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惠来县方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惠来)审〔2025〕23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惠来县惠城镇白沙湖村盐岭路口右侧1000米处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惠城镇南门东路71号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邮编:5152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揭市环(惠来)审〔2025〕23号关于惠来县方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