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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关于中国太平梧桐人家2026-2029年度餐饮食材供货服务的采购立项请示的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XTC-A1-26880005),招标人为太平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关于中国太平梧桐人家2026-2029年度餐饮食材供货服务的采购立项请示的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CP-TPIM-2026-S2-009(GXTC-A1-26880005)
1.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仟贰佰肆拾万元整(¥32,400,0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壹万贰仟元整(¥36,612,000.00元)(含税)。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需求内容:为上海市梧桐人家金枫区各餐厅提供所需原材料,并按时配送至指定送达地点。采购品种主要包括蔬菜、肉类、禽蛋、粮食、干货、水产品、水果、冷冻品、面制品、乳制品、包装食品、调料品、酒水饮料(不含高档红酒、白酒等)等。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合同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服务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36个月。
2.3服务地点:上海市
2.4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1-3家;1.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6家及以上时,选择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4家至5家时,选择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3家时,选择排名第1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在3家以下时,本项目终止。
当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时,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当投标人综合评分和技术评分均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当综合评分法投标人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和评标价均相同或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由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
3.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或资格资质等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曾被列入已经移出的除外)(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投标人提交上述信用网站查询投标人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投标人提交上述信用网站查询投标人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上不涉及在有效期限内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交投标人在该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总公司存在上述情况的,其分支机构投标受限制;分支机构存在上述情况的,其总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投标不受限制。
(2)招标人所在地、项目实施所在地和招标实施地其中之一处于政府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的地域范围的。
3.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交上述信用网站查询投标人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需提交上述信用网站查询投标人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投标人的股东构成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查询截图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11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投标人提供一个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签订的为康养不动产项目、酒店、医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援(数据)中心、学校及写字楼(上述业态有一项即可)提供食材供货服务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年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说明:
(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截图)及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项目业态、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盖章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扫描件难以辨认关键信息的,属无效业绩证明;若同类业绩合同不能体现项目业态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公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
(2)投标人需提供食材供货合同年金额大于等于300万元的发票(发票必须为12个连续自然月),如所签合同食材供货周期或合同已供货周期时长不足12个月的,则应提供能体现合同供货周期食材供货金额大于等于25万元/月的发票;
(3)投标人需提供的发票的开票内容必须体现为食材类(如蔬菜、肉类、禽蛋、粮食、干货、水产品、水果、冷冻品、面制品、乳制品、包装食品、调料品、酒水饮料等);
(4)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投标的,总公司业绩不计入业绩范围;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分公司业绩计入业绩范围。
3.13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需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成立不足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以下网站无食品安全问题相关处罚的截图: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cfws.samr.gov.cn/),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投标人须承诺可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实质上由第三人提供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按项目出售,多标段投标不重复收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登陆中国太平保险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已在库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注册方式详见【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上传文件费转账凭证,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系统上提交汇款底单截图,招标代理核对款项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地址:http://eps.cntaiping.com
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公对公或私对公(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
银行账号:7559*开通会员可解锁*
4.4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4.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下递交。
4.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4.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
4.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415会议室。
4.5.4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5.5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为不满足投标文件形式审查要求,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4.5.6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5.7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招标人网站: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门户(https://eps.cntaiping.com/);
2.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08阳光高尔夫大厦2412-2415
联系人:张先生、许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zhangjinyuan@gxzb.com.cn、xuqian@gxzb.com.cn
招 标 人:太平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忘忧路100弄梧桐人家
联 系 人:周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zhoul02@tpim.cntaiping.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邮寄前请先电话告知我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7.2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3投标人被纳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或冻结名单或黑名单或永久禁用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所有分支机构投标将不被接受。
7.4如查证投标人有下述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太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罚,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或冻结名单或黑名单或永久禁用名单,禁止参加集团及其下属机构后续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向采购工作人员、采购参与人员或采购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或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或响应)文件。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放弃中标(或成交)。
(七)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或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八)供应商与采购需求方、采购实施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十)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寻源报名或投标(或响应)事宜。
(十一)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十二)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寻源报名文件或投标(或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三)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十四)参与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十五)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中标或成交的恶意欺诈行为。
(十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十七)供应商在考察活动中,拒绝考察或提供虚假情况。
(十八)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澄清或申诉。
(十九)供应商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
(二十)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十一)供应商未经同意,擅自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采购合同。
(二十二)供应商未按采购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差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二十三)供应商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
(二十四)供应商无合理理由干扰采购活动或质疑投诉。
(二十五)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或响应)文件。
(二十六)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成交)或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十七)招标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十八)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或响应)报价。
(二十九)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采购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十)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或成交)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响应)。
(三十一)供应商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或响应)报价的行为。
(三十二)其他损害集团及其下属机构利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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