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遵义医科大学附属(珠海)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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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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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目的

我院拟采购桶装饮用水一批,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我院对饮用水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诚邀具备合格资质、丰富经验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需求概述

1、数量:年度用量约10000桶。

2、服务商须向医院提供生产日期≤1个月内的饮用桶装饮用水,桶装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水质标准》质量分类Ⅱ类标准。服务商提供的桶装水应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注明QS标志、食品名称、配料、净含量、执行标准、PH值、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标签准用证号、生产商、厂址、产地、联系电话、公司投诉电话等,饮用水的质量和相关要求须达到上述标准要求。服务商需每半年提供一次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3、产品保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为两小时送到指定地点,服务商负责医院所有部门饮水机的提供(约80台)、维修、维护、清洗、消毒及更换工作,确保饮水机能安全、正常使用,并承担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并承诺每台饮水机半年清洁消毒一次,并由医院各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

4、服务商所用水桶必须符合国家GB4806.7-2016食品容器的产品标准,必须有经过SC认证、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等严格的认证。若国家颁发了最新标准,则立即参照最新标准执行。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商标清晰、规范,饮用桶装水有外包装袋。

三、报名资质要求

1、服务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服务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服务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调研项目中同时报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报名单位为桶装水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取水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服务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1)服务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桶装水生产厂家的《取水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7、参加调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四、需提交的资料内容

有意参与的服务商需以邮件形式提交资料(邮箱:2625491326@qq.com;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件 ;

2、服务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件 ;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价单(详附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水质检测报告、贮存条件、厂址及产地;

5、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服务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前通过邮件形式进行提交,超时提交的视为无效文件。

桶装水报价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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