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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5线和衷村至石头镇K7+648~K11+851段路面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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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5线和衷村至石头镇K7+648~K11+851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45*开通会员可解锁*04)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经招标人确定该项目中标结果如下:
| 项目名称 |
S205线和衷村至石头镇K7+648~K11+851段路面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E45*开通会员可解锁*04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评标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标人 |
广西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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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价(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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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
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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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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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本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水路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无法履约,故放弃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汇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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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