升级、扩展的需要。所有电气设备、元件必须有防尘、防震、耐腐蚀、耐热措施。
主要电气设备均应选用著名电气公司近年的主流产品。具体配置及系统成套需经用户最终同
意。
2)起重机应满足下列机构联动的作业需要:
起升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联动
3)卖方应确保电气元件性能可靠稳定,并提供整机不低于一年质保。
4)在质保期内,元器件发生问题,需免费更换或维修,经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后,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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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性能符合合同要求,可投入正常运行,所更换的元器件质保期应重新自运转之日算起;在
质保期外,元器件发生问题,需能及时提供维修支持。
4.13.2 PLC控制系统
1)PLC系统应能适用于高温、粉尘、震动、潮湿和电噪声等恶劣的工业环境中,系统应
有可靠的电源故障保护。PLC系统电源应由独立于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的控制变压器提供,
应设有滤波装置以保证供电质量。
2)PLC装置应为框架式,各功能模块制成插件板式,便于扩展、更换和维修保养。PLC
的各种I/O点及内部继电器、功能模块、系统内存至少都应有20%的冗余,并将备用I/O口引
出线接到端子排,以保证系统的可靠运行及将来必要的扩展。PLC的所有输入输出信号都应
隔离,以确保PLC主机和输入输出模块自身的安全。
3)本机的PLC系统用于处理包含交流变频器在内的所有系统控制信号,完成所有联锁、
逻辑控制、故障诊断和显示功能(除紧急保护等少数信号必须由硬件联锁外)。重量传感器
的荷重信号应送入PLC,以便通过通讯传送至地面。PLC 有自检和监控的功能,一旦 PLC 发
生故障时,要确保系统安全。在各带触摸屏的故障显示器上有实时PLC站点通讯指示灯和报
警硬件、各变频器通讯正常指示灯和报警硬件。买方要求卖方在设计PLC 与变频器系统构成
上,任何一点通讯网络的故障不影响其余未出现故障设备的运行。
4)PLC应有编程器接口,用于同编程器的连接,可对程序、数据进行修改、调试,同时
应有向机上管理计算机发送故障和系统状态信息的功能。主要的运行信息包括:
三大机构的工作电压、电流和转速
电网电压、电流和频率
起重量、风速、各机构运行小时数、电度
各限位的状态、各开关状态
故障信息
对PLC进行监控、编程所需要的数据。
5)PLC系统的电源有可靠的故障保护,不受其它线路干扰。当起重机失电后仍有不间断
电源供电作为信息储存记忆,时间不少于1小时。
6)PLC程序中文标注率需达80%,重要点位需中文标注。
4.13.3 交流变频调速系统
1)起升、小车运行、大车运行、电缆卷盘机构均采用交流变频调速。交流变频调速系
统应具有速度控制精度高、调速范围广、低速性能好、起制动平滑等特点,并符合EMC安装
标准,同时应具备显示系统故障、修改和锁定参数的功能。起升机构必须具有恒功率、恒转
矩的调速性能。该交流调速系统还应具有能量回馈功能,能将各机构在作业中产生的多余能
量回馈到电网,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2)各主要机构的调速系统采用全数字式交流变频无级调速系统。交流调速系统的力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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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速度调节性能、系统保护功能、故障诊断功能及参数调节功能不得低于同功率的全数字直
流调速系统。
3)变频调速器具有完善的自保护功能(如过电流、过电压、欠电压、失压、短路、超速、
过热、电动机过载、逆变器过热和过载、通讯出错、CPU出错、自整定出错等)和故障自诊
断功能、显示系统故障、修改和锁定参数的功能。卖方投标时应提供起重机所采用的全数字
式交流调速装置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供买方评估。
4)整个起重机的配电系统应有无功率补偿措施和防高次谐波措施,以保证功率因数不
低于0.95,高次谐波电压畸变量不超过5%。
5)在设计变频器主回路和控制回路上,要求在驱动多只电机时,任何一台电机有故障,
控制回路即时能切断该电机的主回路。
6)所选用的变频器能做到变频单元具有互换性、通用性,元件易拆易换。起升机构变
频调速器还应根据负荷的比例进行速度控制,做到恒功率调速。操作指令由安装在司机室的
主控制台发出。
7)当司机操纵手柄回零时,驱动器首先通过电控将机构的转速降至额定转速的5%以下,
再进行机械制动,但在紧停或电源故障时,可以立即制动。
4.13.4 电机
1)起重机主要机构的电动机要求F级绝缘,室外用的保护等级最低为IP55(大车行走机
构电机为IP56),所有电动机的容量应满足电动机选择的要求,主要电机能耗不得低于二级。
2)电机端子盒朝向处留有足够空间以方便接线。所有主要电机装有防潮、防冷凝加热
器。
3)每台主要工作机构的电机均有独立的电源线路和安全保护(温升、过载、过电压、
欠压、失压、短路、缺相、超速等)。
4)大车行走电机接线槽应优化设计,防止进水、积水造成电机损坏,电缆采用下进线
接线方式。
4.13.5 起重机监控管理系统(CMS)
1)CMS 负责起重机必要的生产信息和作业统计,负责对起重机的状态监控和维修管理,
CMS 系统由专业厂商开发,技术先进,开放式系统设计。CMS 由机上 CMS(LCMS)和地面控
制中心 CMS(RCMS)组成。RCMS 和单机 PLC 之间通过光纤模式进行通讯,LCMS、RCMS 均由
软、硬件构成。CMS 系统必须留有与生产管理系统交换信息的接口,并由卖方负责完成接口
的实现。
2)硬件:微机采用著名厂家最新型号的工控机(带有完整的文档),预装正版系统,
并配置足够容量和维持时间的不间断电源装置。另外,在司机室内应各装一个彩色触摸屏,
用于实时故障信息或状态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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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
a.采用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平台,应为中文版。
b.应用软件应为中文版。可由菜单驱动,鼠标支持。
c.CMS 中有关设备的信息(包括实时信息)应存贮在标准关系型数据库中,并提供 CMS
数据库完整的数据结构和数据字典等的相关文档。整个系统在起重机电控产品保证期内应有
软件版本无偿升级的权利。卖方应提供今后网络软件和所需的其他软件。
4)功能:该系统具有数据收集、分析、管理、交换和故障诊断功能。系统至少能累计
存储 20,000 个故障信息,该系统应能显示的信息如下:
a.必要的生产信息和作业统计,如每班的作业量、吊重、每小时作业率以及年/月/
周/日/班的作业情况等;
b.起重机实时总状态,如作业/非作业、现场风速、吊钩状态、供电系统主要参数等;
c.起重机各主要机构实时运行状态,如各机构的限位状态,机构运行速度、电压电流
等;
d.各种故障、报警信息, PLC 故障、变频器故障、吊钩故障、各种限位动作等;对
于那些会引起 PLC 断电的故障应采用蓄电池供电方式或 UPS 供电方式分别显示在司机室和电
气控制室内;
e.故障解释(包括可能原因及解决方法);
f.各机构累计运行时间,时间精确到"分";
g.其它必要的信息。
5)CMS可通过通讯口现场对PLC的程序、数据进行修改、调试和实时监控。投标文件应
提供CMS详细资料。
4.14 照明系统
4.14.1 投光灯灯具采用LED光源。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必须分开设置,起重机上动力电
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电压等级为220VAC 50Hz。照明回路集中控制分成若干独立
控制电路设计,每个电路须有空气开关、过流、短路及漏电保护。
4.14.2 司机室内、电气房内特别是各配电、控制屏要有足够的照明,平均照度为100LUX。
司机室内的照明要注意防止玻璃的反射。
4.14.3 在起重机主梁和支腿上应设有密封式泛光投光灯,以加强作业现场照明。投光
灯可以照射到起重机投影面外最小15米远的范围,且最小应有100 lx照度;在起重机中心线
±9 米小车下地面的最小照度应有 150 lx;大车通道照度不小于100 lx。投光灯在工作时
不得有间断现象,且具有良好透雾性。灯的安装位置须避免直接照射或反光到司机,并方便
拆装和维修。在电气房适当位置安装投光灯可调节的时空开关。
4.14.4 所采用的灯具为防雨、耐腐、防震、防坠形,采用LED光源和防碎玻璃,安装位
置及方式须经买方认可,防护等级为I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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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5 本机上所有的障碍物都应有良好的照明或在障碍物上装设警告灯。
4.14.6 通道照明应既能在司机室又能在地面上控制。
4.15 电缆
4.15.1 概述
1)起重机的全部电缆、电线应为船用型。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发热、允许电压损失、
机械强度和单相短路电流对其阻抗的要求。接至电动机端的电压降不大于5%额定电压,接至
照明灯具的电压降不大于2.5%额定电压。
2)所有低压电缆的额定电压:一般电缆应不低于600V,用于交流变频动力回路的电缆的
额定电压应不低于1000V。
3)起重机所采用的电缆或电线,最小允许截面为:
动力线路:
2.5 平方毫米。
照明及控制线路:
1.5 平方毫米。
检测及通讯线路:
1.0 平方毫米。
4)全部导线均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敷设于能产生相对位移或分离结构部位的电缆应采
用柔性电缆,以防摇动折断。导线外包绝缘体均采用橡胶原料或买方认可的其它原料,以延
长使用年限。
5)电线、电缆的敷设长度比实际至少长5%,操作台控制屏等内部接线长度比实际至少
长10%,多芯电缆的芯线多留20%余量。每根线缆应是整根无接头的。不同机构的电缆和控制
电缆的芯线由不同号码或颜色做出能辩认的标记,全部导线的两端有与图纸符号相一致的标
志。
6)大车电缆内应有不少于4芯多模光纤;大车光缆耦合器光缆芯数及到电气房的光缆均
不少于4芯多模光纤,且电气房通往驾驶室内光纤不少于2芯多模光纤。
4.15.2 小车供电、控制用电缆及电缆运送装置
1)电气室与小车及司机室之间的动力、控制、照明和通讯信号通过各自的电缆输送。
在电缆运送装置两端应设有防水型等级不低于IP55的接线箱。除动力电缆外,各类控制电缆
均预留三到四根备用线。
2)电气房与小车和司机室之间的动力、控制、照明和通讯回路使用软电缆系统。
3)电气房、
小车和各主要部位的电缆接头应设置经买方认可的密封式接线箱和电缆封套
内。
4)小车电缆运送装置采用悬挂拖令小车装置,布置在电气房另一侧的大梁上,小车运
行时电缆不受力。
4.15.3 上机电缆卷取装置
1)电缆卷取装置由电缆卷筒及其驱动装置等组成,采用变频器控制的电缆卷筒。
2)电缆卷筒应装设电缆导向装置,该装置应转动灵活,不易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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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缆卷筒的驱动装置应与行走机构的驱动装置联锁。
4)缠绕在电缆卷筒上的电缆长度应保证起重机单向行走至终点后电缆卷筒上预留3圈电
缆。
4.16 配线与配管及线缆的敷设
4.16.1 室内走线(如动力房、电气房和司机室内)都采用电缆走线槽、钢管或金属
框架走线;室外多根走线采用防风雨电缆走线槽;单根可穿管敷线,电缆的固定和排列良
好,走线合理。
4.16.2 金属管须经光滑防腐处理,管子的弯曲半径应大于6-8倍的管子直径。电缆截
面积不得大于导管截面积的40%。线管弯曲时不得使线管断面变形。凡经受振动的控制设
备,在其接线处须配带有防护塑料套的金属挠性管,采取抗振措施加以固定。所有户外配
管的管口及联接处均应具有防水密封结构。导管和电缆槽应用不锈钢螺栓、垫圈和螺母固
定在支撑架上,电缆槽盖应用不锈钢螺丝固定。电缆走线槽和穿线管接地可靠。出线口都
加有保护套。
4.16.3 对于不同电压类型(AC或DC),不同电压等级(包括信号)的电缆都应采用
分隔敷设方法,各自独立地安装。
4.16.4 电线和多芯电缆的芯线应由不同的且明显持久的色标号码或数码标识做出
能 辨认的标记,全部导线两端应有与图纸符号相一致的永久性标记,便于维修人员接线及
检查。
4.16.5 所使用的电缆槽采取喷塑处理和穿线管采用喷漆处理。
4.16.6 司机室和电气房内的照明、电话和仪表等装置的敷线采用壁式暗敷线。
4.16.7 所有的接线箱、限位开关的电缆应从下面或侧面进出。
4.16.8 电气房、
小车和各主要部位的电缆接头应设置经买方认可的密封式接线箱和电
缆封套。
4.17 箱、柜与端子
4.17.1 控制柜、接线箱、操作箱、分电盘
1)低压控制柜、箱应符合《电气控制设备》GB3797及《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4720有
关要求。
2)所有低压控制柜、接线箱、配电柜、操作箱、分电盘采用整体防护型,防护等级室
内IP23,应具有防尘、防潮、防震措施,室外IP55(除特别要求外),应具有防尘、防水、
防震、防凝露及积水措施,用于室外的由厚度不小于2mm的不锈钢板制作。所有柜应尽量靠
墙安装,柜前必须留有不小于0.8米的距离,以便于操作及检修。各类电气控制箱的安装应
考虑合理的高度和位置,以便于维修。
3)箱、柜内的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其型号、规格应与设计图纸相符。配线美观、整
齐,一律采用板前布线。控制柜对外连线、同一柜内不同结构部件之间的连线均通过接线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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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接线箱内的适当位置应有排水孔。所有导线两端接头紧固件均为铜质镀银,接头部分应
有永久性的金属套圈,在金属套圈上和接线排上有永久性的与接线图相一致的清晰的编号和
标牌。主要接线箱、控制柜内部应装有灯光照明,柜内照度不低于50lx。
4)电气柜内应有一个供测试仪器或照明用的5A、220V、50Hz电源插座,还装有防潮、半
导体智能除湿装置。
5)电气柜内所有安装的电气元件都应设有和电气原理图上编号一致清晰的标志,
并设有
电气接线图标牌。
4.17.2 端子
不同电压等级的端子应以明显标志加以区别。配电柜、控制柜、接线箱的接线端子板应
装在屏内维修方便处,端子数量应比实际需要多20%。端子形式不得选用插接方式。
4.18 保护
起重机所有的电气保护、安全联锁、限位、信号指示、报警、故障检测装置应符合GB3811
等设计要求。
4.18.1 接地、避雷保护
起重机接地、防雷安装、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
带电的金属外壳、支架、管槽、电缆金属外皮等均须用足够截面的铜导线可靠接地。钢结构
通过大车行走钢轨接地。起重机整机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大车轨道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
Ω。箱、柜的门应用铜绞线与接地钢结构件可靠连接。交、直流电动机外壳应可靠接地。起
重机应考虑设有将雷电安全引到地面轨道的设施。PLC等电子设备的控制、监视、管理、诊
断系统的接地方式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设计。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4.18.2 主要电气设备保护
1)主要的电气设备保护主要有超载、短路、过流、过电压、欠电压、过速、过热、缺
相、频率保护、操作手柄零位联锁、漏电等。对变频器应有过压,过流,短路,欠压保护。
另外,在交流进线侧和直流母线排侧应设快速熔丝。电源端须装熔断器和浪涌保护器,变频
器等重要设备前后端均须装浪涌保护器。对主要电机应有过速,过热,漏电,缺相保护。起
重机在发生故障时,司机室内应有声光报警及故障显示以提醒司机。
2)卖方可根据需要配置其它必要的保护装置。
4.18.3 自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按钮开关
1)起重机上所有的自动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编码器及限位开关必须符合IEC158-1
和IEC158-A标准的要求。
2)接触器主触头的电流容量和寿命应足够满足使用要求。
3)继电器的选用应具有需要的功能,其触头的容量和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
4.18.4 限位开关、联锁开关、紧急停车按钮
1)跟机构驱动相关的联锁开关选用凸轮式封闭型,安装在室外的限位开关是防风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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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常冲击部位的限位采用接近开关。
2)所有限位开关、联锁开关都安装在维修人员易于靠近的地方,以便调节、修理或更
换。
3)有关限位的设置,包括数量、功能、位置、限位形式等,由买方在技术交流时确定。
4)限位装置应根据不同位置的功能要求设置非接触式接近限位、触点式限位、机械杠杆
式限位开关。机械杠杆式限位开关的碰撞滚轮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对经常受冲击的部位应
采用接近限位开关。
5)所有的限位都应有与电气图纸上相同的名称或编号的明显标志牌。
6)限位开关、联锁开关或紧停按钮至少包括下列项目:
主起升机构
①最大上升高度减速限位开关;
②最大上升高度停止限位开关;
③最大上升高度极限限位开关;
④下降减速限位开关;
⑤下降到接近终点时的减速限位开关;
⑥下降到终点时停车限位开关;
⑦超速限位开关(110%额定速度时起作用);
⑧制动器与机构动作之间的联锁;
⑨其它联锁。
小车运行机构
①小车运行到端部时起作用的减速限位开关、停止限位开关以及终点极限限位开
关;
②小车锚定限位;
③制动器与机构动作之间的联锁;
④其它联锁。
大车行走机构
①大车行走与电动铁楔及锚定销之间的联锁;
②大车行程终点的减速和停止限位开关及防撞减速和停止限位开关;
③制动器与机构动作之间的联锁;
④机侧操作箱与司机室的联锁;
⑤电缆放完停车限位开关及其它联锁。
4)分别设有大车行走电源及上部各机构的供电总电源紧急停车按钮,紧急情况时令其
脱扣跳闸,电机失压停车,但不能影响照明系统。
(1)司机室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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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控制室的控制柜
1个
(3)两侧支腿离地1.5米处
2个
(4)大车电缆卷盘维修平台处 1个
(5)小车架
1个
5)要求风速达到17米/秒时报警,风速达到20米/秒时停止起升和小车工作,但可在按
下旁路按钮时低速动作,以退出作业状态。风速在25米/秒时大车能安全回锚地。风速数据
应能汇总到PLC上,并能被监控管理软件和远程授权用户获取和利用。风速历史数据存储在
CMS内,以便用户分析调用。
4.18.5 指示灯、计时器
1)主电源接通指示灯将安置在司机室联动台上和电气房内的电控柜上。
2)指示灯将采用各种不同颜色以便区分。为便于操作,采用按钮指示灯或不同颜色的组
合灯。
3)所有指示灯要求采用高亮度、高质量、无灯丝型指示灯。
4)计时器与PLC电控系统内的计时分别工作,并能在失电后保留原数字,含防止复零的
装置。要求各机构必须有运行累计计时、起升小车联动累计时间和整机运行累计时间。计时
器安装于电气房控制板上,采用机械式计时器。
4.18.6 联动控制台及称重控制
联动操作台应安装在位于司机座位两侧的专门制作的组合装置内。控制台的几何造型与
尺寸应考虑操作人员的舒适性,特别是手臂与主令开关(主令控制器必须采用买方认可厂家
的产品,其应使用灵活,定位准确)的位置与角度。控制台的布置位置经买方确认,控制台
至少应安装以下设备:
1)起升控制器
2)大车行走控制器
3)小车行走控制器
4)紧急停车按钮
5)正常、故障指示灯
6)故障音响报警器的消音按钮开关
7)联锁旁路按钮
8)其他各种完成正常作业所需的设备。
4.18.7 报警装置
1)大车行走声光报警装置
机上应设行走声光系统。在支腿两侧分装四个声、光报警器。当大机启动、停止前应有
不少于3秒声光报警;当大车行走时,声、光装置自动发出音响、闪光警告,以警示行人和
车辆。司机室内应设有一套脚踏报警装置,由司机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警报,司机脚踏板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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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司机的操作视线。
2)电笛
电笛安装在司机室侧面、海侧下横梁内侧、陆侧下横梁内侧各安装一个,由装在司机室
前侧的脚踏开关控制。
3)超载保护装置
起重机应设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超载保护装置由载荷传感器和相关电子装置组成,满足
GB12602要求,传感器串入主起升钢丝绳,单个传感器模拟量数据进入PLC,超载保护装置的
综合误差不大于5%,静态误差不大于1%。超载保护装置还应设有通用的数据接口,以便直接
读取。
4)风速警报装置
在起重机横梁最高处安装安装一套风速仪,并安装于不受外物阻碍处,风速仪的性能可
靠、灵敏、精确。在司机室设有风速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要求自带存储有记录功能,数
据直接接入至PLC。司机室和电气控制室设有风速指示装置。司机室内应显示瞬时风速和近2
分钟平均风速。
5)视频监控系统
摄像头安装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在司机室安装监视器,为司机提供新的视角,让司机
监看下方作业情况。另外,机上须布置视频监控线路及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并在大梁、门腿、
机房、电气房的适当位置预留摄像头接口,以便在后方监控中心内实现对起重机作业的全程
监控。起重机与后方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采用无线传输,摄像头数量不小于6只。采用
工业级高清防水摄像头,摄像头带防抖、雨刮、夜视功能,像数不低于2K。
4.18.8 起升机构的安全保护
1)本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设有测速各一个。测速编码器用来测量反馈电机转速与控制;
起升机构同时安装一套机械凸轮限位,凸轮限位具有以下功能:
起升终点停止限位
起升终点前减速限位
下降终点限位
下降终点前减速限位。
2)起升机构工作时大车不能行走。
3)起升机构设有起升极限重锤限位。
4)起升机构除上述保护以及安全标准所要求的保护外,还具有以下其它的联锁限位:
超速保护。起升机构装有离心式超速开关,其设定值为115%的起升机构最高工作转速。当
此开关动作时切断控制回路,并产生报警。要重新启动时,必须按复位按钮进行复位。超速
开关必须与卷筒同轴安装。
超负荷保护。本机可对起升负荷进行精确地检测并显示,精度不应低于规范要求。当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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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下负荷达到额定负荷 100%时,灯光报警;超过额定负荷110%时,声光同时报警,并停止上
升动作,只允许下降操作。信号和报警装置安装在司机室和电气房内。
4.18.9 小车运行的安全保护
本机的小车运行机构限位开关都固定安装在大梁上,除终点限位开关和终点停止限位
外,都采用非接触式接近开关,这些开关包括以下联锁限位功能。
1)小车终点极限限位(机械杠杆式限位开关)
,此开关动作应作为故障处理,需借助于
限位旁路按钮,才可恢复操作。
2)小车终点停止限位(机械杠杆式限位开关)
。
3)小车终点前减速限位,减速为15~20%。
4)到司机室的通道门上各装有一个限位开关,只要任何一个门没关上小车就不能行走。
5)设有限位开关分别检测小车停止位置和小车锚定锁定状态,小车锚定限位开关锁
定时小车不能行走。
4.18.10 大车行走的安全保护
1)电缆放完(卷筒上留有3圈的余量)与行走控制器的联锁开关。
2)在便于地面操作的腿部,设地面行走操作控制箱,在地面操作时,大车速度只能
以额定速度的20%运行。该地面行走操作控制箱应与司机室操纵台互锁。
3)防滑制动装置应具有防止突发阵风功能,可在风速达35m/S 时不产生滑移,作用时
与行走控制器的联锁开关,断电时自动动作。
4)设锚定装置,锚定装置作用时与行走机构联锁。锚定装置可使起重机能抗45米/秒
风速而不产生滑移。
5)平衡车架末端设缓冲器及急停开关,并在缓冲前装设减速和停止装置,在轨道两
端设车档,车档应能防止起重机脱轨。
6)防风系缆装置:防风系缆装置在台风使用。卖方应提供起重机抗风防滑安全性、抗
倾覆稳定性计算书,确保设备在突发阵风环境下的安全性能。计算结果要求包含起重机在未
启用防风装置状态下的倾覆临界风速。
7)大车行走声光警报器,要求起动前2S和停止后2S声光报警动作。
8)卖方提供:
锚定装置、防风系缆装置的平面布置图;
锚定装置及预埋件金属结构图、锚定装置的受力情况(方向、大小)
防风系缆及预埋件金构图,防风系缆的受力情况(方向、大小)
车档的金构及预埋件金构图,车档最大撞击力的大小及撞击中心离轨面高度。
5.18.11 人员安全保护装置
1)外露的旋转和移动部件都应设置安全保护设施。
2)所有人孔或开孔处以及有危险的地方,应设有安全罩或活动栏杆以防人员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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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地面到机器房、门架、臂架、滑轮或其它地方,应设有检查、维修通道,必须合
理布置走道栏杆、平台和梯子。
4)所有旋转部件的安全保护设施应采用钢护罩,并应按规格书要求进行油漆;为便于
维修,可制成铰接或其它易拆卸的型式。
5)大车行走机构应设置行走警示标志。
4.19 通讯
司机室内设置一套有高音的扩音系统。在司机室左右两侧下部各安装一只喇叭,喇叭要
有防雨措施。司机在不离开座位和操纵杆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这套扩音系统,并可调节音量,
功率≥25W。机上配置进口无线电小型对讲机1套,包括座式无线电对讲机1台(带稳压电源)、
手持机2只(带充电器)。要有16 个记忆频点,选用的品牌型号需经采购方确认。频率由买
方提供。
4.20 维修电源插座与加热器
4.20.1 插座
1)在起重机上适当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380V、220V插座(箱)并配备相应插头、户外
插座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户内插座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各插座可以在电气控制室中
按组切断,并设有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
2)维修插座的具体安装位置如下:插座的形式和布置应经买方认可。
安装位置
数量
规格
电气室
1
220V15A 单相+地线
1
220V10A 单相+地线
司机室
2
220V15A 单相+地线
两支腿离地1.5 米处
2
380V60A 三相四线
IP55
2
220V15A 单相+地线 IP55
小车架上
1
380V60A 三相四线
IP55
1
220V15A 单相+地线 IP55
主梁上
2
380V60A 三相四线
IP55
2
220V15A 单相+地线 IP55
4.20.2 加热器
各电气屏、接线箱及各大机构的电动机都应配有独立回路的防凝露加热器,并且在停机
时可由外部电源供电。
4.21 消防装置
在起重机的电气房、机房设置火警检查探头,信号接入 PLC,当检测到电气房内温度过高或
烟雾信号时发出警报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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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以下部位提供灭火装置:
司机室:1个2公斤的干粉灭火器+1个2公斤的CO
2灭火器;
电气室:2个2公斤的CO
2灭火器;
小车平台:2个2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2)外置灭火器均应放置在钢板箱内。
4.22 标记、标识与铭牌
1)铭牌应固定在机上醒目的部位。
2)铭牌应有下列内容
用户名称、设备编号;
额定起重量;
设备名称和类型;
制造厂家和制造日期;
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3)司机室内醒目处须有该机主要性能参数的标牌。各操作手柄、按钮应设标明操纵方
向和用途的标牌。各信号灯、指示器、仪表、各电气 元器件和交直流不同等级的电源插座等
应设表明指示内容的标牌,并与电气图纸一致。
4)在适当的部位设有整机润滑点指示牌。
5)所有的起重设施(包括吊攀、吊耳)
,在合适位置上标有额定起重负荷。
6)有人活动区域内的回转摆动件、突出件、活动部件等涉及安全的地方必须按有关规定
作出危险区的警告标志。
7)标记和铭牌用镂蚀的不锈钢材料制成,黑字:用中文标注。
8)机上醒目部位应相关规定设置企业标识及设备编号。尺寸、颜色、位置等内容在初
步设计审查时双方确认。
(四)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卖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供货范围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中未提及,但涉及设备性能和系统完整性及装卸功能所必需的设计、材
料、工具、配件、程序软件和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与之相关工作均应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
(3)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台起重机设备的附件、随机资料、随机备件、随机工具
和检测仪器清单。
(4)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外购件,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制造、交货、安装进度
计划。
(5)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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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协议未列出/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
执行合同时补足。
(6)起重机采用大件发运,现场组装。
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是提供 2 台功能完整的轨道式件杂货门式起重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
验、试验、装配、运输、安装、现场油漆修补、调试、试车、验收、取证(整机和分包特种
设备取证),技术培训及相关售后服务。包括:
(1)设备主体,指轨道踏面以上的起重机本体。包括:机械部分和电控部分。
(2)设备附属件,即锚定销及座、防风系缆装置、车挡、顶升板、接电箱、电缆导向
装置等。
(3)吊钩。
(4)随机备品备件、工具、仪器仪表,包括工具包、螺丝批组套、电动充电工具一套、
数字万用表 2 只,数字钳形表 2 只。棘轮扳手套装(38 件以上)2 套,内六角套装 2 套。
(5)安装材料及安装、试运期间的消耗品。
(6)一年用和两年用备品备件,包括提供起升、小车、大车高低速制动器刹车片各 2
套,各类行程开关、超速开关各 1 件。该价格列入投标总价。
(7)设计审查、检查监造、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2.1 主要技术参数表
卖方以表格形式提供起重机的起重量、起升高度、轨距、基距、机构工作速度、轮压、
车轮数、电机功率、整机自重等主要技术参数。
名称
数据
(1)主要尺寸
小车全行程(m)
大梁总长度(含端梁)(m)
轨距(门架中心线)(m)
起重机宽度(两缓冲器自由状态下之间距离)(m)
吊钩底面离地面的起升高度(m)
基距(m)(若有)
门架净空高度(m)
起重机移动距离(m)
(2)主要参数
1)额定最大速度、加速度、减速度
额定最大速度(m/min)
加速度(m/s
2) 减速度(m/s2)
起升
满载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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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下降
空载起升
空载下降
小车行走
大车行走
2)设计轮压(KN/轮)
海侧垂直
陆侧垂直
海侧水平
陆侧水平
工作状态下风速 20m/s
非工作状态下风速 55m/s
3)大车行走机构
相邻车轮间的中心距(m)
在每一轨道上的车轮数
海侧
陆侧
4)吊钩
型号
安全工作负载(t)
吊钩重量(t)
2.2
详细供货清单
详细供货清单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设备主体(单台)
1.机械部分
(1)
钢结构
套
1
(2)
起升机构
套
1
(3)
小车行走机构
套
1
(4)
大车行走机构
套
1
(5)
吊钩
套
1
(6)
司机室
座
1
(7)
润滑系统
套
1
(8)
附属结构设备(包括走道、栏杆、楼梯等)
套
1
(9)
消防设备
套
1
(10)
通风系统、风速测量装置
套
1
(11)
电气房
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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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控部分(单台)
(1)
电气柜
套
1
(2)
控制系统
套
1
(3)
动力、照明电缆
套
1
(4)
控制、通信电缆
套
1
(5)
通信系统
套
1
(二)设备附属件(本工程门式起重机所需总量,以
施工图为准)
(1)
大车车挡
座
4
(2)
抗滑锚定座
组
8
(3)
防风拉索座
座
16
(4)
顶升装置
套
2
(5)
油漆(安装后补漆用)
留有 5%的裕量
2.3 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及检测仪器
2.3.1 随机备件
卖方应提供必要的随机备件,并在投标时提供详细清单。
随机备件(由卖方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厂
备注
1
2
3
2.3.2
随机工具和检测仪器
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随机工具和检测仪器的详细清单(清单必须包括名称、型号、数量、
产地、单价、检测仪器精度等),随机工具和检测仪器价格列入投标总价。
随机工具及检测仪器清单(由卖方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厂
备注
1
2
3
2.4
主要配套部件(不限于)
序号
项目
制造厂
原始产地
1
钢材
宝武钢、鞍钢、首钢、马钢、兴澄特钢或同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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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制造厂
原始产地
品牌
2
高强度摩擦连接螺栓
山东高强、浙江宁力、无锡标准件厂、徐州达克罗,
上海标五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
制动器、夹轮器
江西华伍、长沙三占、焦作金箍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4
减速器
SEW、弗兰德、住友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5
联轴器
宁波伟隆、镇江蓝星、镇江中冶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6
轴承
哈轴、瓦轴、洛轴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7
电缆卷筒及驱动装置
宁波伟隆、康稳、常州基腾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8
电缆
江苏上上、江苏宝胜、上海南洋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9
高压变压器
常州华迪、江苏华鹏、天津特变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0
高压电气柜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1
PLC
安川、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2
变频器
安川、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3
电控集成
杨戈科技、武汉港迪、常州基腾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4
电机
江西江特、大连天元、上海南洋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5
限位开关
SCHMERSAL、施耐德、图尔克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6
低压电气元器件
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7
触摸屏
西门子、研华、proface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8
司机室及联动台
杨戈科技、浙江三港、常州基腾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19
摄像头
海康威视、天津大华、宇视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0
对讲机
摩托罗拉、建伍、海能达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1
手提编程器
联想、华为、戴尔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2
超负荷限制器
深圳测力佳、无锡安泰、常州常欣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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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制造厂
原始产地
23
照明灯具
杰瑞、海洋王、亚明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4
风速仪、警示灯
正域、杰瑞、南华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5
吊钩
上海振华、恩倍力、道州意达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6
钢丝绳
贵绳、咸阳宝石、巨力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7
缓冲器
辽宁清源、上海辽清缓、比德希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8
滑轮
海之杰、恩倍力、中海重工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9
空调
格力、海尔、美的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0
油漆
佐敦、海虹、国际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1
数字万用表、钳形电流
表
福禄克、日置、Keysight 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2
随机工具
世达、博世、史丹利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招标人对以上材料提出了参考品牌,目的是为了方便卖方直观和准确地把握设备所用部
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
(五)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的目的是检查卖方设计是否符合本技术规格书。买方对卖方的设计审查,并不
解除卖方对设计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对卖方产品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追究的权利。
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卖方提供基础设计文件、图纸(第十二部分所列的技术文件),
由买方确定具体审查时间。买方派出一定数量的代表,在卖方工厂进行设计审查。卖方应提
供办公地点和办公用具及与最终设计审查相关的资料。设计审查后一周内,卖方根据设计审
查意见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完善。
(六)设备制造与监造
1.工厂制造
起重机在卖方工厂完成制造安装工作。如若采用分体发运、现场安装,则卖方应对起重
机结构和部件在车间进行尽可能完整的组装,并保证所有的装配件和联接件配合良好。所有
有条件在卖方工厂进行的检测和试验应在出厂前做完,所有联接机构应检查校核振动、动和
静平衡,检查校核通电情况。
2.测试
所有测试工作(包括工厂测试和现场测试)应按买卖双方审定的标准、程序进行。主要
测试项目应在设备监造检验小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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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安排有资格的专家、司机、所需劳力和材料进行测试。卖方应负责修正在测试中
出现的所有缺陷。
双方确定由卖方单独进行的测试项目,卖方应提交测试结果,供买方审核,所有测试检
验项目都应向买方提交正式报告。
3.监造
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进行起重机监造,监造人员 1—3人,监造时间为整个制
造周期。卖方须给于办公场所并给予生活工作上的便利。
监造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买方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认真加以考虑,
并给予答复。确需返工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以保证起重机的质量。
买方监造人员在卖方工厂期间,不签署任何检验文件,不代替买方到货后的检验,不解
除卖方在保证期内对起重机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
4.设备制造计划
卖方在投标时应提供合同签约后的设计、各主要部件(总成)的工厂制造、现场安装、
调试试车、考核验收的进度计划;提供在工厂完成后交付运输的大件和总成状态,以便买方
评估卖方的制造能力和交货进度可能性。
(七)起重机部件运输
卖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输到买方堆场现场。卖方的运输方案应充分考虑买方码头泊位、
航道、引桥港内道路及外部公路条件,不应提出对买方港区设施的改造要求。
(八)起重机现场总装、调试、验收
1、现场总装、调试、试验
1.1 现场总装、调试准备
1)在起重机发货前一个月,向买方提供运输与安装方案,以及占用买方码头、场地的时
间表,经买方认可。设备的运输、接卸、安装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应考虑到现场的地理条件。
2)买方要求起重机在出厂运输前应经过起重机主梁、小车、大车等重要部件的预装,
再分解运输到现场就位、安装。
3)卖方将自费派遣数名有资格的技术专家和全部在现场安装所需要的设备,负责合同起
重机大件、总成到现场后的总装、调试、最终试车和向买方的交接验收。选派具有经验和资
格的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工作,所派技术人员应保证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负责设备安装的
质量。安装完毕后向买方提供整套安装记录。
4)卖方应准备现场调试、试车检验工作用的必要的专用工具、专用仪器仪表、加载重
物及油脂等调试用品,这些物品在现场工作结束后由卖方带回。
5)买方将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司机参加合同起重机在港口现场的调试、
试车检验,了解和熟悉合同起重机的使用性能并审核现场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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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卖方在现场施工的全部过程必须服从买方的管理与协调。
7)调试和试车检验工作开始以前,卖方应提供下述资料:
(1)起重机上使用的各种材料的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2)机电产品的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3)高强度螺栓和钢丝绳等主要受力构件的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4)焊接的检验合格证书;
(5)装配质量的合格证书;
(6)涂装检验合格证书;
(7)卖方在制造厂已完成的其它测试检验项目报告。
8)卖方应积级配合买方完成轨道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1.2 考核检验主要项目
卖方应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精心设计、制造和安装。为确保起重机质量,卖方应按买卖
双方审定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测试检验。所有测试检验项目都应向买方提交正式报告。起
重机性能测试的内容(试车大纲)须在设计审查时提交买方。
测试检验应包含下列项目:
1)提供厂家钢材检验证明书,内容包括:尺寸、数量、重量、产品编号、力学性能试
验、化学成分和起重机上的使用部位等;
2)焊缝超声波探伤及X射线检验;
3)钢丝绳检验;
4)高强度螺栓检验;
5)液压元器件(包括泵、阀、油缸、液压马达)检验;
6)减速器各齿轮(硬度、精度、啮合等)、轴检验;
7)制动器试验;
8)电动机-联轴器-制动器-减速器-钢丝绳卷筒等安装同轴度检查;
9)钢结构各部件制作质量检验;
10)钢结构总装过程检验;
11)电动机测试检验;
12)各机构电力拖动性能测试检验(调速系统各种性能参数用光电记录仪测定);
13)电气设备(包括电机、电缆、柜、箱等)的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测试;
14)低压回路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测试;
15)PLC 系统功能测试检验;
16)起升、小车、大车运行机构的保护装置测试(如过流、过热、短路、限位等);
17)接地电阻测试;
18)主要电气设备抗干扰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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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起重机油漆检验;
20)起重机主要尺寸检验(包括跨距、跨距内净宽、基距、吊钩下离地最大高度、小车
全行程等);
21)无载荷试验(包括确认主起升、小车、大车、变幅、各终端限位功能和紧急停止功
能,确认防风铁鞋功能、测定防风铁鞋动作时间等);
22)起重机的主要技术参数的测定;
23)负载试验
(1)100%负载动载试验、联动试验,测量各机构电动机电流电压,测量各机构工作速
度、加(减)速度;
(2)起升机构恒功率调速性能测试;
(3)110%超载动载试验、联动试验,测量各机构电动机电流电压,测量各机构工作速
度、加(减)速度;
(4)125%静载试验;
(5)变压器、电机、电控柜温度测试。
24)轮压试验;
25)制动器试验(包括起升、小车、大车工作制动器和紧急制动器)。
26)额定载荷下跨中挠度测试;
27)司机室的噪音、温度(包括空调器功效)测试;
28)照度测试;
29)无线对讲机、扩音器试验,维修起重机测试;
1.3 由双方一起在现场进行的考核检验主要项目
1)无载荷试验;
2)100%负载试验,联动试验;
3)110%超载动载试验,联动试验;
4)买方认为需要复测的其它项目。
2、验收和交接
2.1 验收条件
1)现场考核试验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考核试验许可时间为 15 天,超
过上述时间,如属于卖方的原因,卖方应负责支付原规定由买方免费为考核试验所提供的人
员、设备和其它设施的费用。
2)符合《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244-2005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时,方
可验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全部测试检验,经考核试验,设备的规格、材质、质量和性能
完全符合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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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由卖方全部作好处理。
(3)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货物已经全部交付买方,并经检验合格。
(4)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已经如数提交给买方,质量合格。
(5)合同规定由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已经实现,买方表示满意。
(6)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已办妥该起重机的“检验合格证”。
2.2 交接
在符合上述验收条件的前提下,卖方向买方“交钥匙”,并共同签署交机协议,一式肆
份,双方各执贰份。
(九)售后服务
卖方应根据买方的时间安排要求,在起重机投产初期 3 个月内(暂定,最终月份数在
设计联络会确定),在起重机使用一个月后,由卖方人员对起重机的主要机构、装置进行调
整、紧固。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处理问题。质保期外设
备出现故障卖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优于市场价的备品备件。
(十)保证与索赔
1.保证期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起重机正式通过验收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
安装、调试或选材不当引起设备零件和结构的缺陷或损坏、运转不灵以及出现事故均由卖方
负责,并免费为买方及时进行修理、更换。立即修理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书面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开始修理更换工作,最迟应在 2 天内修复设备。设备
经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后,应保证性能符合合同要求,可投入正常运行。所更换的零部件保证
期应重新自运转之日算起,期限仍为 12 个月。
2.索赔
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在保证期内,设备经卖方三次检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或停工期累计达 3 个月,买方将保留退货索赔或提出更换一台新设备的权利,卖方应赔偿
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分为卖方工厂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培训两部分。
1.卖方工厂技术培训
为使买方能尽快掌握合同设备,保障交货后的正常运转,卖方邀请买方机械、电气技术
人员 4 人到卖方工厂进行为期 10-15 天的免费专业技术培训。买卖双方将在最终设计审查会
期间确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和技术培训方案。
1)电气专业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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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分为 PLC、变频器两大类。
PLC 培训内容:PLC 的编程语言、编程器操作方法、离机-联机状态下程序、数据修改
调试等。变频器培训内容:变频器主要结构及各主要环节元器件的分布位置,各跨接线、接
口、联线定义以及内部各种参数设置、计算、调试方法。
2)机械专业培训内容
起重机结构、机构、主要部件的技术特点和使用、管理、保养维修要领等。
2.现场技术培训
卖方应在港区现场为买方的司机、保养修理人员举办二期技术培训班(一期为司机;另
一期为机械、电气保养修理人员)。可与安装调试穿插进行。
卖方应选派称职的、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指导。卖方应提供培训讲义和声视
材料。卖方制定的培训大纲和编写的培训教材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买方认可。
通过培训,司机应能掌握起重机的操作和简单的维修。保养维修人员应能较熟练地应用
各种仪器来排除起重机的各类故障,进行较复杂的保养和修理。
讲授和指导人员在进行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自理。
卖方应为买方起重机司机取得上岗资格证提供协助。
(十二)技术文件
卖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与所提供的设备完全相符,并要求技术文件完整、清
晰和正确。
1.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卖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 起重机总图;
(2) 起升、小车机构总装图;
(3)起重机抗风防滑安全性、抗倾覆稳定性计算书
(4) 吊钩总装图;
(5) 与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验收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6) 起升钢丝绳缠绕;
(7) 小车轨道固定结构图;
(8) 结构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9) 电气控制室布置图;
(10) 夹轮器结构图;
(11) 司机室和操作台布置图;
(12) 电气原理单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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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类似机型典型电气原理图;
(14) 变频器主要技术参数及原理图;
(15) PLC 及外部设备的控制、检测、保护功能框图;
(16) CMS 通讯联结原理图;
(17) 起重机金属结构设计原则(计算载荷、载荷组合、许用应力和疲劳应力);
(18)起重机自振频率;
(19) 起重机操作循环时间图;
(20) 起重机稳定性计算;
(21) 起重机轮压计算;
(22) 起升、小车、大车机构的减速器功率计算书;
(23) 起升、小车、大车机构的制动力矩计算书;
(24) 各电机功率计算及发热计算;
(25) 意外载荷保护装置说明;
(26) 功率因数补偿装置、电动机、控制装置、电气设备的型号及技术参数;
(27) 电动机、减速箱和制动器样本;
(28) PLC 硬件及外部设备配置的型号数量;
(29) 起重机运输方式及现场组装总体工艺;
(30) 培训计划。
2.设计审查用技术文件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 20 天内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 起重机总体图;
(2) 主结构图;
(3) 主梁结构详图;
(4) 龙门架结构详图;
(5) 小车轨道固定结构图、接头结构图;
(6) 电气室布置图;
(7) 司机室和操作台布置图;
(8) 起升机构总装图;
a.起升驱动装置(包括超负荷保护装置)总装配图;
b.起升钢丝绳缠绕图(标明钢丝绳规格、长度和接头型式)。
(9) 小车运行机构总装图;
(10) 大车行走机构总装图;
(11)锚定、车挡、防风系缆及顶升点的受力计算书、结构图、预埋件图和位置布置图。
(12) 结构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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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吊钩总装图;
(14) 易损件制造图(包括车轮、滑轮、联轴器、钢丝绳、快速接头以及吊钩中的易损
件等)
(15) 梯子和走道及平台布置图;
(16) 电气原理单线图;
(17) 电气原理图;
(18)电缆接线箱、电缆固定装置图及位置布置图
(19) 电气总布置图;
(20) 控制原理图、控制原理说明书;
(21) 控制柜内电气元件布置图;
(22) 速度控制器原理图、计算书;
(23) PLC 及外部设备的控制、检测、保护功能的逻辑图;
(24) PLC、故障显示清单、速度驱动器;
(25) CMS 通讯联结原理图;
(26) 所有电线、电缆、配管的布置图;
(27) 限位开关及紧停开关布置图;
(28) 户外操作箱布置图;
(29) 照明器具配置图;
(30) 意外载荷保护装置原理图;
(31) 起重机金属结构的强度、刚度、疲劳强度计算书(包括计算条件、计算过程和结
果);
(32) 起重机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的轮压和稳定性计算书;
(33) 防风、抗滑安全性计算书;
(34) 操作循环时间计算(附有操作循环时间曲线);
(35) 钢丝绳计算书;
(36) 制动器制动力矩计算;
(37) 轴承寿命计算书;
(38) 联轴节计算书;
(39) 各运行机构电动机功率计算书;
(40) 速度控制器容量计算;
(41) 谐波和功率因数计算;
(42) 减速器和制动器详细结构图纸、技术规格、样本和说明书;
(43) 电动机样本和说明书;
(44) 控制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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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其它电气产品样本和说明书;
(46) 大车行走电缆卷筒样本;
(47) 起重机总进度计划表;
(48) 元件制造厂、供应商一览表。
(49) 减速箱和制动器的结构详图;
(50) 夹轮器装配图;
(51) 润滑点布置图;
(52) 修理起重机布置图及主要参数;
(53) 起升钢丝绳张力计算书;
(54) PLC 的编程手册、参考手册和操作手册及性能手册;
(55) 变频器操作说明书;
(56) 电气控制柜柜内电气元件布置图;
(57) 所有电线、电缆、配管的详细布置图;
(58) 各运行机构减速器的齿轮、轴承寿命、轴计算(包括发热计算);
(59) 各缓冲器的能量吸收分析计算;
(60) 各电气保护的整定计算(包括计算过程);
4.发运前应提供的资料(各6套)
(1) 安装说明书(需在装运前 2 个月提供)
(2) 调试及试运转要领书(需在装运前 1 个月提供)
(3) 操作手册(需在装运前 1 个月提供)
5.竣工技术文件
验收证书签署前,向买方提供下列竣工技术文件六套。图纸部分为蓝图六套。含所在资
料的固态硬盘 2 套(并配有相应显示这些资料的软件)。竣工图纸、资料应符合买方档案归
档要求,其费用由卖方支付。
所有总装配图、装配图和结构图要附有本机主要部件的明细表,标明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重量和制造厂等资料,主要装配关系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1) 全部检验报告;
(2) 全部技术文件;
(3) 保养修理手册,包括:
a.保养和检查的周期、项目、程序、工艺和标准;
b.零件易损部位的标准尺寸、配合间隙、修理限度、使用限度;
此外,还包括简明清楚的查明故障指南,使维修人员能迅速地分析可能发生故障的部位;
全面维修的实用细则、有关的检查记录表、检查方法与标准;推荐必需的检查仪器和设备。
(4) 提供钢结构维修大纲(结构检验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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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通过定期的结构检验,查找在起重机整个寿命期间可能发生的裂纹。
大纲应包括:检验时间间隔、检验部位、报告规程、修理规程、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应
选择为检测疲劳裂纹。
(5) 主要机械部件和所有电气元件的质量合格证;
(6) 易损件型号、数量、使用部位清单和详细图纸,包括:
制动鼓(或制动盘),车轮,滑轮,齿轮,联轴器,抗磨轴承,油封和0型圈表,电气
机构中易损件表,所有其它易损耗件。
(7) 润滑油(脂)及液压油清单;
(8) 油漆涂装说明、整机钢结构及分部件涂装面积表;
(9) 备品备件手册;
(10) 安装方法和程序、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调试记录必须符合《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2005 中的规定);
(11) 接线箱分布图;
(12) 接线箱接线图;
(13) 控制柜端子排接线图;
(14) 电缆和配线系统表;
(15) 编程器使用说明书;
(16) PLC 故障检测指导书;
(17) CMS 操作说明;
(18) 电气设备清单;
(19)整机合格证书。
(十三)交货进度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合同设备的设计、技术审查、制造、运输、总
装及调试、试验、投试运行、培训等所有内容。其中运输环节应与买方商议,具体发运时间
由买方根据码头堆场基建工程进度通知。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的供货方式,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货物运输到本工
程场地,完成所有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国家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办妥该起
重机的“检验合格证”,直至买方签署交机协议。
备注:
1、技术规格书中打“★”栏目为重大偏差项目,不允许偏离,否则按投标响应重大偏
差作废标处理。
2、技术规格书中有品牌推荐的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若为其它品牌其性能须等同或优
于推荐品牌及型号,并经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委认可,否则视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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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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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
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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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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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
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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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致: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为配合招标人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单位参与采购过程中,保证在项目业务的获取(包括但不限于招标
投标等其他采购形式)、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全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招
标人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招标人遵守执行。
二、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并督促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以下规
定:
1.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其他代币券、贵重
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
2. 不得邀请招标人相关人员参加可能对上述招标采购活动公正性、廉洁性产生影响的
各种宴请、旅游和消费娱乐等活动。
3. 不得变相采用借款、报销发票、提供交通工具等作为私用或其他手段向招标人相关
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4. 不得在上述招标采购活动中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许诺提供或为其谋求各类不正当利
益,或施加任何形式影响和干扰决策。
5. 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
相关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
三、如果一旦发现本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本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且一经查实,招标
人有权取消我方的候选(或中选)资格,并配合落实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四、本单位在此承诺,如果招标人相关人员主动索取或故意刁难以变相索取上述任何形
式的不正当利益,利用职权要求本单位采购其亲友经营的有关物资,要求代为其亲友安排工
作,或推荐采购单位和要求我方购买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将及时向招标人主管部门
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并视招标人需要,积极配合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五、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对本单位及全体相关人员产生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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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偏差表
序号
条目
(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
(招标文件)
条目
(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
(投标文件)
备注
注:未提供本表的将视作无效标;提供本表但未就商务条款逐一应答的,则视作全部无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05
四、 报价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递交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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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适用于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本标段报价总价中已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次招标项目
中获中标,本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贵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签定合同
前,向贵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07
六、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公司状况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说明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负债合计/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现金净流入
流动比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注: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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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及评审打分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近三年营业额(万元)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材料制
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备注
注: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
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如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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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型号
额定生产能力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价
数量
采购方联系人、联
系电话
备注
备注:
1、同类业绩是指: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设计、
制造、销售起重量(吊具下)≥35 吨的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 5 台及以上的业绩。
2、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能反映轨道式起重机规格的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10
附表:业绩情况明细表
业绩汇总表对应业绩序号:
业绩证明对象名称
业绩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清单
证明材料
材料涉及主体
材料签署/生效时间
____合同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竣工/验收报告
……
……
……
合同设备/材料名称
主要规模、数量指标
合同价格
规格和型号
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
履约情况证明方: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1. 每个业绩需提供一份《业绩情况明细表》。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 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出具方、证明对象与投标人所列业绩证明对象不一致,投
标人应附完整的可证明业绩证明对象和该业绩之间的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组织
更名材料、分包、外购、委托运营协议等)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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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测、试验报告(若有)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12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
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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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规范
(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制造商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产品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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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序号
条目(招标文件)
简要内容(招标文件)
条目(投标文件)
简要内容(投标文件)
注:未提供本表的将视作无效标;提供本表但未就技术条款逐一应答的,则视作全部无偏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15
三、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A:主要技术参数
名称
数据
(1)主要尺寸
小车全行程(m)大梁总长度(含端梁)(m)轨距(门架中心线)(m)起重机宽度(两缓冲器自由状态下之间距离)(m)吊钩底面离地面的起升高度(m)基距(m)(若有)门架净空高度(m)起重机移动距离(m)
(2)主要参数
1)额定最大速度、加速度、减速度
额定最大速度(m/min)
加速度(m/s
2) 减速度(m/s2)
起升
满载起升
满载下降
空载起升
空载下降
小车行走
大车行走
2)设计轮压(KN/轮)
海侧垂直
陆侧垂直
海侧水平
陆侧水平
工作状态下风速 20m/s
非工作状态下风速 55m/s
3)大车行走机构相邻车轮间的中心距(m)在每一轨道上的车轮数海侧陆侧4)吊钩型号安全工作负载(t)吊钩重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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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起重机及部件的重量(单位:吨)
名称
重量
1 起重机整机(包括吊具吊架,不带载)
2 主梁
3 门架
4 小车
5 大车行走机构台车
6 司机室
7 电气房
8 吊架
9 吊具
表 2:交流变频调速器性能指标
特性
起升机构
大车机构
小车机构
制造商
原产地
型号
数量
谐波分量
输出特性
变频器容量(KVA)
最大输出电压(V)
额定输出电流(A)
瞬时过载最大电流
(A)
过载电流持续率
电网要求
输入电压 频率
允许电压波动范围
允许频率波动范围
控制特性
控制方式
是否带 PG
调速范围
调速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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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因数
频率控制范围
输出频率分辨率
过载能力
保护功能
变频器保护
对电机的保护
对系统的保护
环境要求
安装位置
环境温度
湿度
防震性
注:PG 为测速脉冲发生器表 3:主要机构电动机性能
起升机构
大车运行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
型号
额定功率(kw)
额定电压(v)
额定转速(转速/分)
接电持续率
防护等级
绝缘等级
冷却方式
过载能力
GD2 (N-M2)
数量
制造厂家
原产地
表 4:低压开关柜
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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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防护等级
断路器型式
数量
制造厂家
产品原产地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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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表附图-部件品牌响应表
部件品牌响应表
序号
项目
制造厂
投标人品牌
/原产地
备注
1.
钢材
宝武钢、鞍钢、首钢、马钢、兴澄特
钢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
高强度摩擦连接螺栓
山东高强、浙江宁力、无锡标准件厂、
徐州达克罗,上海标五或同等及以上
品牌
3.
制动器、夹轮器
江西华伍、长沙三占、焦作金箍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4.
减速器
SEW、弗兰德、住友或同等及以上品
牌
5.
联轴器
宁波伟隆、镇江蓝星、镇江中冶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6.
轴承
哈轴、瓦轴、洛轴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7.
电缆卷筒及驱动装置
宁波伟隆、康稳、常州基腾或同等及
以上品牌
8.
电缆
江苏上上、江苏宝胜、上海南洋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9.
高压变压器
常州华迪、江苏华鹏、天津特变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10.
高压电气柜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及以上
品牌
11.
PLC
安川、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品
牌
12.
变频器
安川、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品
牌
13.
电控集成
杨戈科技、武汉港迪、常州基腾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14.
电机
江西江特、大连天元、上海南洋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0
序号
项目
制造厂
投标人品牌
/原产地
备注
15.
限位开关
SCHMERSAL、施耐德、图尔克或同等
及以上品牌
16.
低压电气元器件
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及以上
品牌
17.
触摸屏
西门子、研华、proface 或同等及以
上品牌
18.
司机室及联动台
杨戈科技、浙江三港、常州基腾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19.
摄像头
海康威视、天津大华、宇视或同等及
以上品牌
20.
对讲机
摩托罗拉、建伍、海能达或同等及以
上品牌
21.
手提编程器
联想、华为、戴尔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2.
超负荷限制器
深圳测力佳、无锡安泰、常州常欣或
同等及以上品牌
23.
照明灯具
杰瑞、海洋王、亚明或同等及以上品
牌
24.
风速仪、警示灯
正域、杰瑞、南华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25.
吊钩
上海振华、恩倍力、道州意达或同等
及以上品牌
26.
钢丝绳
贵绳、咸阳宝石、巨力或同等及以上
品牌
27.
缓冲器
辽宁清源、上海辽清缓、比德希或同
等及以上品牌
28.
滑轮
海之杰、恩倍力、中海重工或同等及
以上品牌
29.
空调
格力、海尔、美的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30.
油漆
佐敦、海虹、国际或同等及以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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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制造厂
投标人品牌
/原产地
备注
31.
数字万用表、钳形电流表
福禄克、日置、Keysight 或同等及
以上品牌
32.
随机工具
世达、博世、史丹利或同等及以上品
牌
注:1、若投标品牌表未明确品牌或填写多个品牌的,则由用户指定。2、 投标时,不符合上述配套件清单的报价被视同以上述清单第一选项进行报价,且未按上述配套件清单提供报价的投标人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3、 上表清单中所列的设备品牌型号,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档次更好的说明,供应商应积极响应。投标人选用本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投标人选用同等及以上品牌非招标人参考品牌产品的,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和选用标准、理由,并须达到招标人需求,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做出详细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存在负偏差,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2
招标编号:
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
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第三卷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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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浙江白岩山港务有限公司
1.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
采购项目招标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
标总报价,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投标文件前后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理解,你方并非接受最低价格或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函的约束,亦无须负担我们
的任何报价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龙门港区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陆域部分)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名称
制造商名称
和国籍/地区
价格条件
投标货币
数量
单价
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备注
1
轨道式龙
门起重机
“ 交 钥
匙”价
2 台
税率
%
合计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请投标单位按以上格式认真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技术规范中要求。2、请投标人自行勘察工程
现场及周围环境,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承担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5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货物单价
(用户工地落地价,
注明装货地点)
合价
备注
1
轨道式龙门起重机
台
2
1.1
机械部分(单台)
1.1.1+1.1.2+...+1.
1.1.11+...
1.1.1
钢结构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2
起升机构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3
小车行走机构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4
大车行走机构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5
吊钩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6
司机室
座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7
润滑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8
附属结构设备(包括走道、栏杆、楼梯
等)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6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货物单价
(用户工地落地价,
注明装货地点)
合价
备注
1.1.9
消防设备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10
通风系统、风速测量装置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1.11
电气房
座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
...
1.2
电控部分(单台)
1.2.1+1.2.2+...+1.
2.5+...
1.2.1
电气柜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2
控制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3
动力、照明电缆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4
控制、通信电缆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1.2.5
通信系统
套
1
详见技术规格书
...
...
3
设备附属件(本工程所需总量,以施工
图为准)
3.1+3.2+...+3.5+..
3.1
大车车挡
座
4
详见技术规格书
3.2
抗滑锚定座
组
8
详见技术规格书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7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货物单价
(用户工地落地价,
注明装货地点)
合价
备注
3.3
防风拉索座
座
16
详见技术规格书
3.4
顶升装置
套
2
详见技术规格书
3.5
油漆(安装后补漆用)
项
1
详见技术规格书,留
有 5%的裕量
...
...
4
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及检测仪器
批
1
包括但不限于
IV-3-1-1 内容,具体详
列清单
5
设备审计审查、监造、验收
项
1
6
现场安装调试、培训费
项
1
7
长短途运输费及保险费
项
1
...
...
投标报价(为 1+2+...+7+...单项小计的总和)
小写:
大写: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盖章):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8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tmp/7d1752d6-6ab4-4be8-9455-37b09deeb6dd-html.html129
(二)IV-3-1-1 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及检测仪器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
合价
备注
一
随机备件
1
2
3
...
合计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