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修复中心压盖等按图制作公开招标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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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修复中心压盖等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建设公司修复中心压盖等按图制作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现场勘察、文件答疑地点:安钢建设公司修复中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物料名称

图号及规格

材质

数量

单位

单重(kg)

外委内容

1

235Q法兰套筒压盖/20535272

20535272

S355J2G3

100

0.9

需乙方供成品,并按照图纸加工出各部尺寸,机加工需符合JB/T5000.9-1998要求,保证图纸上所有技术要求,如有疑问请务必提前交流

2

235自由轴承尾压盖/20535391

20535391

S355J2G3

100

0.8

3

275自由轴承尾压盖/20535439

20535439

S355J2G3

50

1.1

4

夹紧碟簧/316.01.04.04

316.01.04.04

50CR4V

4

21.7

5

地脚法兰/316.01.03.01

316.01.03.01

1.4301

10

1.93

6

对中导向/316.01.03.05

316.01.03.05

42CrMo4+QT

4

15.3

7

对中导向/316.01.03.06

316.01.03.06

42CrMo4+QT

4

11.8

8

克林格垫片/316.01.03.17

316.01.03.17

无石棉压缩纤维

60

0.06

9

歧管/411.20.07.01

411.20.07.01

1.4571/1.4401

2

52.4

10

结晶器内水套/B181G20-4

B181G20-4

焊接件

40

9.8

11

芯套/B210G45-8B

B210G45-8B

0Cr18Ni9

500

0.3

具体要求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

2.3.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中标日期

交货日期: 2026/3/20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期为一年。

2.5.标段划分:无。

2.6.本招标项目不回收加工余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供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4.本询价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投标报名与资质文件递交、审核

4.1.报名报价时间:

2026129日--2026269:00

4.2.供应商网上报名:供应商进入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网址:https://agztb.angang.com.cn:4443/打开本招标公告,点击我要参与,报名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帮助中心供应商手册。

5、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总价最低价中标。

6、标书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标书费: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7、付款方式:货款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

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花 工(技术): 159-3725-0105

工(商务): *开通会员可解锁*

9.注意事项

9.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启用CA加密程序,各投标人报名后需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办理,CA办理方法及使用方法见河南钢铁集采平台首页,点击CA登录--e签宝办理操作手册。

9.2采用CA加密报价开标时,需要投标人手动解密。如接到通知60分钟内,投标人还不能及时解密,视为投标撤回,投标报价无效。

10、主要合同条款:

10.1、运输方式为汽运国VI,

10.2、运输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10.3、货物由承揽方免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10.4、货款的支付: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承揽方依据定作方的验收入库单、本合同开具合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可结算,税率13%。

10.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10.6、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由承揽方交纳或从承揽方应付账款中扣除。

10.7、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5%(质保期1年)

10.8、责任追究: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2、承揽方违反合同约定,按定作方管理规定处罚执行,定作方有权要求暂停供货直至终止合同。如给定作方造成损失,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3、因承揽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承揽方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承揽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违约金由承揽方交纳或从承揽方应付账款中扣除。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定作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履行合同内容,相关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如定作方书面同意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按定作方要求的供货日期供货。逾期超过45天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为本合同总额的50%; 4、凡属承揽方原因给定作方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承揽方赔偿定作方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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