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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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3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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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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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编号:E45*开通会员可解锁*72)招标文件招标投标答疑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序号

问题描述

答复

1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2.5.4(4)-其他因素-业绩”要求。单位业绩要求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如上述截图内容中未能体现“项目交工信息”,但该项目已交工验收并通车,请问该项目是否可以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证明该项目已交工并以此证明该项目满足相关招标评审要求?

不可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5.2”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且经核实“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有完整对项目交工情况的展示功能,不存在须另行提供材料对“项目交工信息”证明的情况,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按执行。

招标人:南宁市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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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投标疑(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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