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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龙胜县拉麻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27#)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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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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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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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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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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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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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筑占地面积5188.32㎡(其中 23#配套用房 826.82㎡),建筑面积5188.32㎡(其中27# 辅助用房44.23㎡,其中 23#配套用房 826.82㎡),计容面积9549.82㎡(其中 23#配套用房 826.82㎡),建筑高度: 27# 10.15m、23#配套用房 7.6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27#厂房及23#配套辅助用房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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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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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示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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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中标人 |
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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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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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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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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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9857333.5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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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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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银杨明(注册编号:桂245091012872,身份证号:4523**********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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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伍嘉(证书编号:桂建安C(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23**********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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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白沙支行办公楼加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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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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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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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9891016.2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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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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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赵青青(注册编号:桂245212200530;身份证号:4503**********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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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程俊杰(证书编号:桂建安C(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03**********067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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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改扩建项目-(教学楼调整),桂林市叠彩区水塔山派出所1#综合业务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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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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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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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总价 |
9883641.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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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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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
张家福(注册编号:桂245131334262,身份证号:450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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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思文(证书编号:桂建安C(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311**********7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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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桂林旅游学院留学生公寓楼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业务用房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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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函未填写工期”,否决依据:“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属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否决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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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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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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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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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777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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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