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食同源健康产品社会合作意向公告 - 通知公告 - 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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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药食同源健康产品社会合作意向公告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转化与成果落地,充分发挥医院中医药技术、临床经验及品牌资源优势,结合群众健康养生需求与市场发展趋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合作意向,诚邀资质优良、实力突出、信誉良好的企业共同开展产品研发、生产与市场化推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药食同源健康产品社会合作 二、项目概况 (一)合作内容 1.技术支持:依托我院中医药临床养生经验与专业技术优势,提供具有中医特色、安全有效的养生健康产品配方指导、技术支撑与品质把控。 2.产品研发:以药食同源理论为核心,结合现代营养学与临床养生需求,联合开发适合大众、慢病调理、康复养生等人群的 功能性健康 产品 或 食品类健康产品,并共同实施市场化运营与销售推广。 (二)产品范围 本次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医养生茶饮、养生糕点、药膳产品、代用茶、功能性方便产品、饮料等现制产品与预包装产品,均为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治疗/诊断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宣传)。 三、合作企业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 (二)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无重大失信及不良经营记录。 (三)具备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制售相关资质,持有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与合作产品类别相匹配的有效资质证书。 (四)诚信守法经营,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投诉、产品安全事故及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记录。 (五)具备与生产品类、产能规模相匹配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拥有完善的产品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产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具有药食同源相关产品开发、生产经验的,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六)具备专业研发团队,拥有产品开发、成分检测、质量控制等核心能力。 (七)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能够全流程保障产品安全、有效、合规、稳定。以上要求均需提供相应能力证明资料。 四、方案征集材料要求 意向合作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重大质量安全记录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简介:详细阐述企业核心优势,包括生产技术实力、生产规模与产能、质量管控水平、药食同源原料处理经验、相关加工案例(同类产品代工/开发经验)、研发辅助能力、特色工艺或现代加工技术应用等,突出与本次项目的适配性。 (四)销售渠道说明:详细列明现有销售渠道(线下商超、电商平台、经销商、社区渠道、康养机构等),说明渠道覆盖范围、运营模式及合作成效。 (五)与我院开展药食同源健康产品项目的合作初步设想(含研发思路、产品方向、运营模式、收益分配初步设想等内容)。 (六)其他相关材料:用户案例、宣传彩页、专利证书、荣誉资质等。 五、合作意向公告及报名时限 (一)公告时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二)咨询联系人:罗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线下报名:请有意向的企业填写《药食同源健康产品社会合作报名表》(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6 年4月15日—*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来院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东路36号二楼医务部 (四)方案征集:具体时间、地点以院方电话通知为准。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企业请携带本公告第四点所列全套资料到场,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按院方通知时间准时参会,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六、法律免责声明 (一)非承诺性声明:本公告仅为合作意向征集及信息交流使用,不构成院方对任何企业的要约或承诺。院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本次合作意向征集活动,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须向参与企业解释具体原因。 (二)资料真实性责任:参与企业须对所提交的所有方案、资质证明、业绩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院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知识产权与保密:参与企业提交的所有方案及材料,其知识产权归原权利人所有。对参与企业提供的方案及材料等,院方将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评审必要外,不向第三方披露;但在本次征集过程中,院方拥有对这些材料的查阅、评审及内部讨论权。参与企业应确保其提交的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发生侵权纠纷,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院方无关。 (四)费用承担:参与本次合作意向征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费、材料制作费、差旅费等)均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院方不予报销或补偿。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温江区中医医院所有 , 未尽事宜,由院方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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