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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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招标编号

/备案登记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5 年 11 月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5

第六章 图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5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备案登记号:

1.招标条件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 已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以 台发改投资〔

2020〕13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台州市公安局 ,招标人为 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47197 万元,工程概算 47186.24 万元,其

中建安工程造价 37946.12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60776m

2。整个工

程由地下室、教学管理用房、业务主楼、宿舍楼、机房、大门及门卫组成。项目

总 建 筑 面 积 64157.89m

2 ,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45168.79m2 ,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18989.1m

2

,建设地点: 位于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前村,西山路以西,长河以

南地块 。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

UPS机房系统及机房楼二层机房(通信机房、技侦机房)、发电机工程等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9555490元 。

2.3施工总工期: 不超过150日历天,配合装修工程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

个工程。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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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

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

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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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

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

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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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载方式发放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

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tzztb.zjtz.gov.cn/ 。

6.2 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 年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 777 号)一楼西大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台州市开发区康平路

188号台州市教育局7楼

联系人:陈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

B幢11层

联系人: 陈女士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箱: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开发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7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大厦

B幢11层

项目负责人:邵先省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

1.1.4

工程名称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1.1.5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前村,西山路以西,长河以南地

块。

1.1.6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

UPS机房系统及机房楼二层机房(通信机房、技侦机房)、、

发电机工程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内容。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不超过

150日历天,配合装修工程进度按期竣

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

/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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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格及要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

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

许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

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其他材料:

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3)招标控制价及明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10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

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提交方式:https://ggzy.tzztb.zjtz.gov.cn/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

的形式发出。

在当地https://ggzy.tzztb.zjtz.gov.cn/(

招投标交易平

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

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

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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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

发出的形式

2.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资信商务评估法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由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1、资格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

4)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

5)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

五);

6)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

九);

8)证书材料:

①《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

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若为联合体,联合

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

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

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

性 均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查 询 网 址 :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

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

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

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六)。

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周或前一周周一在“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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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文件格式十三);(若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12)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须提

供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1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备注:(

1)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格标对

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

档。

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

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资信标(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在投标工具中资信

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3、商务标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

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

方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8122167 元;(招标控制价× 85 %)

2.招标控制价 9555490 元。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详见第五章

3.3.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17 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

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

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

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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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账;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

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 1 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

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

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 00:00,各投标人至少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

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

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

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

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

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

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

(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 3.4.4”所列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

票”)

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

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

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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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心 3 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 1 楼民泰银行柜面

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

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

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

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注意事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

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

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

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

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

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

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

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

提起索赔。

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

保险人提起索赔。

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

起索赔。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3

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

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

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

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

密要求

使用新点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详见本工程网页版招标公告

4.2.2

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

字平台(新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

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

统)(网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 );

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

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官网

操作指南,网址:

https://ggzy.tzztb.zjtz.gov.cn/czzn/infolist.html。

4.2.3

投标文件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

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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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其他: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标平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4.其他:

/

5.2

开标程序和评标

程序

3. 资信商务评估法: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结束后再进行资信标评审,最后再进行资格审查并推荐中

标候选人。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

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

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

播;

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不见面开标

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不见面

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

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

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

标单位可自行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

5、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

负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

并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视频直播;

6、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

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不

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

7、在使用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

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76—88325280;*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特殊情况处置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2.开标

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

改。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

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

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6.3

评标办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资信标评分(

2分)、商务

标评分(

95分)。

6.3.1

评标基准价的确

定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1.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公 示 媒 介 : 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网址)

公示期限:不少于

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

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2

中标候选人公示

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各评标专家(名字不予公布,

以评标专家一、二等对应)针对各投标人资信标内容的评

分情况,中标候选人的资信标得分依据(包括业绩、奖项

等材料),技术标等内容的评分情况。

7.2.1

确定中标人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

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其他:

/

7.4

履约担保

及工程款支付

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

履约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

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

构保证、保险、保单。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

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

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

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对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初步评审内容: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文

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

IP地址相同等)。

2)资格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

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的;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的周

一“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

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

证明的;

②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的;

③如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为法

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

(建办市〔

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打印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⑤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

协议的;

⑦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3.1条款的;

⑧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⑩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⑫投标人所属地区(市内、市外)信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登记结果与投标人提交的营业

执照不一致。

3)资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3.1条款的;

②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④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

4)商务标评审内容:

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②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

④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

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⑤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⑥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

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

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

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

⑧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

),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

⑨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未经投标人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既未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也未盖章的;

⑩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

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

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

单要求填报的;

⑬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

5)其他: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

条款、

1.12条款和3.6条款规定执行的;

③存在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中串

通投标行为的;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

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

进行书面询问核对。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

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

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

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

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4)其他:/

2.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

1)对招标文件公

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

2)对

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

载最后一天为准;(

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

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 定标前核查

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

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

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

“(三)其他”的要求。

10.4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注册建造师身份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承接的原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中发生项目负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责人变更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

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

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

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招

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时

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若是年度招标项目则以具体项目的承接作为是否已承

接该项目的判断依据。2.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但该工程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a.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提供由该工程备案机关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随资格标上传;b.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需按附件格式十随资格标上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10.5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说明、补正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

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

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

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

特别说明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表为准。2.当 word 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 word 招标文件为准。3.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

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

造价咨询人编制。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

编制投标文件

3.暂估价:

1) 内容:

2)金额: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

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

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

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施 工 过 程 分 段 结 算 : □ 房 建 工 程 分 段 节 点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

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

段节点按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

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

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

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

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

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

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

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实施BIM的内容:

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

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

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

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

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

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

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

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

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

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17.其他:

/

10.7

系统温馨提示

1、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

投标,新系统网址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

2、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tzztb.zjtz.gov.cn/ )处查看公告及招标

文件等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程在新系统上操作)。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

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易中心

主体库审核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4、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

.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澄清文件。5、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6、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CA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CA签章互认驱动”,

驱动安装完成后,

CA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

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

CA

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

CA锁,请提前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

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办理

介质

CA锁。

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新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

.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人可使用新系统注册的账号直接登录新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ggzy.tzztb.zjtz.gov.cn/BidOpening),查看

整个开标过程。9、具体操作,请到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处下载操作手册。10、投标工具开发商: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楼),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

员,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0.8

其他

本项目新设备及系统的选用须跟原设备与系统兼容,结合

公安项目的特点,新设备及系统还须与各级公安系统完成

对接,保证业主的正常使用。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3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

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

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4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

16)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

相关规定;

1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

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

日期为准);

18)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

注销的;

19)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5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1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6

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

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编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及其他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

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

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

准。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7

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标组成,资信商务评估法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

标、资格标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

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

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提供并报价。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

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

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3.1 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 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8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

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

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的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3.7.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29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

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

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0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 中标候选人(如果排序)、名称、投标报

价、质量、工期(交 货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2

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

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

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履约担保要求。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2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

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

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

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

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

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

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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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资信商务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二)商务标评审

(三)资信标评审

(四)评标总得分的确定

(五)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人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资信标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

形的,应先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

三、商务标评审(95分)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

(一)评标基准价

以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中位数(把所有有效报价高低排序后找出正

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有效报价为奇数个,则最中间的有效报价为中位数;

如果有效报价为偶数个,则取最中间的两个有效报价的平均数作为中位数。小数

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位数一经确定,评审期间不再重新确定。

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中位数

×调整系数。

(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系数=(100–D)%,调整系数D值在0.1,0.3,0.5,0.7,0.9五个数

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

(二)商务标得分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商务标评分值: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95-∣(投标报价-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4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

入)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95-∣(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

五入)

当投标人商务标文件(S家)≤30时,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进入商务标

符合性评审;如此时S>30时,商务标得分排名靠前的30家投标文件进入商务标

符合性评审(如商务标得分排名第30名存在并列,则排名为第30名的所有投标文

件一并进入商务标符合性评审)

。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三)商务标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

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

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

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

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

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

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

应内容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收到确

认通知后30分钟内不能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

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

标资格。

四、资信标评审(2分)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5

(一)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2分)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

告)载明的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额≥500万元

【以该业绩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的国内公共建筑类似机房工程业绩的,得2分;

提供业绩未达到前述规模标准的或无业绩的,不得分。

注:

(1)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获得的施工业绩。

(2)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项施工业

绩材料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施工业绩不予认:

①合同;

②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须具备至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

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主体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3)业绩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与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

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需一致,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以工程竣(交)工

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且必须提供委托人和该工程所在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

该业绩不予认可。

(4)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机房工程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竣工验收

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该业绩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得分。

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

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

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仓储物流。

不含商住楼、住宅、厂房。

(二)资信标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

六、资格审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6

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资信标得分高者;

(二)投标报价低者;

(三)抽签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依次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其他要求,是否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

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

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项目进行

查验。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否决投标情形的,应先对投

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情况属实的,否决其投标。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

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

类推。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

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其中合

同专用条款参照《建设施工合同(GF-2017-0201 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

(台

建〔2020〕120 号)编写。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

(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

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前村,西山路以西,长河以南地块。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台发改投资〔2020〕131 号 。

4.资金来源:财政100%。

5.工程内容:工程内容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

UPS机房系统及机房楼二层机房(通信机房、技侦机房)、发电机工程等工程,

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形象进度工期要求: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增值税税额:人民币(大写)

(¥

元);增值税

税率为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39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

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

(1)

种方法,并与

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创优目标:

/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40

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

修责任。

3. 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

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人工资。

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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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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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

额》

(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

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关于颁

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关于增值

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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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2019〕92号)及其他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等工程所在地现

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

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须同时满足国家、

地方及发包人所在行业的标准、规范。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

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5)招标文件及其

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6)通用合同条款;

(7)

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图纸会审文件及变更

文件;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

14 天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

3 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

图一套,其中竣工图纸套数按项目性质、备案、结算、审计等要求制作提供(完

工后提供)

。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须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

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含危大工

,下同)、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

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或原承诺标准,且修改或优

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须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

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发包人对承包

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

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 20 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

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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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

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 。

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

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

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2 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

定。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项目用地边界为限。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

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

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

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

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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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

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

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 10.4.1(2)

(3)

(4)条约定

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

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

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专用合同条款 21.2 条中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

价偏差±30%以上)

,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

定方法按专用条款 10.4.1(1)

(2)

(3)

(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

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名:

身份证号: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

调权;

(2)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的组织、主持权;

(3)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

权;

(4)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

(5)对 13.1 条款中

的最终确认权与签证权;

(6)工程验收办法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日期

14 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已由

发包人统一接至项目现场配置点,场地内接线及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负

责。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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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工程担保或现金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

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实际需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

施,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b.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c.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排

水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d.必须设立独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联系单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变更理由(原因)、业主变更函件

(如有)、专题会议纪要(如有)、变更设计图、原始记录(现场照片和影像资

料)等整理完成后扫描件与纸质均须及时提交至发包人。

f.其他:

①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凡涉及到分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

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包括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

②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文化长廊等按照安全

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

意见,只到符合要求为止。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廉政文化

长廊设置必须上报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

虑,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③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

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

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

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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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④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

理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如承包人与其

他分包单位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应根据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要求调整现场布置及

施工流程,不得由此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及工期的索赔要求。

⑤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

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

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

⑥承包人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设施及场地平面布置,应事先提交书面

说明及必要的图纸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发包人现场既有的临时道

路、围墙等设施归承包人使用,如既有的临时道路、围墙等设施不能满足文明施

工要求,承包人自行拆建需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使用期间维护、管理,使

用结束后按发包人的指令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运至场外,此费用由承包人在

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负责修建的场地内的临时道

路、临时办公、临时住宿等必须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清理至场地外,所发生的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现场临时设施不得影响室外绿化、管网、市政工程施工,

否则由承包人无条件拆除,承包人的以上设施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⑦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

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

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

合格为止)。

⑧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专项方

案。结算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补助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脚手架

搭设拆除、钢管租赁费用、油漆、除锈、天棚施工满堂脚手架费用等)均含在合

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⑨承包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除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

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的要求外,还必须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节能

等专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专篇中必须详细反映如何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

具体措施,建筑节能的专篇中必须详细反映如何满足目前建筑节能规范要求的具

体施工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合同价款中应充分考虑上述措施的一切费用,结算

时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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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⑩承包人在现场已有的照明基础上,承包人的加工区、作业面照明由承包人

自行负责。

⑪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

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

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

⑫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

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

⑬承包人须处理、协调好周边关系,发包人予以必要的协助。

⑭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槽、补洞、开洞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

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⑮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由发包人支付,如本次专业发包工程由本次施工总承

包单位承包的,总承包服务费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内容包括:

A.施工用临时用水源、电源发包人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项目用地红线内),

场内进一步安装由总承包人负责提供,并为各分包单位单独设置计量表,各分包

单位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算电费、水费,费用由承包人直接向总承包人

支付。总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编制用电方案时,应充

分考虑拟分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监理人

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否则应无条件予以调整,直到符合

要求为止,费用不予增加。

B.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总承包人有义务无偿提供承包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

部分值班基本用房及仓库需要。

C.承包人工作面需要脚手架,由承包人自行搭设,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

综合考虑,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D.垂直运输指总承包人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塔吊、人货电梯、井字架等运输

工具,总承包人应允许承包人无偿使用上述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安全。垂直

运输设施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

E.临时道路、围墙指总承包人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而修建的临时道

路、围墙等。其他承包人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足承包人的需要时,

应由承包人自行修建。

F.总承包人应提供基准标高和定位基准点(含各建筑单体各楼层基准标高),

以满足承包人现场施工及安装的基本需要,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如由总承包人提

供错误的标高或基准点而造成承包人损失,其责任由总承包人承担。

G.总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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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协调与服务),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

再另行计取。

⑯承包人在使用单位投入使用的 60 日历天内提供免费的集中培训、不少于

两人的驻点服务。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

/

(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

3.2 项目负责人3.2.1 项目负责人: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月到岗率须达到 22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

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

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2天,

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

8%

(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

,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

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

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因发生重大安全

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

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

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

原项目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20%;

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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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人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

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

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

7 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

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

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

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

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

金的 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

条款执行。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提供履约保函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

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

15 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

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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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

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

虑。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

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 1 间使用。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名: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

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

当提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

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

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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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按合同通用条款

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必须留置验收部位、

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

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浙建建〔

201254 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

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

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

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

度款的权利。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由承包

人承担赔偿责任。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施

工过程中,在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通报批

评的,每次违约金按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的 10%处罚。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

付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不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

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

作他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

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

承担由此增加费用。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对特殊工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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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

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

织专家论证。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

期)后

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

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

交;每月

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相应文件后

7 天内 。

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

7 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 天。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 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

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

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

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

面资料的期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

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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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1000)

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

8 小时以上。

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8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台风);

2)24 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 200mm 以上 ;

3)40 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 2 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

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中

/

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

备一览表。

8.

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

行。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

保管。

(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

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4)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优先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

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

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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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

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

(7)无承包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

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分包双

方通过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

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

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

求: 依据发包人要求报送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要求配置。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

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

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

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

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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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

由发包人承担。

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

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

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

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

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

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

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

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

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

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

9.4 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

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10.4 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

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

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以上;或投标清单

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

数量25%以上,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

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

整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

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

(2)变更后项目与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

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

人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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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

b、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

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专用条款10.4.1(3)

(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

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

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

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综合单价时,合同中约

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中未约定的,按

施工期信息价(或签证价)确定。

(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

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

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

10.4.2 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发包人应予以签收,并在 14 天内审批完毕。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

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10.8 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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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

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

的由发包人受益。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1

种方式

单价合同

确定。

1.单价合同。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

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投标报价低于市场价而拒绝施

工:

1)综合单价;

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

4)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

经发包人签证

;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

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

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

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

工程款中扣回。

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

费。

c.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无条件清除施工

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

境恢复。

d.建筑垃圾外运应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如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等。

建筑垃圾外运及场地清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

再另行计取。

e.承包人进场前,需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由于施工图预埋位置与实际不符

的,承包人应及时提出调整,否则造成预埋后置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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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自行承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f.本工程量清单子目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项目特征

内容综合报价,对没有在清单中列出的工作内容或清单描述不够详尽之处,要求

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

整;

g.本工程量清单中单位为项的清单,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施工规范及施工

图纸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

审核。

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

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专用条款

10.4.1条执行。

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

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

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

10.4.1条约定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

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

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

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

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

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

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

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10%,不包含专用条款 6.1.6 条所列

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余作为备料款。承包人收取预付款之前应开具符合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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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普通发票。

预付款支付期限: 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

7 天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

须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应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金融机构出具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银行保函。出具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银行

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该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一直有效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

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

额》

(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

算定额》

(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关于颁

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关于增值

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

2019〕92号)及省市各有关文件等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计量。

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

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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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每月 25 日

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

其中发电机工程按以下支付:

1)发电机工程合同总价付款货币为人民币(元)。

2)发包人负责根据下列付款比例和条件将合同总价款项分期支付给承包

人。

3)付款比例:

①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②材料、设备按发包人要求分批运到现场并经发包人等相关部门对该批次材

料、设备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支付该批次材料、设备合同价的 50%;

③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有关部门专项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

价的

85%;

④待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财政结算审核通过后

14 天内,支付至

合同总价的

90%;

⑤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

4)承包人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条款。

5)由于承包人原因发生的银行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发生

的银行费用全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收取每次款项时应开具正式发票。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

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价款。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在

完成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的调整节点后,计入该节点所在当期工程价款;工程

变更根据《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25

号)政府性投资项目文件按规定办理完毕的,计入当期工程价款。

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

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合格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提交竣工资料且竣工备案后,

支付至进度款审核汇总合同价格的90% (含预付款)。

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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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 14 天内完成支

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

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

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

(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

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

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5 支付帐户

发包人将当期完成产值的(20)% ,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

;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

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工程款支付至其他指定帐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

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

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

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

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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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计违约金。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

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

工日期。

13.2.3竣工日期

(1)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以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合同工期计算终止日。

(2)其余按通用合同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同 7.5.2 条款的工期延误

的违约金支付方式。

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13.6.2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

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

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

(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

(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

(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

(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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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

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

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

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四套及电子版。

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

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

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

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

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

14.2 竣工结算审核

(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

完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确定审核时间时

应将相关部门监管复核时间计入)。

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

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

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

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2倍计算;

(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

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

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

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

(4)结算特殊要求: 承包人应按实上报工程结算,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

介机构审核,核增金额加核减金额总和超送审金额 5%以外部分,按超过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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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5%计取超审追加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指定的中介

机构或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4.4 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2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7天内 。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

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 %的工程结算价款;

2) 1.5 %的工程结算价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

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

量保证金保函。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

/ 方式退回: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 30%,

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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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4)其它:

15.4 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按本合同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

之日后

1 天内派人到现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

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

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

损失费用;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

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不予支付;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

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

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

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

损失费用等。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

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

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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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

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

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 2%;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

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

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

10%。

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

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延误的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

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

(7) 如发生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后,

并不免除或减轻由此引发的监理延长服务时间所需的监理费,此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酬金支付,相关服务收费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

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表四)收费。

(8)如承包人在本工程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

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 10%的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承包人按合同价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不再支付工程款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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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

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

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

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 。

16.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承包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发包人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包

人应另予赔偿。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0

级(不含

10 级)以上台风、10 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

17.2 不可抗力的通知

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

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

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

17.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按通用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

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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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20.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2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通

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2013)、

《园林绿化与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

《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规则》

(2018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2019〕92号)及

其他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

方面规定等省、市有关文件;人工、材料单价采用《台州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份台

州地区价格、

《浙江造价信息》(正刊)2025年第10期及市场价,其余详本工程招

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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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

本项目无暂估价材料和发包人的供应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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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协商一致就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工

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

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

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

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72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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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第四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前村,西山路以西,长河以南地块。

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

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

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

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

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

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

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

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

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74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

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

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

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

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

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

份,由甲方执捌份 ,乙方执

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

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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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须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实施,

所采用的表格格式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颁布的计价

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

(三)招标人再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

围标抬价。

(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

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

实施。

二、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依据工程的实际,结合先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

进行相应报价。

1 投标报价组成1.1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1.2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

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

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

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

单价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

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

价规则(

2018 版)》确定。

1.3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

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

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76

1.4 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

《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

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

1.5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的要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6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

工规定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

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

所需的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

工程费)

、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

式报价。

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

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

准化工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

,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

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仅指边施

工边维持行人与车辆通行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设定)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

组织措施项目费取费基数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

班费计取。

1.7 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

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

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

需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

。优质

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

增加的费用。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77

1.8 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

情况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标准费率的 30%~100%范围内自

主确定规费费率。

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

1.9 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

税率计取。

2. 投标报价要求2.1 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

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

主确定报价。

2.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

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2.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未按要求报价

的,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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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第六章 图纸

施 工 图 纸 详 见 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s://ggzy.tzztb.zjt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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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概况

1.1招标工程: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0776m2。整个工程由地下室、教学行政楼、

业务主楼、宿舍楼、机房、垃圾房、大门及门卫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64157.89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68.79 m

2,地下建筑面积18989.1m2。

1.3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 (仅供投标人参考)1.4建设地点:位于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前村,西山路以西,长河以南地块。

2. 技术规范及标准

2.1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

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1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1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4-200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2001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GY/T106-1999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0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

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

3.材料质量要求

3.1 材料选择(

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

必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

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

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

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

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3.2 材料的质量保证(

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

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

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

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

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3 供应要求(

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

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

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

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

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

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4.工程管理的要求

4.1 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

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4.2 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

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发电机工程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1

5.1质保期:2年,时间从设备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算起。质

保期内应保证所有产品、系统正常运行。运维期限,包括每季度巡检试机、每年

一次保养及带载检测等,时间从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并在医院

正式运行后算起。(质保期最终按照中标人投标年数确定)

1)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

2)在产品保修期内,要求投标人提供7x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支持,一旦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

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若短期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提供相应备

用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

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

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更换时间不得超过48 小时。(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免费的巡检)

3)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所提供的设备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

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服务。

4)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服务期内系统的运行及

维护保养等一切服务。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服务的范围和程序。

5)具体施工要求详见预算书及图纸。

6)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和维护。具体的操作程序

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7)备件供应

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在服务期内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

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备品备件清单。投标人应在金东区有备件供应点。

5.2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明确保证项目质

量目标的措施,并对项目质量负责。投标人必须严格按合同的条款、设计说明文

件、审定的组织设计及有关验收规范、规程等精心组织安装施工,严格把好各道

工序的质量关,杜绝项目质量事故,并确保本项目采用优质材料、设备。且符合

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消防验收要求、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环保合

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设

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在功能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

GB/T2820《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GJB425A《交流工频汽油发电机组通用规范》

GB/T15548《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05《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GB1859《内燃机噪音测定方法》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

GB5585.2《电工用铜、铝及其合金母线第2部分:铜母线》

GB755-2008《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2

ISO8528《往复式内燃交流发电机组》

ISO3046《往复式内燃机性能》1)GB/T10233-201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

电控设备基本试验;

GB/T3797-2016---电气控制设备;

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一、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 14048.11-2016--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755-2008---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5.3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优质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元

器件、附件、 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并须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

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能

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包括各主要零部件

的厂家或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等)。

(3)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

人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4)商标与铭牌: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铭牌(原品牌中英文铭牌)、使

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

(5)所供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6)柴油发电机组容量为额定,机组主用功率不低于招标文件标定的功率

要求,并具有10%的超载能力。

(9)投标人所投的发动机应符合国三排放标准。

(10)柴油发电机组中的发电机、发动机、控制器应采用同一品牌。代理商

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机组成套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

5.4主要设备技术描述

柴油发电机房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柴油发电机组1台主用2200kw,含输出柜及

其它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机房降噪、调试、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柴油发电机组及其供电电源柜、安装、调试、验收。中标人在接到中标

通知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发电机房图纸深化设计(含机组平面布置、进风、

排风、防震、降噪、排烟、输油、储油、机组减震处理),机房降噪必须达到招

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深化设计图纸必须经过设计院、监理、业主签字确认(但不

能作为中标人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理由,也不能作为中标人调增中标价

格的依据)。

2、提供详细的构造图设备样本及使用、维护说明。

3、机组的机座(含混凝土)尺寸、预留、预埋的地脚螺栓、空洞位置及尺

寸,发电机组的减震安装及调试。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3

4、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口设备的报关及商检证明材料(如有)。

5、按图纸提供发电机组配套的全部排风管道、排风风口、排烟管道、输油

管道、油箱安装调试(提供全部排烟管及配件,排烟管直接安装在排烟井内至屋

顶侧排至建筑物外墙外侧)。

6、发电机至配电房发电机进线柜的密集型耐火母线槽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7、

8、发电机房加油管至室外输油管接口,油箱通气管施工至室外通气管呼吸

阀(上述管敷设至室外手孔井);油箱至设备间的油管敷设。发电机房内接地系

统的明敷设。

9、提供特殊及专用工具计二套。

10、市电失压信号线的管线从配电室取点敷设至发电机房,充电线的敷设。

11、与总包、其它专业分包的配合。

12、提供设备维护方法及紧急修理和运行维护手册。

13、中标单位负责:机房地面、设备基础(含设备基础接地预留)的施工;

配电箱、控制箱的供货及安装;机房内的进排风风机及管道采购及安装;接地点

位预留;配合调试。室外加油管、油箱间至设备之间的油管过墙开孔(位置按设

备厂家深化图纸)、封堵、防水修补。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4

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备选品牌或厂家

备用品牌

. . . 或相当于. . . 或相当于

. . .

注:

1.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2.为了保证主要设备、材料“或相当于”具有操作性,主要设备、材料在招标人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选品牌按以下方法产生:

①由招标人提供某种设备、材料

7种及以上推荐品牌,招标人所提供的7个品牌

基本在同一档次;

②由招标人选取其中

3种直接作为备选品牌,在剩余的推荐品牌中随机抽取2种

进入备选品牌,其余作为备用品牌;

③当以上备选品牌的实际购买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时,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申

请采用备用品牌,情况属实的,招标人应同意将备用品牌增补为备选品牌。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四、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五、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十一、停工证明

十二、未验收证明

十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6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质等级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证书号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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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毕业院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88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工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设备能力

进场时间

备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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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四、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求

自查情况

1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1.4.1(1)

2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4(1)

3

是否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4(2)

4

是否为与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4(3)

5

是否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4.4(4)

6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1.4.4(5)

7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1.4.4(6)

8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4.4(7)

9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4(8)

10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4.4(9)

11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4.4(10)

12

是否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4(11)

13

是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1.4.4(12)

14

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15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16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1.4.4(15)

17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18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90

19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省外企业均应提供)

1.4.4(18)

20

是否被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

人(盖章):

月日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91

五、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工程

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自查内容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要

自查情况

1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1.4.1(3)

2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

1)无在建;

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超过

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

提供停工报告和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一));

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时间已超过

120天

(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报告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十二))。

属上述(

2)、(3)、(4)情形的,投

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格标上传)。

10.4

应是

1)、

2)、

3)、

4)之

一情形。

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

属情形

3

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4.4(13)

4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14)

5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4(16)

6

是否存在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追溯期由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11条款约定,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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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7

是否被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1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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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期: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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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七、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

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承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诚信投标。

3.承诺不存在以下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或制作

码、创建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

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5.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

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6.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

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7.承诺我单位在投标前,及时维护更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相关信息,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8.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参与

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资质证书相应资质等级)同意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9.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我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合惩戒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95

11.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变更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在变更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将不参与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投标。

12.承诺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建设工

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

13.承诺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

为。

14.承诺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15.我单位直接负责本项目投标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身份

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号

码)

);我单位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本次投标委托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手机号码:

(必须为本人实名办理的手机

号码)

) ,上述人员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其他: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1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

本人___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

__对所在单位参与本次投标知情,投标中使

用的本人相关业绩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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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日至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

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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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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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

日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该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

特此证明。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

1.本《证明》仅用于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在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为在建状态且已经竣工验收的,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本《证明》。

2.需附上原工程项目包含所有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未全部附

上的,此《证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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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十一、停工证明

停工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

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包人

原因自

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120天。特申请同意我公

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

本《证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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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十二、未验收证明

未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

我公司承接的

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

日竣工,并于

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报告。但非我承包

人原因至今已超过

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

司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

特此报告。

承包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建设单位意见:

原建设单位(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报告至今已超过

120天。情况属

实。

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

台州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技术战训基地一期工程(机房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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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

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项目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

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

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

书。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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