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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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

(暖通工程)

(招标编号:台建招备【

2025】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5 年 0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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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第六章 图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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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台建招备【

2025

1.招标条件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 已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以

22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38974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

100% ,项目业主为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台州循环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

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08800 万元,工程概算 20880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0527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9755

㎡(折合约150亩),总建筑面积2066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490㎡, 地下建

筑面积57150㎡。项目规划为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综合楼及配套地下建筑,拟

开放床位1200张。建设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

西、聚贤路以东。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1~5#楼及地下室区域(不含手

术室等医疗专项区域),具体专业为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VRF

空调系统(含分体空调)、1#楼(公卫中心楼)通风系统、地下室人防医院空调

系统、热水系统的主要设备(含锅炉、空气源热泵机组、贮热水罐及配套的管道

、阀件、水泵等)、烟囱(含锅炉、柴油发电机、蒸汽发生器、厨房竖向油烟管

)、空调机房群控系统(通讯接口免费提供给智能化BA自控系统)、暖通工程设

备基础及部分配电;不包含:2~5#楼及地下室防排烟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

包范围)、2~5#楼及地下室通风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1#楼防排

烟(已纳入公卫中心楼施工总承包范围)、精密空调及恒温恒湿空调。招标范围

纳入总承包管理。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76800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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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3工期:配合总包及装修施工工期按期竣工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具

体以与总包及装修施工单位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 ;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

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

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六个月

以上(含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

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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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载方式发放http://www.tzztb.com/。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www.tzztb.com/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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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zztb.com/。

6.2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2025 年

09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

)一楼西大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

联 系

人:林先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B幢11层

联 系

人:施女士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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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

/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 B 幢 11 层项目负责人:邵先省

信用评价等级:

/

联系人:施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

/

1.1.4

工程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1.1.5

工程建设地点

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西、聚贤路以东。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1~5#楼及地下室区域(不含手术

室等医疗专项区域),具体专业为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

系统、VRF空调系统(含分体空调)、1#楼(公卫中心楼)通风系

统、地下室人防医院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的主要设备(含锅炉、空

气源热泵机组、贮热水罐及配套的管道、阀件、水泵等)、烟囱(

含锅炉、柴油发电机、蒸汽发生器、厨房竖向油烟管)、空调机房

群控系统(通讯接口免费提供给智能化BA自控系统)、暖通工程设

备基础及部分配电;不包含:2~5#楼及地下室防排烟系统(已纳入

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2~5#楼及地下室通风系统(已纳入大区施

工总承包范围)、1#楼防排烟(已纳入公卫中心楼施工总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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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精密空调及恒温恒湿空调。招标范围纳入总承包管理。具体内

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1.3.2

计划工期要求

配合总包及装修施工工期按期竣工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具体以与总包及装修施工单位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

/

1.12.2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前10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http://www.tzztb.com/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小施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http://www.tzztb.com/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http://www.tzztb.com/ 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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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同本须知前附表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由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

1、资格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6)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八);(8)证书材料: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

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

(或

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 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④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六个月以上(含六个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打印或出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公开发布之日(含发布日)以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七)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周一的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11)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须提供银

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12)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备注:(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应

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

(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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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资信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资信标相对

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

3、技术标(1)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其中《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投标文件格式九,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

4、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76800907 元;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招标控制价×90%)

☑ 4. 风 险 控 制 价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80 % 作 为 风险 控 制 价( 55296653 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

不得超过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 1 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

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 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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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接收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

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

(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

(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

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 1 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

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

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

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有《关于印发<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台公管办〔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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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7.3(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其他:

/

□3.7.3

(3)

业绩证明文件

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

(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

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

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官网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tzztb.com/czzn/infolist.html。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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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平台: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

5.2

开标程序和评标

程序

☑1.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先进行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325280;*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6.3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资信标评分(3分),技术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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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方法

评标基准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中位数×调整系数。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

☑1.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和http://www.tzztb.com/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2

中标候选人公示

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 诉 受 理 的 具 体 部 门 及 电 话

台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初步评审内容: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相同等)。(2)资格标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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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一在“浙江省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③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⑤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⑧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⑩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3)资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4)技术标评审内容:①技术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或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②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3.1条款的;③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项的;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⑦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⑧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⑩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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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5)商务标评审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②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⑤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⑧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未盖章的;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6)其他: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条款、1.12条款和3.6条款规定执行的;③存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六)中串通投标行为的;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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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

施工的;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

建设单位同意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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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

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接该项

目的判断依据。2.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但该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a.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提供由该工程备案机关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随资格标上传;b.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按附件格式十三随资格标上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10.5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字平台(新系统)新不见面大厅互动交流栏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授权委托代理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

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新不见面大厅互动交流栏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授权委托代理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 0 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否则作无效标处理。4.陈述和答辩地点:可先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厅(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候场,具体等通知。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及项目特点,每位拟两道题形成题库,再从题库中抽取 2~3 个问题供答辩。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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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答辩人员应带水笔、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10.7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当 word 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 word 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 内容:

/

(2)金额:

/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 建 工 程 分 段 节 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 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

/

划分(节点划分:

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

/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 创 安 全 文 明 标 准 化 工 地 等 级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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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

/

10.8

技术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相关要求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技术文件必须采用A4幅面,总页数不得超过10面;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4.必须包含《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附件九,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表述,书面答复时不得以除黑色水笔外的笔进行书面答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0.9

技术文件的暗标

编号

当评标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时,系统自动编制暗标编号。技术标(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并对外公布。

10.10

答辩的暗标编号

一.项目负责人答辩(前提:答辩分为现场语音答复和书面答复两种。若所有入围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文件(S家)≥10时,答辩形式为书面答复;若所有入围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文件(S家)<10时,答辩形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答辩前随机抽签决定。)(一)现场语音答复

1.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正面

写上名字和投标人名称)抵达侯考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答辩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并收集好已通过核对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放入抽签箱。

2.一号答辩人员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二号答

辩人员由一号答辩人员抽取,以此类推抽取答辩顺序号,顺序号即答辩暗标编号,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将答辩编号当场记录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汇总在答辩编号表上。

3.答辩打分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布编号对应的评

审结果和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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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面答复

1.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正面

上写名字和投标人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答辩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分发试卷,投标项目负责人进行书

面作答。

3.作答完毕或停止作答时间已到,投标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

复印件和答卷排队上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同时随机摸取乒乓球,乒乓球上的编号即为该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暗标编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该编号记在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答卷和身份证复印件上,然后汇总到答辩编号表上。

4.待答辩评审结果出来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布编号、

投标人名称和对应的评审结果。

10.11

系统温馨提示

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 https://ggzy.tzztb.zjtz.gov.cn。2、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tzztb.zjtz.gov.cn)处查看公告及招标文件等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程在新系统上操作)。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4、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5、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6、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 CA 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CA 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 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 CA 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CA 锁 , 请 提 前 到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 办理介质 CA 锁。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8、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查看整个开标过程。9、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10、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2

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中标候选人提供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名单、证书材料(项目负责人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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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施工员证、质量员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C 类)、施工现场

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交证明。中标候选人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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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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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

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

规定;

1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

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11 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

准);

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

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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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

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

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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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

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

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

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

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

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

布修改文件;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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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

技术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资信商务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资格

标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

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

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

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

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

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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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3.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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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

撤回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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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

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7.2.1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

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

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2 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2.3 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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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

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

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2.5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5 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2.6 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2.7 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

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7 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

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

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

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

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

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

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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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7.2.8 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

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8 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2.9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9 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不少于 3 日。

7.2.10 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

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0 规定的其他情形。

7.2.11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1 规定的其他情形。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

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

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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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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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

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

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

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

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

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

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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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二)资信标评审

(三)技术标评审

(四)商务标评审

(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

(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人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

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三、资信标评审(3分)

(一)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2分)

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时间

为准,若业绩项目分批次验收的以最迟验收的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

过单个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

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的合同额≥ 3000 万元【以该业绩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

评标委员会按类似业绩的规模、类似程度、项目属性等确定类别并进行综合打分。如

提供多个类似项目业绩的,按规模最小的1个业绩进行评审。

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未提供业绩或提供业绩

不符合要求的)

分值

2.0~1.7

1.6~1.3

1.2~1.1

1.0

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须在投标人本单位

执业时完成的业绩。

2、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a、b 、c项施工业绩证

明材料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a、中标通知书。

b、施工合同;若施工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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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承包范围包含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施工外的其它工程

或服务的,投标人必须另外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十四),否则业绩不予认

可。

c、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须具备至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主体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材料中施工单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

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施工范围内的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但由投标人分包

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投标人的业绩,该施工业绩将不予认可。

5、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

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需一致,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

(报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且必须提供委托人和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特征、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工作内容、

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该业绩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得分。

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

(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

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

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仓储物流。不含商住楼、

住宅、厂房。

(二)投标人类似业绩荣誉得分(1分)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作为暖通工程或

空调工程参建单位(或承建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获得过“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

颁发)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相当于浙江省的“钱江杯”)的,得0.5

分;其他不得分。 无荣誉的或荣誉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以上荣誉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获奖证明文件或获奖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获

奖证明文件或获奖证书未能体现其曾经作为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施工单位所承担的

工程获得奖项的,须另行提供该工程发包人(发包人仅指建设单位)出具的作为参建

单位施工内容包含暖通工程或空调工程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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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项不得分。

(三)资信标得分=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得分+投标人类似业绩荣誉得分

四、技术标评审(10分)

(一)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

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二)技术标评分标准(技术文件)(5分)

类别

壹类(好)

贰类(较好)

叁类(一般)

肆类(差)

分值范围

5.00~4.90

4.80~4.70

4.60~4.50

4.40~3.40

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

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

(三)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答辩)(5分)

类别

壹类(好)

贰类(较好)

叁类(一般)

肆类(差)

分值范围

5.00~4.90

4.80~4.70

4.60~4.50

4.40~3.40

(四)技术标评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进行

独立评审。具体步骤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

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给出评审意见,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打

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2、系统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自动匹配对应类别,

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打分分值

对应类别。

3、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即对评标委员

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进行排序,取中间类别)确定。

4、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中,根据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所对应类别的偏

离度,按照以下方式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进行重新赋分,确定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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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分值:

(1)类别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壹类、贰类、叁类、肆类。

(2)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与最终类别一致,则投标人的技术文

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打分分值;

(3)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高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和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高分值(壹类 5.00 分;贰类 4.80

分;叁类 4.60 分;肆类 4.40 分)

(4)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对应类别低于最终类别,则投标人的技术文件

和项目负责人答辩最终分值=最终类别分值范围的最低分值(壹类 4.90 分;贰类 4.70

分;叁类 4.50 分;肆类 3.40 分)。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最终分值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

辩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第4位四舍五入)。

6、示例:(1)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分值自动匹配对应类别:

评标委员会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打分分值

4.93

4.80

4.73

4.55

3.80

打分对应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2)中位数法确定最终类别: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最终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贰类(4.80~4.70)

(3)在确定的最终类别分值范围(贰类 4.80~4.70)中重新赋分,确定最终分值:

评标委员会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打分对应类别

壹类

贰类

贰类

叁类

肆类

最终分值

4.80

4.80

4.73

4.70

4.70

备注

重新赋分

未重新赋分

未重新赋分

重新赋分

重新赋分

(五)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3 位,

第 4 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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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从高到

低进行排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但不涉及淘汰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先后;若技

术标得分相同且涉及到淘汰的,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先后)。如此时经评审的

有效投标人技术标(S家),S≤10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标均予以通过;

如此时S>10时,排名靠后的T家(T=S×2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

下同)技术标不予通过,技术标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五、商务标评审(85分)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

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

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

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

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

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

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

容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

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收到确认通知

后30分钟内不能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

标组价,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三)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中位数(把所有有效报价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

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有效报价为奇数个,则最中间的有效报价为中位数;如果有

效报价为偶数个,则取最中间的两个有效报价的平均数作为中位数。小数点后保留两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位数一经确定,评审期间不再重新确定。)乘以调整系数作

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中位数×调整系数。(以元

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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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调整系数=(100–D)%,调整系数D值在0.1,0.3,0.5,0.7,0.9五个数值范

围内随机抽取产生。

(四)商务标得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商务标评分值: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5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85-∣(投标报价-评标

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85-∣(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4、每低于风险控制价1个百分点的再扣2分,扣分分值=∣(风险控制价-投标

报价)/ 风险控制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六、评标总得分的确定(小数点后保留3位,第4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七、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

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资信标得分高者;

(二)技术标得分高者;

(三)投标报价低者;

(四)抽签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依次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是否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

验;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

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的进行查验,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进行查验。评标委员会发现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

属实的,否决其投标。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

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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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

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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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

GF-2017-0201)。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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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2.工程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西、聚贤路以东。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208-33*开通会员可解锁*-238974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0%。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包含的 1~5#楼及地下室区域(不含手术室等医疗专项

区域),具体专业为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VRF 空调系统(含分体空调)、1#楼(公卫中心楼)通风系统、地下室人防医院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的主要设备(含锅炉、空气源热泵机组、贮热水罐及配套的管道、阀件、水泵等)、烟囱(含锅炉、柴油发电机、蒸汽发生器、厨房竖向油烟管)、空调机房群控系统(通讯接口免费提供给智能化 BA 自控系统)、暖通工程设备基础及部分配电;不包含:2~5#楼及地下室防排烟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2~5#楼及地下室通风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1#楼防排烟(已纳入公卫中心楼施工总承包范围)、精密空调及恒温恒湿空调。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1~5#楼及地下室区域(不含手

术室等医疗专项区域),具体专业为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VRF空调

系统(含分体空调)、1#楼(公卫中心楼)通风系统、地下室人防医院空调系统、热

水系统的主要设备(含锅炉、空气源热泵机组、贮热水罐及配套的管道、阀件、水泵

等)、烟囱(含锅炉、柴油发电机、蒸汽发生器、厨房竖向油烟管)、空调机房群控

系统(通讯接口免费提供给智能化BA自控系统)、暖通工程设备基础及部分配电;不

包含:2~5#楼及地下室防排烟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2~5#楼及地下室

通风系统(已纳入大区施工总承包范围)、1#楼防排烟(已纳入公卫中心楼施工总承

包范围)、精密空调及恒温恒湿空调。招标范围纳入总承包管理。具体内容见发包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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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配合总包及装修施工工期按期竣工并服从总包单位统一管理。

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

班奖。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

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有

关规定,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等有关资料,向发包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应当向发包方开具税率为 9%(如因税率变化,税金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进行调整合同价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

(1)一般计税方法。(2)本工程为

工程,按简易计税方法。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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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创优目标工程质量 争创“鲁班奖” 。安全文明施工 争创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

4.发包人、总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三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总包人执

份,承

包人执

份,招标监管机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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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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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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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

法的通知》(台政办函

[2019]25 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

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1.1.2.4监理人:名

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名

称: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浙江省房屋

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的通知》(浙建站计[2014]31号)

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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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须同时满足国家、地方及发包人

所在行业的标准、规范。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招标文件在中标通知书和投标函之间,其余按合同通用条

款。即:(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4)投标函

及其附录;(

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日期

14 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3〕套并附目录清单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

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

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危大工程,下同)、

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

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

期)后 7 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 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

20 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按发包人要求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纸质及电子版本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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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

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项目用地边界为限。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

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

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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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清单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

异常(见专用条款

10.4.1),则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条款 10.4.1(1)条约

定调整。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将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设计变更及施

工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等交至监理人审核,监理人签署后报发包人代表负责审核及签署。

发包人代表同时负责监理及施工项目班子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的服务、协调、督查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14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工程担保或现金 。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

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将原建筑暖通图纸和装修设计二次暖通深化图纸进行

合二为一后专项深化本工程暖通竣工图纸。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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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b、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c.分包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

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分包单位应当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

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d.其他:

(1)施工临时用水、电接口由总包人提供,后续接驳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试运行调

试阶段的临时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装表计量,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

的计价标准,足额向总包人及时缴清,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

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2)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

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取水设施。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若因此产生

停工,工期也不予顺延。电信、网络通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需要时发包人可协助承包

人与电信等部门联系,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

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

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

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

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

(4)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要求,在

全过程咨询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

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承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监理单位的管理,总承包服务费

已由发包人支付给总包单位。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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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承包人必须按期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人工资

的发放,因承包人在雇佣、工资的支付等方面造成较坏社会影响(如上访、劳动仲裁、斗殴、

媒体报道等),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必要时可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工工资。并有

权直接从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7)封闭验收时,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月到岗须不少于

24 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

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

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

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

扣除1000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

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

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本工程承包人须自行采购视频考勤设备,

发包人对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指定地点视频考勤,动态管理。承包人应在上报工程进度

款的同时,将上期内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考勤数据完好地交给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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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

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

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

约担保金额的

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

偿发包人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

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2.5 上述处罚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承包人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

除工程款补足履约保证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

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

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

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

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

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

金额的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

22

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

500 元,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

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8%(含前三个月

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特殊情况下,经全过程及建设单位同意后可

免除考勤。

3.3.6 上述处罚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承包人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

工程款补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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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提供履约保函。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2%,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

标人缴纳。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

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

15 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则发包

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重新办理履

约担保导致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

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承包人因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减少的,

承包人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工程款补足履约保证金。

4.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

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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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超出合同授权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

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 48 小

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

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2)

3)

5.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必须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

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假如缺失,一切责任、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

规定》(浙建建〔

201254 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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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执行。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

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

任。

3)安全文明施工服从总包管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

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

费)总额的 50%,金额为(

)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

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

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

实际施工时,未达到施工安全文明的有关规定的,在结算时发包人可扣减施工组织措施

费或其它项目费中的相应费用。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

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天内,

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

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

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

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

件后

7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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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

件后

7 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

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

致无法施工。因以上原因导致的工期相应顺延,工期延误费用不作补偿。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2000〕元。

如发生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并不免除或减轻

由此引发的相应专业的监理延长服务时间所需的监理费,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酬金支付,相

关服务收费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表四)收费。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8 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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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

护要求。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 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 200mm 以上;

3)40 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 2 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中

/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必须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如承

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自行更换,该部分材料款不予结算,并处该材料总价的 2%违约金。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

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 / 。

4)本工程所有材料规格、参数等不能低于设计图纸和本工程预算清单中的要求。

5)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

包人认可,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6)凡是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品牌的材料,

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若遇市场上已无备选品牌产品销售或承包人拟采

用“或相当于”品牌材料时,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7)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

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8)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

格由发包人按照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办理签证进行结算。

9)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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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按照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办理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

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28 日内审批完毕。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依据发

包人要求报送。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

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建

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

化学药品、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

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

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

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

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

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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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

得因此拒绝施工。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

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

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价不到 2%的分

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25%及以上时,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

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 10.4.1(2)(3)条约定调整。

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

±

25%以上(招标控制价中以自补市场价形成的清单子目除外)。

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

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

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仅等级、标准变化或工艺做法类似的,清单组合子目不

变,仅调整不同材料的价格。价格优先采用合同中已有单价;如合同价中无的,则采用《台

州造价》(正刊)除税信息价(月份同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并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

价下降幅度;以上均无的,则按专用条款 8.2(4)执行询价程序,按照发包人审批后的询价

价格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

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

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按专用条款 10.4.1(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

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

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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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整。

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

定后执行。

10.4.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 28 天内审批完毕。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创优质工程增加费:

/ 。

11.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

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

1.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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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

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而拒绝施工:

1)综合单价;

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3)规费费率;

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单价按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

/工日计取);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

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

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

扣回。

b.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

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

c.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与本区块内其他承包人发生相互干扰及交叉施工,由此发生的相

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d.水泵变频器等所有控制设备已包含在设备中,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e.设备搬运、就位及安装中所涉及的敲墙及修补门洞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

时不再另行计取。

f .暖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后,在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须将所有主机及进风口、出

风口等部件全部安排清洗。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g.本项目设备调试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

再另行计取。

h.清单子目中项目特征内容未明确描述的,详见施工图纸、相关施工规范、图集、设计

大样图、剖面图等,其要求的工作内容,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在相应子目中综

合考虑,不作调整。

i.设计图纸中未明确,但施工工艺内容所需费用的,由投标单位在措施项目中相对应工程

量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不另行增加。

j.暖通设备及管道安装涉及到的水管、风管、电线管、桥架等穿墙、穿楼板开孔以及开孔

后的水泥砂浆封堵(包括套管外与孔洞的水泥砂浆封堵、套管内的防火封堵以及符合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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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评杯要求的所有防火封堵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

时不再另行计取。

k.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参数、发包人提供施

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制造、运输、装卸、运输通道和管线安装通道开

凿(包括墙体和楼板拆除、开凿孔洞等)、吊装、二次搬运、现场设备保管、现场设备材料

安装、设备材料基础安装、成品保护及防盗防护工作、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有关行业相关部

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保险及保修、修复设备材料运输和安装过程中被破坏的建筑和装

修、清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等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21.3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

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

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

减少,按专用条款

10.4.1条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

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0.4.1条约定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

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

b、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包含专用条款 6.1.6 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

费,其余作为备料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

7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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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工程保函或银行保函。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

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

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建设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的通知》(浙建站计[2014]31号)等工程所在

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 12.1、12.3 款计量工程量

价款的 80%工程价款。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人、施工、勘

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90%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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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合同价格的 90%,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 98.5%,剩余 1.5%为工程

质量保证金,承包人递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一次性付清。

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

14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

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

付之日止计算利息。

(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

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

程款支付依据。

(4)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完成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1.1 款约定的

调整节点后,不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一并调整;工程变更按《台州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

[2019]25 号)规定办理完毕的,

计入当期工程价款。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

12.5 支付帐户

发包人将月实际核定产值的( 20 )%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

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

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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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

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

约金。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 天内完成验收,或

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同

7.5.2 条款的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支

付方式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按照空调暖通及相关专业程序和要求,并经得监理

单位和总承包人同意后进行相应的试车工作,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14.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应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全过程咨询、施工、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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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

90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

请单,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

承包人超过

90 天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 28 天,承包人还不提交竣工结

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结果。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含

电子版)后,在 3 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

由发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

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

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因承包人不配合结算审核而造成的逾期,不属于发包人原因逾

期审核责任。

2)发包人在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后 14 天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完成对承包人的竣

工付款。逾期支付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56 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

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结算款。

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

20 条处理。

(4)因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含电子版)且拒

不配合,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进行竣工结算。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 ,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质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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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书》保修期限一致。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

2)1.5%的工程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

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4 方式退回: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

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 30%,质量缺陷保修

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4)其它:全部设备质量保修期满后,空调设备和相关管线运行正常,暖通设备能耗监

测符合设计参数要求,可返还质量保证金保函。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

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

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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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

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 2%;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

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

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

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

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 10%。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技术要求必须达到,未达到的每一项扣减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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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元,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限期整改,以达到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的技术要求。

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

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

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

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7)如发生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并不免除或减

轻由此引发的监理延长服务时间所需的监理费,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酬金支付,相关服务收

费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表四)收费。

(8)如承包人在本工程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承包人向

发包人支付合同 10%的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

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双

方签署解除协议后,现场已完成工程量和已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按实计算,承包人必须

30日历天内清场并将施工场地交还发包人待发包人审定后30日历天内支付。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

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

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16.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0 年一遇洪水、

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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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 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如本次专业发包工程由本次施工总承包单位承

包的,总承包服务费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内容包括:

A.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接入点,总包自行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及场内进

一步安装,并为各分包单位单独设置计量表,分包单位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算电费、

水费,费用由承包人直接向总包支付。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编制

用电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拟分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

监理人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否则应予以调整,费用不予增加。

B.临时设施有义务提供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部分值班基本用房及仓库需要,若

现场无法满足大型设备设施堆放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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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C.总包所搭设外墙落地式脚手架以满足总包自身施工需要为主,其他承包人施工可以利

用总包已有外墙落地式脚手架的,由总包提供外墙落地式脚手架;外墙落地式脚手架需满足

幕墙工程安装龙骨需求,外墙落地式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其他

承包人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架,但总包在该部位没有脚手架的,由承包人自行搭设。

D.垂直运输指总包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塔吊、电梯、井字架等运输工具,垂直运输是否

利用总包单位提供的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由总包单位和承包人自行协商考虑,并负责上

述设施的安全。垂直运输设施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

E.临时道路、围墙指现场已有的临时道路、围墙及总包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而修

建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其他承包人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时,

应由各承包人自行修建。

F.总包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必

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G.总包提供除上述配合管理内容以外,必须提供取费费率中总包配合、管理费描述的其

他配合服务内容。如发生本招标文件条款未涉及的总分包之间的费用,由承包人与总包自行

协商解决。

如发生本招标文件条款未涉及的总分包之间的费用,由承包人与总包方自行协商解决。

21.2 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

复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1)工程计量;

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

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

4)竣工结算;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

6)索赔处理。

21.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算规范

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的通知》(浙建站计[2014]31号)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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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材料信息价

参照

2025年 月《台州造价》除税信息价,无价材料采用除税市场价。以市场价计入计价工

程量清单子目的,不再套用上述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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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 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略)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

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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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

商一致就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

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 承

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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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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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西、聚贤路以东

建设单位(甲方) :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

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

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

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

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

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 守

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

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

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

、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

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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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

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

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份数同合同份数。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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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实施,所

采用的表格格式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

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

标抬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实施。

二、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依据工程的实际,结合先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

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

相应报价。

1 投标报价组成1.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1.2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

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

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

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

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计取。

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

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确定。

1.3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

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

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1.4 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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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

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

1.5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

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6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

定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

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

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

的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

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

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

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仅指边施工边维持行

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设定)和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

程计价规则(

2018 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取

费基数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1.7 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

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

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包括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发包人提

供材料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

1.8 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在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标准费率的 30%~100%范围内自主确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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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费费率。

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1.9 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

计取。

2. 投标报价要求2.1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

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

报价。

2.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

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2.3 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未按要求报价的,

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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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图纸

图纸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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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概况

1.1招标工程: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台州医院一期工程(暖通工程)

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9755㎡(折合约150亩),总建筑面积

2066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9490㎡, 地下建筑面积57150㎡。项目规划为门诊大

楼、住院大楼、综合楼及配套地下建筑,拟开放床位1200张。

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 (仅供投标人参考)

1.4建设地点:台州湾新区海城路以南、东丰路以北、聚洋大道以西、聚贤路以

东。

2. 技术规范及标准

2.1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

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

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1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0034-2025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17-201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1039-2014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12-201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3/10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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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

《公共建筑用电分项分区计量系统设计标准》 DBJ33T/1090-2022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 33/1092-2021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 229-201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

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

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3.材料质量要求

3.1 材料选择

(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

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

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

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

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3.2 材料的质量保证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

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

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

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3 供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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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

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

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

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

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4.工程管理的要求

4.1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

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2 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

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 机电安装部分的设备及性能要求

一、冷水机组技术要求

1.1 产品要求

工厂组装的单台冷水机组应由压缩机、电机、润滑系统、蒸发器、冷凝器、节流

装置、油、微处理机控制系统、启用前所需文件所组成。压缩机电机启动器应是初

级阻抗启动,由冷水机组的制造商进行配线和检测。机组的启动柜应适用于

380V供

电,机组噪声不应高于

85分贝,否则必须增加防噪声设备,同时提供降噪解决措施

方案和详细的报价单。

1.2压缩机要求

1)压缩机型式按设计要求。

2)压缩机、电机和传动机构应封入一共同的组件内,并应安排成便于维修。

应该不需要从机组上拆下压缩机的底座就能维修检查压缩机内部零件(组件)。与

压缩机的联接应是法兰或螺栓,方便拆卸。

3)离心机组的压缩机应装有工厂安装的润滑系统。该系统内应包括:

a)封闭式电机驱动的油泵,带工厂安装的有过载保护的电机接触器。b)主控中心数字显示的油槽温度传感器。c)380伏/三相/50赫兹电源的油泵和电机。d)有工厂安装的压缩机电机启动器时,所有到油泵、油电加热器和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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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的配线均应在工厂内事先接好,而在装运前应通电检查是否正常运转。

4)压缩机叶轮应经过动平衡,运转平稳。

1.3电机

1)电机应是封闭式或开式的,闭式建议采用制冷剂冷却的鼠笼式异步电机,

并适用于设备明细表上所示的电压。

2)电机的全负载运行应不超过铭牌额定值。

3)电机应配置接线箱,并提供冷冻胶以方便对电缆处保温。

4)投标人所配的压缩机电机应适用于联接Y-△型降低启动电流启动柜,并提

供降压启动柜,柜内的所有配线均应在制造工厂内事先连接和检测,而在装运前应

通电检查是否正常运行。或者更优的压缩机启动方式,降低对电网的冲击。

1.4.蒸发器和冷凝器

1)蒸发器和冷凝器建议为壳管式结构,各成一体。机组应用高性能铜管、钢

壳和管板连同制作的水箱一起加工。水箱应是带短接管端板接管型或法兰式接管型。

壳体、管板及水箱盖应是热轧钢,并符合中国相关标准。

2)热交换管铜管采用高效型的,整体内外强化。冷铜管应轧入管板,并应是

单根可更换的。为了联接的结构整体性,管板孔建议采用双槽。

3)在供水方面,制造商应提供二回路结构予蒸发器和冷凝器。

4)蒸发器和冷凝器的管板应用螺栓接在一起,以便能现场拆卸和重新组装。

5)制造商应在蒸发器和冷凝器上装标准法兰管接头。

6)一个热敏电阻型温度传感器应由工厂装在每个接水管上。

7)蒸发器应设计成能防止液态制冷剂进入压缩机。引起压力损失的装置(如

除液器)不应使用,因为它们会造成结构事故,致使更大的压缩机损坏。

8)管子应能从换热器两端的任一端单根更换,不影响管板的强度和寿命,并

不造成相邻管的泄漏。

9)冷凝器壳体应有一闪冷过冷器,把冷凝了的液态制冷剂冷却到一更低的温

度,因而增加制冷循环的效率。

10)容器应展示铭牌,表示压力和温度数据。在每个换热器上应装有一个压力

安全释放阀,并且可以复位,以备反复使用。压力安全阀制造规格要求应符合中国

相关法规。

11)蒸发器及冷凝器为可拆卸且易拆卸,应有特殊措施避免高压冷媒喷雾及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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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缩机排放的高速气体直接冲击管束。

1.5润滑系统

油冷却方式建议采用冷媒冷却或冷却水冷却方式。

1.6节流装置

离心机采用能量调节范围先进的节流装置,为改善部分负荷的效率,应设置制冷

剂流量控制装置,控制在满负荷及部分符合从冷凝器到蒸发器的液态制冷剂。

1.7设计使用寿命及其它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设计、制造设备,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是全新的和质

量一流的,产品须为正压机器

,不应附有抽真空装置.并应设计成长期使用寿命期,适

用于每天连续工作

24小时,除了象密封件、易损件等一类消耗项目外,所有部件都

应具有连续正常使用超过

20年的寿命;水冷冷水机组整机出厂时须100%进行机组全

性能试验。供货的设备应易于检验、清洗、润滑及维修,使买方满意。

1.8机组的启动及供电

1)每台机组均应配有适用于的压缩机电机启动柜,所有配线均应在制造工厂

内事先接好和检测,而在装运前应通电检查是否正常运转。

2)启动柜为前、后开门结构;开、停按钮;急停按钮;和运行指示灯。

3)柜内元器件均应采用合格产品,柜内应留有足够的接线空间和接线母排。

4)启动柜应符合IEC439、 GB14048 、GB/T16935.1-97等标准的规定。

1.9水冷冷水机组控制、安全和诊断要求

控制系统中心应使冷水机组从启动至停机实现自动化。一旦通上电,控制系统就

执行全部必要的控制和安全保护的功能,包括工况和故障等监测控制所有重要的信

息均能在显示屏上显示出来,能自动记录,并带有打印机接口。

以下要求,但不仅限于以下要求。

1)控制

a. 冷水机组应装有工厂安装和配线的全电脑控制中心。该电脑应配置成国际单

位制。

b.根据负荷可自动调节机组的容量及启/停等;启动柜至设备间的电缆由设备供应

商提供及敷设。控制系统纳入电气

BAS系统,机组带有BA接口,提供的冷水机组业

主无须增加费用就能运用现有的

BAS网络系统对冷水机组进行控制。

c.机组应提供下列标准信息(但不仅仅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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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水进、出水温度.冷却水进、出水温度.蒸发器和冷凝器制冷剂压力和饱和温度.供油压力.油槽温度.轴承供油温度.电机绕组温度.运行时间、日期.电机额定负载电流百分数

d.冷水机组应具有日程功能。冷水机组控制应能配置成手动或自动启动/停机。

在自动操作模式下,控制装置应能自动按照用户编制的使用日程表启停冷水机组。

e.控制系统应有能在冷水机组运行和停机的任何时刻来检查和改变冷冻水进出

水设定点和用电量限制设定点的能力。

f.控制系统应提供密码保护的服务功能,防止非操作人员改变设定值和其它控制

参数。

g.控制系统应能在验证是否已有水流的前提下自动或手动启动/停止冷水机组。h.控制系统应能使压缩机平缓停机。

2)安全装置

包括压力、温度和电气

a.如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机组应能自动停机。(不仅限以下内容)。

. 电机超电流. 电压过高或过低. 轴承油温过高. 蒸发器制冷剂温度过低. 冷凝器压力过高. 压缩机排气温度过高. 油压过低. 蒸发器/冷凝器无水流. 启动器发生故障

以上任何一种保护性限制都要求手动复位,并显示警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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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电源故障后能自动再启动,则应不须手动复位。

b.控制系统应该探明接近保护极限的情况并在警报发生前采取自动校正措施。

当以下任何一个参数超出它们的正常运行范围时,系统应自动降低冷水机组容量:

. 冷凝器压力过高. 电机温度过高. 蒸发器制冷剂温度过低. 电机电流过高. 如果任何一个情况达到保护极限,冷水机组则应停机,并显示一个信息。

3)诊断和服务

a.制冷系统只要收到一个启动的指令就应执行一系列预启动检查,以确定压力、

温度等是否在预启动的限制范围内,据此允许启动进行。

b.自诊断的控制检测应该是控制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能快速辨别失效的元件。

一旦控制检测开始,应检查所有压力和温度传感器,以保证它们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c.除自动控制检测外,控制系统应提供一种手动检测,允许选择和检测单个元件

和输入。

d.所有传感器都应具有快速拆解装置,不用更换整个传感器接线就能更换传感

器。

二、空调暖通水泵设备的技术要求

2.1空调暖通水泵机械部件材质、性能要求:

a.泵壳:优质铸铁。水泵承压大于等于1.6MPa。泵壳带支撑并一体铸造,不得

采用悬挂泵头设计。

b.叶轮:采用青铜或不锈钢;轴:不锈钢。

c.轴承:应采用免维护轴承。

d.密封:应采用机械密封,材料应为石墨、陶瓷、碳化硅类机械密封。

e.联轴器:水泵以电机驱动叶轮轴提供动力,两者之间必须有可拆卸式弹性联

轴器。

f.水泵底座:水泵自带底座,应是钢结构,采用防扭曲设计,并配置重载型底

座。

2.2泵体结构:必须为卧式非直连,电机与水泵之间用弹性联轴器结构,确保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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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维护,同时接管和马达保持不受干扰,消除维修所带来长时间的延误。

2.3空调水泵的流量、扬程特性曲线应是从最大流量到关闭时的平滑而连续上升

的光滑曲线。水泵工作点应在最高效率点左侧,允许在超越设计流量15~20%的情况

下运行而不超破坏点。水泵在负载变动时,能稳定运行,在正常使用状态下能保持

高效率,并适合并联运行。水泵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2.4空调水泵在额定工况运行时,必须能保持其规定值的效率。投标人应提供水

泵的性能曲线、电机功率曲线及水泵效率曲线。

2.5空调暖通水泵驱动电机的要求:应为风冷、三相、50Hz、380V、保护等级IP55、

绝缘等级F。

2.6轴承保证运行平稳,噪声低,使用寿命长。

2.7叶轮装配之前,必须经过静态和动态平衡处理。

2.8泵过流部分的材质宜优先选用防腐蚀的材料。

2.9泵的拆卸维修要方便,即能在不拆卸管件、泵壳及电机的情况下,可以方便

地移出旋转部件。

2.10泵体尺寸,特别是连接尺寸必须采用国际标准(IS制),满足本工程施工

的标准和要求。

2.11水泵泵壳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其耐压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12轴、叶轮必须进行静、动平衡试验,其平衡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13整机制造、装配完毕必须进行试验台试验,包括运转、性能、气蚀、振动、

噪音等试验,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14接地电阻要求:≤4W。

2.15每台泵都需经整机测试。测试合格后,应除净泵内积水,其的内表面应重

新作防锈处理。泵的外表面应仔细清除铁锈和油污,涂上底漆和面漆。涂漆时不允

许有不均匀、裂纹、脱皮、气泡、淤积等缺陷,露在外部的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

理。

2.16所有空调水泵需自带钢制底座;为达到更好的减震效果,要求另外配置相

应的弹簧减震器,水泥惰性快台座。

2.17水泵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等于20000小时。

2.18对于成组的变频一次循环水泵或者二次循环水泵每台循环水泵配套一台独

占变频器;水泵生产商配套循环水泵的变频器及其控制器,水泵配套的控制器及其

配套控制软件应服从 BACnet@协议或Lonwork@协议向外开放数据接口,配套带有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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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述协议的网关接口并负责对大楼 BAS系统的无缝连通。可任意指定水泵担任主

控制水泵。

三、空调末端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3.1总体要求

a.此部分规格书适用于外供冷水、热水分别流经盘管,空气由风机导流横掠盘

管而得到冷却或加热,以创造室内舒适环境为目的的风机盘管机组。

b.供货范围包括:机壳、表冷器、回风口、风机、电机、下回风箱、备品备件

及易损件等。要求接水盘为加长型(加长20cm,并且长度超过供回水管上的阀门位

置)。

c.因现场设备摆放空间的限制,有些机组对设备尺寸有严格要求。各投标单位

在投标前应对设备安装具体位置现场踏勘,如货到工地后因尺寸问题而导致无法安

装及日后的日常维保,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2风机盘管的基本要求

(1)盘管: 采用脱氧铜管,在盘管工作压力1.0 MPa压力、水温不超过65℃工

况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表冷器均采用排管。

(2)盘管凝结水盘:冷轧板喷涂一次成型,底部带有必要的排水坡度,凝结水

盘背后带厚度≥7mm的闭孔复合橡塑泡沫板保温,确保在28℃环境温度下、85%相对

湿度下不结露(须提供试验报告)。

(3)盘管水管接口:水管接口带全铜放空气阀,放空气阀出口带塑料软管排水

至凝结水盘。

(4)盘管铝翅片:盘管铝翅片要求采用厚度不小于0.1mm的的铝片,倒片率低

于1%,铝翅片表面做亲水性处理(须提供相关亲水性资料)。翅片和铜管用机械加

压胀接。

(5)叶轮材质为金属。

3.3风机盘管的外观要求

风机盘管所有零、部件的外观质量及清洁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4风机盘管的检验要求

(1)每台风机盘管产品应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以出厂。

(2)出厂检验的项目按有关标准规定执行(除非另有要求)。

(3)因风机盘管质量问题引起调试不合格,由投标人无偿更换。

3.5风机盘管电气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电源接线端位于盘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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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的相对侧。自带与电机规格配套的保险丝。

3.6风机盘管应随机带接线端子和接线图。机组外壳上应备有接地螺栓孔,供安

装时与保护系统连接。

四、空气处理机组的主要技术规格

4.1总体要求:

空气处理机组供货范围包括:机组箱体、表冷器、初效过滤器、风机、电机、

传动装置、弹簧减震器、底座(卧式采用厂家配套的减震钢制基础)、接水盘、机

组电气控制柜, 排气阀门、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资料等。

4.2空气处理机组的基本要求

(1)盘管: 采用脱氧铜管。

(2)盘管凝结水盘:冷轧板喷涂一次成型,底部带有必要的排水坡度且凝结水

盘背后带厚度≥7mm的闭孔复合橡塑泡沫板保温,确保在28℃环境温度,85%相对湿

度下不结露(必须提供第三者试验报告)。凝结水盘出口接管应采用UPVC排水管,凝

结水盘出口接管必须高于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底100mm以上。上下两组盘管间小凝结

水盘应与盘管段底部凝结水盘采用相同材料并用UPVC管将小凝结水盘的凝结水可靠

并且防溅接入底部凝结水盘。设备其余各有可能底部积水的组合段均应有自带水封

的地漏且用UPVC排水管接出空调器。

(3)盘管水管接口: 盘管水管接口采用螺纹连接,进出水口接管上带全铜泄水

阀和全铜放空气阀。

(4)盘管铝翅片:铝翅片表面做亲水性处理。翅片和铜管用机械加压胀接,设

铝合金档水板。

(5)风机及电机:风机电机的电源为3相380伏50赫兹,电气接线端子为三相五

线制接口。风机机壳采用镀锌钢板,风机叶轮建议采用机翼型,材料为镀锌钢板。

风机出口与空调器箱板间使用成品自带法兰复合软接头连接。该软接头应满足在

70℃环境空气温度下最少工作60分钟。风机及电机在空调器内应安装于一个整体采

用镀锌钢板制作的减震台座上,减震台座下设合理数量的复合橡胶弹簧减震器,生

产厂应考虑运输过程中对减震台座的影响。

(6)性能参数:机组盘管的迎风面风速不允许大于2.75米/秒,盘管水压降不

大于50千帕。

(7)箱体: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和启动、运行、停止后不应出现变形,

变形率及漏风率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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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4294-2008标准测试。空调器箱体的外表面均应自带保温保冷层的箱体壁板制

作且组装后外表面均应保持与环境空气接触。空气处理机箱体壁板的基本要求为:

箱体外壁采用烤漆钢板或彩钢板,内壁采用不低于镀锌钢板的材质,聚氨脂发泡保

温材料,导热系数不大于0.02W/m℃,不允许采用块状保温材料填充粘结方式。空调

器箱体壁板连接骨架的基本要求是采用强度可靠的成品铝合金型材或角钢联接,角

连接体与连接骨架间和连接骨架与连接骨架间的接头均不允许使用焊接连接。空调

器箱体、箱体壁板连接骨架、大面积箱体壁板的加固及加强处理材料均应考虑防霉

防腐蚀,上述各种材料的防霉防腐蚀等级应基本相当而不允许出现薄弱环节。空调

器检查门的门框应有可靠的密闭措施,内部正压区应向内开,内部负压区应朝外开。

空调机组内部带灯,灯电源开关设置在检查门附近,机组内外需设双控电源开关。

风机段空调器检查门上应带双层保温防结露视窗以便观察内部状况。检查门门把手

为双向,内外均可开,内部优先。整个空调器包括进出风口均应采用等电位联接。

(8)过滤器:要求为可拆式的板式过滤器,框架为铝合金,可以从机组左右两

侧方便抽出清洗。

(9)机组的设计应便于检查及维护,检查门的门框应有可靠的密闭措施。

(10)机组若采用黑色金属制作的构件表面应作除锈和防腐处理。

(11)风机:风机出口与机组箱板间必须使用成品自带法兰复合软接头连接。

4.3空气处理机组的控制要求

所配备的电气控制柜应留有BAS接口,协议对外开放。主要提供手/自动状态、

运行状态(主接触器吸合反馈信号)、故障状态(过载保护反馈信号)、远程控制接

口、变频的电气控制柜应有变频器远程控制接口、变频器频率控制接口、运行频率

返回接口、变频器运行状态(变频器运行反馈信号)、变频器故障报警状态(故障

继电器工作信号)等。各机组的电气控制柜给BAS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手/自动

状态接口要求全部为无源干接点,BAS发出的启停接点为无源干接点,触点容量为

(24VAC/2A),启停控制二次回路应采用中间继电器进行强弱电隔离。

4.4空气处理机组的电气要求

(1)电气接线端子为三相五线制接口

(2)机组外壳上应备有接地桩头,机组外壳上应备有接地桩头,供安装时与保

护系统连接。

(3)应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在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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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可变冷媒流量全直流变频空调系统(

VRF)空调)

5.1机组制冷剂要求采用环保型冷媒R410A。

5.2所有压缩机均需采用变频。

5.3室外机组须采用先进的直流变频压缩机,噪声要求为低噪声。室外机外壳需

抗酸、盐腐蚀处理。

5.4压缩机具有内置式停电瞬间启动自动保护装置。

5.5室外机要有能测各种参数的装置,如排气压力、油压、吸气压力、排温、吸

温等等。

5.6空调自动控制:室内机组在回风口上设置温度检测探头,室内装有档位风量

数码温控器,由置于回风管上温控器内的温度传感器检测室内温度,与用户预先设

定的室内温度进行比较,从而实现室内机机组送风量的控制和室外机的能量调节,

使室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达到节能目的。

5.7室内机必须配置电子膨胀阀结合变频压缩机控制冷媒流量,10~100%能力可

调,达到节能的目的。天花板内安装的各种规格室内机均应自带排水高度不小于 0.5

米凝结水泵。

5.8系统具备自动故障检测功能和自动保护装置。

5.9制冷剂流量随负荷大小可以调节,提高系统负荷效率。

5.10制冷系统使用铜管必须采用优质的空调专用紫铜管,其管材、保温、试压、

管道支架等按设备供货商技术手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11系统具备扩展功能。

a.室内机的容量配置:室内机及进、出风口(含面板)型式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要

求选配,满足室内装修的要求。室内机作为本系统的末端装置,它应自带蒸发器、

循环风机、长效过滤网、冷凝水提升泵等。

b.系统采用独立用房有线控制和集中(有线)控制功能。每台室内机配备一只有

线控制器(含控制线),每个控制器可以独立开关机组,具备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要求设置集中控制系统,控制室由招标人指定位置。集中控制可随意设置各房间的

运行操作模式,并提供与楼宇自动控制系统相连的接口协议。

5.12每套空调机组须带有一套完整的包括开、关按钮,温度的设定、测量,运

行时间,运转状态控制及故障报警的自控装置,控制显示器的操作板上一律以中文

或图文显示。

5.13机组制冷系统应装有高压、低压、压差、电流过载、电压欠压、超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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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断相等完善的自动保护装置;所有金属导线一律为铜芯导线,温度传感等的自控

导线必须是屏蔽导线,以防止外界信号干扰;采用的电气元件及保温材料应具有防

潮、放霉、防腐能力,安装在室外的电气开关等应带有防水、防撞的保护设施;机

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空调机组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额定制冷量的98%,实测制冷

消耗功率不大于额定制冷消耗功率的110%;室外温度低至-15℃高至45℃时,仍能可

靠运行;室内控制板上应具有温度、湿度显示;系统具备自动故障检测功能和自动

保护装置;过滤网采用标准件(长效过滤网)。

5.14各种管道穿越墙体和楼板处的安装孔隙应用非燃材料填实,穿屋面的应考

虑防雨水措施;设备、管道支吊架等应在表面除锈后刷防锈底漆两遍。

5.15供货范围:

包括室外机(含压缩机)、室内机(含内外机、外机间连接线缆)、室内线控器(含

控制线)、冷凝水提升泵、分岐管、控制板(室内有线,含连接线缆)、集中控制器、

出风口(含面板)、回风口(含面板)、冷凝水管、连接铜管件、信号线(含护套)、保

温管材、室内线控器(含控制线)、阀门、其他配件和材料、专用备件、工具等,

均按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配置。应配而漏配的设备、材料,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

价中,该费用包干,今后价格不做调整,设计更改调整除外。有线控制器及相应管

线的安装,均含在投标总价内。

六、冷却塔的技术要求

通用性技术要求

(1)整体要求

1)机组在使用现场组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2)产品说明书应提供根据热力测试资料计算的热力性能曲线,供在非标准设计

工况时确定冷却塔的有关参数。

3)除了部分转动部件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

下运行不少于15年,供应商应提供主要部件使用年限。

4)冷却塔的外壳应附有原厂的标志牌,标注有关厂家的名称、流量、设备类型、

机组的编号、制造日期及安装日期其它有关的技术数据。

5)系统设计、系统各项指标、系统设备、材料及工艺均须符合本章内所标注的

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产品采用经CTI认证的超静音冷却塔,且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及国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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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7)所选取的冷却塔须适合当地的全年室外环境工况,冷却塔的散热量在最大的

设计室外湿球温度下须能满足制冷系统于全负荷时所需的散热要求。

8)每个冷却塔须设有低水位开关及其接线点,以提供报警信号。

9)冷却塔须有原厂配备的防震动停机保护装置,当冷却塔发生不正常的振动时,

该装置可使电动机停止运行。

10)塔体框架结构应保证塔体在安装、运行后的稳定性,符合项目所在城市地区

抗风、抗震要求。除在有关图纸上特别注明豁免外,在所有机械设备须设置隔震器,

以防止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震动和声音以机械原理传送到建筑结构中。

11)布水方式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选择,应坚实耐用,便于维修,不易堵塞,保

证所有散水填料都能均匀受水,无死角产生。

12)冷却塔电机均采用交流变频电机(电机的变频范围为20-50Hz),预留变频

控制条件。

13)耗电比、噪音和飘水率不低于GB/T7910.1-2018要求:其中耗电比不大于

0.030kW/( m3/h);飘水率不大于0.010%;噪声指标不超过Ⅱ级标准。

14)冷却塔选型须注意有关当地环保局所订定的噪音水平要求。冷却塔无论在独

自运行或与其它设备同时运行时不能超过允许的噪音水平。

15)应充分考虑消声降噪措施对冷却塔散热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冷却塔及冷却

水系统的各项参数在全年最大负荷时刻均能满足设计的标准。

(2)冷却塔塔体

1)塔体外型线条简洁、美观大方,应具有与建筑物相协调的特点。

2)其内外支撑应使整塔坚固、稳定性好,具有防腐蚀能力,满足使用年限要求。

3)依据产品的特点及具体项目需要,选用单模块或采用模块组合方式,便于风

机控制,节省能源。

4)冷却塔模块化组合机型,应在各模块之间增加挡板,避免部分风机开启时风

系统短路。挡板应采用整板,不应采用小板拼接的方式。

5)上部风筒应配合风机和电机安装位置设计,风筒上应设置热浸镀锌/不锈钢网

(材质与塔体相同),防止异物坠落,保护电机和风机。

6)冷却塔安装时不得使用焊接,塔体应按7度抗震设防。

7)冷却塔应设置检修爬梯到塔顶电机和风机的检修平台,与塔体之间采用螺丝

或螺栓连接固定并采取防盗处理,检修爬梯应设护笼,塔顶四周设高度不小于1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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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钢制护栏,爬梯和护栏材质与塔体框架材质一致,护栏竖向间距300~400mm,横

向间距1000~1200mm。

8)塔内设有宽敞的检修走道,方便对塔内部进行维护保养,检修走道材质满足

前述相应要求。

(3)集水盘

1)集水盘在贮水后应无渗漏现象,不受季节变化影响。

2)应采用大集水盘,集水盘一边边长应与单台冷却塔一边的边长一致,不能采

用小方块集水槽。集水盘的容水量及高度应保证在启动冷却泵后,不能出现水被抽

空现象及停泵后不能出现水溢流现象。

3)多台塔并联使用时,集水盘应有内连通设计或在集水盆上设有安装连通管的

法兰。

4)集水盘应设有自动给水装置及阀门、手动补水口、出水口、满水溢流口、排

污口。

5)集水盘应配有下沉式侧出水箱,防抽空,防溢水,防漩涡。

(4)布水系统

1)冷却水布水均匀布洒在填料顶部。布水系统坚实牢固,不堵塞,便于人员上

去检修,布水均匀,具备30%变水量均匀布水要求,冷却水能与空气在填料中充分热

交换。

2)必需配置密闭式盖板以防止空气中灰尘和杂物进入配水盆。

(5)淋水填料

1)填料材料应选用冷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耐温性能好,抗老化,抗挤压的

原生阻燃PVC材料,再生材料将不被接受,其氧指数应不小于33%,不低于国家B1级

难燃标准,需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填料安装时要求间隙均匀、顶面平整、长时间运行不出现塌落和叠片现象, 在

2.94kN/m2泵压条件下填料片不得穿孔破裂。

3)能提供最佳的空气与热水的接触面而产生最有效的热交换作用。

4)应采用整张填料,非拼接,填料厚度不低于0.35mm。填料应采用悬挂安装,

便于取出清洗。

5)填料应具有良好的热力性能及阻力特性,耐高温,抗低温,使用寿命应大于

15年。

(6)风机、电机及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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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全封闭式冷却塔专用电机,防水低噪音,全天候型适合室外使用,

380V/50Hz,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F级, 电机的使用寿命在正常情况下运行不

少于15年,电机轴承需配置知名品牌。

2)应采用变频电机,电机应在冷却塔所有机械配件安装调校定位妥当后才进行

安装,电机须提供额外的防潮保护。

3)风机应采用超静音风机,风机叶要求强度可靠,耐腐蚀,抗老化,表面光洁,

各截面过渡均匀、无裂纹、缺口、毛刺、气泡等缺陷,正常使用寿命要求大于15年。

4)风机组装前叶片应进行静平衡试验,风机正常时应在高效率区段工作,并进

行动平衡试验。

5)风机轴承使用寿命期间应免换油维护或应便于调整、维护,润滑剂更换的维

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6)皮带轮应与风机同时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皮带应选用高质量皮带,正

常使用寿命要求大于10000小时。减速器轴承需配置知名品牌。

7)风机使用皮带驱动时,须按电动机功率百分之一百五十(150%)选用V形皮带

(三角皮带),皮带速度不超过25米/秒。可通过调整三角皮带系统调整风机的转速,

调整的范围为±10%。而风机的正常转速约在可调整转速的中间值。

七、离心式风机及其风机箱要求

1、除“主要设备材料表”中对离心式风机及其风机箱的基本技术数据外,尚需

满足以下要求:

a、除风量小于 2000立米/时的离心式风机外均应采用后向叶片叶轮。风机叶轮

按不同的使用要求采用外表热镀锌层 100克/平米以上的镀锌钢板或铝合金板整体

机械模具冲压成型,每个离心式风机叶轮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平衡精度限值为

ISO1940/1至少G3.6级。叶轮装配后在正常运转速度下的动平衡应小于 5毫米/秒且

叶轮应在 125%正常运转速度下进行运转测试。应提供每个风机叶轮均应提供静平

衡和动平衡试验报告的副本。

b、按离心式风机安装形式的需要,风机轴水平安装者应至少配套采用进口免维

护防尘球轴承;风机轴垂直安装者应至少配套采用进口免维护防尘止推锥轴承,各

类轴承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 20000小时。

c、应采用进口或国产优质国标宽斜面小端面风机传动皮带,传动皮带的最少更

换周期应大于 8000小时。传动皮带功率不小于电动机铭牌功率的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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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d、应提供配套离心式风机包含风机噪声曲线的运行工况图。在风机运行工况曲

线图上注明工作点位置且工作点必须位于所选型离心式风机工作状况曲线最高效率

点的左侧。离心式风机轴功率小于 1.0千瓦时风机效率大于 50%, 离心式风机轴功

率大于或等于 1.0千瓦但小于 10千瓦时效率大于 70%,离心式风机轴功率大于 10

千瓦时效率大于 75%。各离心式风机零流量时风压不大于额定流量时风压的125%。

e、离心式风机叶轮转速小于或等于 800转/分时,组装完毕的风机外表震动峰-

峰值不允许超过 0.127毫米,风机叶轮转速大于 800转/分时,组装完毕的风机外表

震动峰值速度不允许超过 5毫米/秒。生产商必须提供第三方风机外表实测震动峰-

峰值或震动峰值速度值否则视为不响应标书。上述风机的外表震动值为风机未加外

附减振器时的外表震动值,各风机均应由供应商配套提供外附减振器和减振吊钩。

f、除双进风离心风机外,风机箱内安装的风机均应按照使用的需要使用非风机

箱生产厂自行生产的成品自带法兰复合软接头将风机进出口与风机箱箱体壁板连接

起来。常温下使用的风机箱配套的软接头应满足在 90℃环境空气温度下连续工作,

而高温下使用的风机箱配套的软接头应满足在 300℃环境空气温度下最少工作 60

分钟。叶轮直径大于 450毫米的离心风机箱均应配套检查门。

g、风机箱外壳应满足设计文件中耐火时间要求。使用金属板时应采用彩色喷涂

聚乙烯钢板或者外表热镀锌层 100克/平米以上的镀锌钢板及镀铝钢板。箱体板应使

用不锈钢螺栓固定。风机箱内均应配套入口防护网。

八、轴流式风机及其风机箱要求

1、除“主要设备材料表”中对轴流式风机及其风机箱的基本技术数据外,尚需

满足以下要求:

a、轴流式风机叶轮采用低碳钢和铝合金材料制作。叶片断面应为机翼型。叶轮

平衡精度限值为 ISO1940/1至少 G3.6级。轴流式风机叶轮的倾角应可调整。叶轮装

配后在正常运转速度下的动平衡应小于5毫米/秒且叶轮应在 125%正常运转速度下

进行运转测试。应提供每个风机叶轮均应提供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报告的副本。

b、按轴流式风机安装形式的需要,风机轴水平安装者应至少配套采用进口免维

护防尘球轴承;风机轴垂直安装者应至少配套采用进口免维护防尘止推锥轴承,各

类轴承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 20000小时。

c、应提供配套轴流式风机包含风机噪声曲线的运行工况图。在风机运行工况曲

线图上注明工作点位置且工作点必须位于所选型轴流式风机工作状况曲线最高效率

点的左侧。轴流式风机轴功率小于 1.0千瓦时风机效率大于 50%, 轴流式风机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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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率大于或等于 1.0千瓦但小于 10千瓦时效率大于 70%,轴流式风机轴功率大于 10

千瓦时效率大于 75%。各轴流式风机零流量时风压不大于额定流量时风压的140%。

选配的轴流式风机空气动力特性应使其最大功率在工作范围内,即非超载风机特性。

d、轴流式风机叶轮转速小于或等于 800转/分时,组装完毕的风机外表震动峰-

峰值不允许超过 0.127毫米,风机叶轮转速大于 800转/分时,组装完毕的风机外表

震动峰值速度不允许超过 5毫米/秒。生产商必须提供第三方风机外表实测震动峰-

峰值或震动峰值速度值。上述风机的外表震动值为风机未加外附减振器时的外表震

动值,各风机均应由供应商配套提供外附减振器和减振吊钩。

e、轴流式风机箱内安装的轴流式风机均应按照使用的需要使用非风机箱生产厂

自行生产的成品自带法兰复合软接头将风机进出口与风机箱箱体壁板连接起来。常

温下使用的风机箱配套的软接头应满足在 90℃环境空气温度下连续工作,而高温下

使用的风机箱配套的软接头应满足在 300℃环境空气温度下最少工作60分钟。叶轮

直径大于 450毫米的离心风机箱均应配套检查门。

f、风机箱外壳应满足设计文件中耐火时间要求。使用金属板时应采用彩色喷涂

聚乙烯钢板或者外表热镀锌层 100克/平米以上的镀锌钢板及镀铝钢板。箱体板应使

用不锈钢螺栓固定。风机箱内均应配套入口防护网。

九、用于空调循环水的电动控制阀要求

1、电动蝶阀

电动执行机构需由制造厂于工厂内装置于阀体上,经校对调试后,一体式包装,

并提供出厂装箱单等依据文件作证明。

阀体:

a) 球墨铸铁阀体材质,EPDM阀座,不锈钢阀板,不锈钢阀轴。采用ISO 7005-2

和EN 1092-2标准法兰连接。阀体为中心对称结构。

b) 阀体能承受的压力等级应不低于1600kPa,泄露率符合EN12266-1 Rate A)。

c) 关断压力不低于1000kPa。

1、 DN100-DN300以下电动蝶阀电动执行机构:

a) 执行器电机应配置足够的储备功率,以实现双位控制或平滑调节控制。

b) 遵守相关的电器规范(室内使用或湿度不高的场所应用的电动二通阀或电

动调节阀电机的防护等级IP54以上;室外或湿度较高的场所应用的电动二通阀或电

动调节阀电机的防护等级IP66和IP67的要求或以上。

c) 电源电压:AC 24-240V±10%,控制信号:DC 2~10V,位置反馈信号: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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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2~10V。

d) 电动执行器需自带手动操装置。

e) 本地配置醒目的阀门状态显示,指示阀门在整个行程种的位置。

f) 双位阀配置醒目的阀门状态指示工程竣工后,操作员站立在地板上可轻松

望见指示标志。如有需要,指示器可远程安装并靠近阀门执行器,便于操作员站在

地面上观察。

g) 双位阀执行器自配辅助开关,并预接至接线端子。

h) 调节执行器自配反馈电位计,并预接至接线端子,可提供2-10VDC的信号,

以指示阀门在整个行程中的实际位置。

i) 配置防结露加热器,以避免冷凝水在执行器内堆积。

j) 故障时,电动执行器可停留在最后的位置,执行器标配有失信保位(即断

信号保护功能),并配有断电复位功能。

k) 调节型支持NFC功能,支持可选BACnet远程通讯

2、DN300以上电动蝶阀执行器电动执行机构:

a) 电源电压:AC 230V±10%,调节型阀门的控制信号:DC 2~10V,位置反馈信

号:DC 2~10V。

b)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直观的阀位,圆顶状机械指示装置,以显示阀门的开关

状态。

c) 每一个电动执行机构须附有手动转轮,并具有手、电动切换装置,并需在

执行机构电控操作时自动脱离,执行器须有电子限位(90°)与手动操作(95°)

功能。

d)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铸铝合金外壳,电机保护等级: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

级≥IP67。

e)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全行程的过载保护装置,以免在阀门堵塞或水流压差

意外过大时烧毁电机。

f) 配置防结露加热器,以避免冷凝水在执行器内堆积。

g) 双位阀执行器自配辅助开关,并预接至接线端子。

h) 电动执行机需由制造厂于工厂内装置于阀体上,经校对调试后,一体式包

装,并提供出厂调试报告、装箱单等依据文件作证明。

3、DN600以上电动蝶阀执行器电动执行机构:

a) 电源电压:AC 380V±10%,控制信号:DC 4-20mA,位置反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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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号: DC 4-20mA。

b)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直观的阀位,圆顶状机械指示装置,以显示阀门的开关

状态。

c) 每一个电动执行机构须附有手动转轮,并具有手、电动切换装置,并需在

执行机构电控操作时自动脱离,执行器须有电子限位(90°)与手动操作(95°)

功能。

d)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铸铝合金外壳,电机保护等级: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

级≥IP67。

e)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全行程的过载保护装置,以免在阀门堵塞或水流压差

意外过大时烧毁电机。

f) 配置防结露加热器,以避免冷凝水在执行器内堆积。

g) 双位阀执行器自配辅助开关,并预接至接线端子。

2、电动调节座阀(电动调节阀、比例积分阀)

1、 阀门的可调比不小于100;

2、 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阀门应采用平衡式阀芯结构(EXT产品除外)

3、 泄漏率不大于0.01%;

4、 阀体材料应为不锈钢、球墨铸铁;阀芯、阀轴及阀座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5、 执行器宜采用先进的直流无刷电机驱动,运行功耗不应超过10W

6、 非自复位开关型的阀门应可提供断电保位功能;非自复位调节型的阀门应

可提供断电保位以及断信号保持(失信保位)功能;

7、 自复位型的阀门最好采用电子复位(非弹簧复位)的方式,并可提供失电

复位位置设定(POP)功能以及失电延时(POF)功能。失电位置及延时时间可设定。

8、 电动二通调节阀应采用具有等百分比调节特性的座阀结构产品,

9、 阀轴密封:PTFE和FFKM;

10、 额定电压:AC/DC 24V 50/60Hz;

11、 控制信号:DC 2~10V,反馈信号:DC 2~10V。;

12、 应配置足够推力的电动执行器,最小推力不小于1000N;

13、 DN50以下阀门关闭压差不得小于500KPa ;DN65以上阀门关闭压差不得

小于1600KPa

14、 电动执行机构优先采用进口产品,全行程运行时间不能超过150s ;

15、 阀门和执行器必须在生产厂家安装为一体,整体打包供货,以方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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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安装。

3、电动调节球阀(比例积分阀)

1) 阀体

a. 关闭压差≥400Kpa;

b. 流量特性为等百分比,并提供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对应各个型号产品

测试报告;

c. 可控比(可调比)≥100:1;

d. 阀体:≤DN50,镀镍黄铜,

≥DN65,聚酯涂层铸铁;

阀芯(阀球):不锈钢;

阀座:PTFE、RPTFE、TFM1600;

阀轴:不锈钢;

O型密封圈:EPDM三元乙丙橡胶。

e. 零泄漏,即泄漏等级符合EN12266-1的A级要求;

2) 电动执行机构

a. 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原装进口产品,并将产地标识在产品、外包装上或提供报

关单等文件;

b. 电源电压:AC 24V±10%,控制信号:DC 2~10V,位置反馈信号:DC 2~10V;

c. 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直观的阀位,机械指示装置,以显示阀门的开关或开度状态;

d. 每一个电动执行机构须附有手柄,并具有手、电动切换装置,并需在执行机构

电控操作时自动脱离,执行器须有电子限位(90°)与手动操作(95°)功能;

e. 电动执行机构防护等级≥IP54;

f.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直流无刷电机,单个阀门的配电功率不大于10VA;并带有

全行程的过载保护功能,以免在阀门堵塞或水流压差意外过大时烧毁电机;

g. 使用寿命:半行程100万次,全行程10万次,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证明文件;

4、风机盘管电动二通球阀

阀门应为国际认可之制造厂制造,所有阀门按系统额定要求,请参照招标及施

工图的要求。

1) 功能

电动二通阀是设置在风机盘管组回水管上,对空调水系统可进行最大流量值的

设定以及根据末端负荷变化进行水量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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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2) 阀体:

a. 工作压力:1.6MPa;

b. 整体为原装进口产品;

c. 材质:阀体为黄铜;阀芯阀轴:黄铜且阀芯采用自清洁的球阀结构,密封圈:

EPDM;

d. 口径(尺寸):DN15、DN20,螺纹连接;

e. 关闭压力:不小于520kPa;

f. 泄漏率为零,不宜采用有泄露率的直线行程阀体结构;

3) 电动执行机构:

a. 电源电压:AC 230V,±10%,耗电功率≤1W;

b. 开关或三态浮点控制;

c. 防护等级≥IP40;

d. 带位置显示功能;

e. 无需任何工具即可快速安装、拆卸执行器

5、静态平衡阀:

1.调节特性和精度:平衡阀应该在0-100% 调节范围内具备线性调节特性;平

衡阀在50%-100% 开度内流量误差小于+/-10%。平衡阀上可读取开度的刻度数量不

少于如下要求:

DN50以内:80个开度

DN65-150:160个开度

DN200-250:

240个开度

DN300:320个开度

DN350-400:

440个开度

2.具有测量和平衡调试和手轮锁定功能具有两个自密封式测量口,用于流量、

压差和温度测量和平衡调试,手轮具有平衡位置锁定功能

3.具有关断功能

4.满足介质温度:-25~150℃

5.压力等级:PN16

6.DN65以上的平衡阀应具备平衡阀芯的结构,以便于轻松开关阀门。

7.材质要求

DN50以下(含DN50)阀体和阀芯为黄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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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DN65-DN400阀体为球墨铸铁EN-GJS-400-10,阀帽,阀芯,阀轴为不锈钢SS304;

阀门标准符合ISO 7005-2, EN 1092-2。

8.表面处理:

DN 250-400:两次瓷漆喷涂,DN 20-200:环氧树脂喷涂。

6、动态压差平衡阀:

1.动态压差平衡阀应具有如下基本功能:

1)压差控制功能:设定、调节并稳定负荷侧的设计压差,动态压差平衡阀应根

据对应静态平衡阀所测得的流量来调节压差,当测得的流量刚好达到设计流量时为

实际所需的设定压差。

2)测量功能:对负荷侧的压差和温度进行精确测量。

2.动态压差平衡阀的设计/结构特点

1)阀门采用先进的无级调压机构,控制压差可调比不小于25;并具备自动消除

堵塞功能,每个阀门还应配有1m的导压毛细管及连接附件。

2)驱动机构应为独立的隔膜式双腔结构,隔膜有效面积至少应为阀门通经的3

倍以上,以提高压差控制的灵敏度和精度;隔膜只通过导压管感应阀门进出口的压

差,不得与通过阀门的主水流接触,避免被水中的杂质摩损破裂而失效;压差设定

弹簧应具有足够的结构长度,使压差调节范围满足系统的需求。(需确认)

3.最大压差:30-300KPa。

4.压差设定范围: 20-150KPa。

5.阀门材料:

阀体采用球墨铸铁,阀盖、阀芯、阀轴采用优质不锈钢或铜合金,隔膜采用高

强度HNBR橡胶或EPDM橡胶,弹簧为不锈钢,阀座密封采用带EPDM橡胶的O型圈。

连接方式:采用法兰连接。

7、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能量阀)

1)50mm及以下:黄铜阀体有螺纹接头、不锈钢阀杆及阀芯、阀轴密封采用EPDM、

流量传感器为超声波流量传感器、测量管段为镀镍黄铜,阀体具备自清洁功能的直

通道低阻力无堵塞的球阀结构,泄漏率为气密。

2)65mm及以上:铸铁阀体带法兰接头、不锈钢阀杆及阀芯、阀轴密封采用EPDM、

流量传感器为超声波流量传感器、测量管段为铸铁,阀体具备自清洁功能的直通道

低阻力无堵塞的球阀结构,泄漏率为气密。

3)调节特性和控制精度: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的最大可调节流量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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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定流量的30%-100%,具备等百分比或线性调节特性,控制精度为±5%,流量测量精

度为±2%,温差测量精度为±0.22℃。

4)通讯协议及控制模式: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需具备Modbus TCP/RTU

和BACnet IP/MS/TP通讯协议,并自带RJ45以太网接口;控制模式应具有阀位控制、

流量控制、能量控制及温差管理控制等,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阀门在远程BAS系统上

可以修改最大水流量值等控制参数,在现场也可以通过便携设备或是手持操作器进

行修改。同时可输出水流量值、供/回水温度,供回水温差、阀门位置、盘管换热量

等模拟反馈信号。

5)电动执行机构: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的额定电压为24VAC/VDC,可

接受和传输2-10VDC模拟量电压信号,阀门全程开启时间应在≤90S,执行机构具备

远距离电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功能、并有电动/手动转换开关和启停状态反馈。执

行机构具有行程自检、过热保护、过载保护功能,应能输出开到位、关到位等开关

量信号。

6)数据储存及访问: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可以单独储存不少于12个月

的数据并自主生成趋势图表,并在TCP/IP连接的状态下,可通过标准网页浏览器访

问图形用户界面(GUI),对控制参数进行访问和修改。

7)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由二通控制阀、智能执行器、超声波流量传感

器、安装在供/回水管的温度传感器及相关连接电线组成,该阀为一体化设备,不接

受拼装形式。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需为国际知名且技术成熟的原装整套进

口产品,并将产地标示在产品处、包装处,并提供进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以及5年相

关使用业绩证明。供货商需能提供阀门选择依据、过程及相关的参数,同时供货商

应提供详细的产品尺寸图、电气接线图、安装要求、控制方案及操作手册。对于压

力无关型动态平衡流量调节阀和传感器测量信号的电源,以及对I/O有特殊要求或配

置转换接口,要求投标人统一考虑和解决。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厂家办事处

并要求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能在现场对整体阀门进行参数设定,提供安装指导、

人员培训等售后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在设备安装后的4年内,非用户使用

不当,发现设备使用操作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整机设备。

8)认证及测试报告:电子式压力无关型能量调节阀制造商需要提供CE、BTL证

书,其所有规格产品均需通过合肥通用所认证的测试报告,含壳体试验、密封试验、

控制精度试验、流量精度试验、流量试验。

9)阀门公称压力不低于PN16,介质温度为-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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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十、用于空调循环水的各种阀门

1、空调循环水用球阀形式为黄铜体阀座,不锈钢阀芯。保温阀形式(操作手柄

高于阀体 50毫米以上)。空调循环水用球阀工作压力为 1.6兆帕,空调循环水用球

阀工作温度为5~95℃。要求对空调循环水用球阀逐个做一端为水工作压力下,一端

为空气条件下密闭试验。阀体及阀杆密封处不允许漏水。

2、空调循环水用自动排气阀型式为黄铜阀体带自闭阀微量自动排版气阀,尼龙

浮球式排气。浮球在零压力至工作压力和工作温度下任意变化时不允许变形。空调

循环水用自动排气阀工作压力为 1.6兆帕,空调循环水用自动排气阀工作温度为

5~95℃。

3、空调循环水用橡胶软接头形式为单球型内夹钢丝骨网丁晴橡胶软接头。空调

循环水用橡胶软接头工作压力为 1.6兆帕,空调循环水用橡胶软接头工作温度为

5~95℃。

十一、风管用防火阀和各种加压及排烟风口和各种风量控制阀及风管软接头要求

1、风管用防火阀和各种加压及排烟风口除了应符合 GB15930-2007《建筑通风

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的基本要求外应通过国家 3C认证,型式为钢制带温感片或

按设计要求不带带温感片的配套手动电动操作机构防火风量调节阀。阀体厚度应允

许控制在 100毫米以内。应带锁定装置。

2、风管用防火阀和各种加压及排烟风口材料:阀体应为喷防火涂料全新钢板;

阀杆应为SUS304不锈钢;阀轴承应为黄铜免维护含油轴承。

3、风量控制阀应为重型翼面,阀体应为全新外表热镀锌层 100克/平米以上的

镀锌钢板及镀铝钢板;阀杆应为 SUS304不锈钢;阀轴承应为黄铜免维护含油轴承。

风量控制阀应带锁定装置。截面大于 1000毫米宽*300毫米高的风量控制阀应为多页

对开齿轮传动阀。

4、定流量控制风阀是一种机械式自力装置。依靠风管内气流力来定位控制叶片

位置在阀前工作压力 1000至 50帕压差范围内将气流保持在预定流量上。工作温度

10至 50℃,叶片为丁晴橡胶鼓型叶片,其带弹簧复位的机械定风量装置应在最小 50

帕压差、最大 1000帕压差下稳定连续运行。阀外表应有带风量刻度的操作手柄。

5、风管软接头应为自带法兰玻璃纤维布基复合软接头成品。软接头长度约 150

毫米。风管软接头其两端与法兰固定处应为双重折边以防泄漏。风管软接头工作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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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度应与风机或者风机箱一致。

6、为便于清洗和维护风管中各种风阀、防火阀、防烟防火阀等各种部件,500

毫米高以上的空调和通风风管应在上述部件贴邻部位便于维护者操作部位的风管侧

面开设尺寸至少为 450*450毫米的风管检修门。该风管检修门应为成品,采用钢板

风管检修门时钢板厚度不少于 2毫米。各保温保冷风管上均应配套保温保冷成品风

管检修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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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或厂家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备选品牌或厂家

备用品牌

1

冷水机组、在线型风机盘管(采用直流无刷)、新风机组(含控制柜)、空气处理机组(含

控制柜)

特灵、开利(carrier)、约克(york)、

或相当于

2

多联式室内室外机

大金X7系列、三菱电机YPKC系列、

日立 Set-Free-A系列或相当于

3

空气源热泵机组

海尔、史密斯、阿里斯顿、格力、美的

或相当于

四季沐歌、纽恩

4

分体式空调

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日立、东

芝或相当于

格力、美的

5

冷却塔(含控制柜)

马利N系列、 益美高AT系列、BAC 3000

系列、斯频德、金日或相当于

良机、荏原

6

燃气锅炉

松下三洋、湖南远大、浙江特富、浙江

力聚、江苏双良或相当于

上海三浦、威仕

7

全自动钠离子软水

凯泉、开利、东方泵业、连城、滨特尔

或相当于

威派格、格瑞德

8

暖通泵

赛莱默 XYLEM B&G系列、格兰富

GRUNDFOS NK/NKG系列、威乐WILO的NLG

系列或相当于

9

变频器

ABB、西门子、Dresser Roots或相于

10

水处理器

宁波德安、杭州桂冠、杭州荣达、同济

溢水、浙江杭特或相当于

北京特高、禹辉

11

空气净化装置

浙江天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才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佩洁尔、浙消、杭

州臣工医用空气净化技术有限公司或

相当于

格林瀚克、

STURDY

12

风阀、风口、消声

杭州新亚、上海威士文、上虞开来、金

盾股份、上海显隆或相当于

宁波金刚、杭州

恒通

13

平衡阀

霍尼韦尔、河北平衡、杭州哲达、富斯

水力、江森或相当于

TA、埃美柯

14

水管阀门

上海正丰、埃美柯、欧特莱、上海良工、

上海冠众或相当于

杭州春江、上海

冠龙(冠龙

K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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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5

电动控制阀(带执行机构)、电动二

通阀(带执行机构)

江森、施耐德、丹佛斯、霍尼韦尔、西

门子或相当于

上海冠龙(冠龙

KARON)、欧特莱

16

镀锌钢管

金洲、友发、正元管业、华岐、江苏国

强或相当于

利达、君诚管道

17

无缝钢管

包钢、宝武钢、利达、鞍钢、上海劳动

或相当于

天津大无缝、鹏

18

铜管

上海金阳、恒森、浙江海亮、青岛宏泰、

永享或相当于

华美、飞轮

19

带铝箔离心玻璃

棉、橡塑保温

亚罗弗Aeroflex、凯门富乐斯k-flex、

欧文斯科宁、阿乐斯 Armaflex、杜肯

福耐斯或相当于

华美、赢胜

20

低阻高效过滤器

阿特拉斯·科普柯、妥思、英格索兰、

格瑞德、新亚或相当于

正大空分、山立

21

风机

亿利达、浙江上风高科、松下、浙江上

建风机、专风或相当于

明新、金盾

22

风管防火板

金特、进亿达、火克心、欧文斯科宁、

杭州科创或相当于

天仁、金风通

23

空调群控系统

西门子、江森自控、霍尼韦尔或相当于

24

软接头

开维喜、杭州万全、沃茨、良精、杰克

龙或相当于

北京首航、台润世纪

注:

1.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2.为了保证主要设备、材料“或相当于”具有操作性,主要设备、材料在招标人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选品牌按以下方法产生:

①由招标人提供某种设备、材料

7种及以上推荐品牌,招标人所提供的7个品牌

基本在同一档次;

②由招标人选取其中

3种直接作为备选品牌,在剩余的推荐品牌中随机抽取2种

进入备选品牌,其余作为备用品牌;

③当以上备选品牌的实际购买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时,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申

请采用备用品牌,情况属实的,招标人应同意将备用品牌增补为备选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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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四、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五、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六、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九、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十、停工证明

十一、未验收证明

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十四、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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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证书号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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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毕业院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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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进场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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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四、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1.4.1(1)

2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4(1)

3

是否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4(2)

4

是否为与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4(3)

5

是否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4(4)

6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1.4.4(5)

7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1.4.4(6)

8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4.4(7)

9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4(8)

10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4.4(9)

11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4.4(10)

12

是否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4(11)

13

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4.4(12)

14

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15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16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1.4.4(15)

17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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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8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19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

1.4.4(18)

20

是否被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 标 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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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五、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3)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超过

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

提供停工报告和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天

(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报告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二))。

属上述(

2)、(3)、(4)情形的,投

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

10.4

应是

1)、

2)、

3)、

4)之

一情形。

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

属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4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5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6

是否存在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7

是否被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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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六、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不存在以下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

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

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

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参与

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资质证书相应资质等级)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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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12.承诺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建设工

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13.承诺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

为。

14.承诺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15.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

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

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

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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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

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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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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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九、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序号

危大工程清单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

2

3

……

……

……

注:1:以上危大工程清单由招标人列出。

3、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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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十.停工证明

停工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

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包人

原因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120天。特申请同意我公

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

《证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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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十一.未验收证明

未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

日竣工,并于

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报告。但非我承包

人原因至今已超过

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

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报告至今已超过

120天。情况属

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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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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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

日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该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

特此证明。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

1.本《证明》仅用于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在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在建状态且已经竣工验收的,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本《证明》。

2.需附上原工程项目包含所有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未全部

附上的,此《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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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十四、业绩证明

业绩证明

(参考样张)

( 项 目 名 称 ) , 发 包 人 为

( 发 包 人 名 称 ) , 本 项 目 的 ( 暖 通 工 程 或 空 调 工 程 ) 合 同 价

元 。

特此证明。

业主(建设单位)(盖章)

注 :

1、 本 表 手 写 或 涂 改 无 效 , 不 作 为 评 标 依 据 。

2、 本证明须如实填写完整并不允许留白或涂改,并加盖该 业 绩 发 包 人 公

章(如为发包人公章,必须与合同中的发包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一并提供变

更记录),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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