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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凯捷拍卖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拍卖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委托人为南丹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具体由广西凯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承办(以下简称“拍卖人”)。
二、标的基本概况
标的名称:南丹县大厂矿区新公路片区涉重企业历史遗留固体废渣一批;
标的数量:约30000立方米(数量仅供参考,实际重量以过磅称重为准);
堆放位置:广西南丹县大厂镇;
起拍价:48元/吨;竞买保证金:80万元。
三、标的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自行实地踏勘标的,全面核查评估场地条件、历史遗留状况及标的运输、使用相关风险。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须依规开展安全运输作业。
2.标的提货期限: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承诺于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的过磅称重,并将货物全部运输离场。
若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提取标的导致逾期,委托人有权收回剩余标的,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依据相关规定,进一步追究买受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3.标的提取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装卸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丹县当地环保、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洗、盖棚等,确保规范运输,如被相关部门查处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标的拍卖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为涉重固体废渣,所标明的数量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重量以过磅称重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出现与本须知所标数量、品质不相符的情况时,均不影响此次拍卖的成交价。
2.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及评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数量、品质、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和标的展示期内对本次拍卖标的数量、品质、存放位置及交通运输情况等进行认真地审查了解清楚后再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行使相关权利,已认可拍卖标的全部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自行联系拍卖人安排专人带领前往标的所在地(广西南丹县大厂镇)进行现场踏勘,拍卖人及委托人不统一组织竞买人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无论竞买人是否参加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均视同已充分了解拟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必须严格履行约定,如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拍卖地点:本次拍卖竞价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进行网络竞价。
七、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为注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境内、持有矿产品加工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仅限在南丹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生产加工,不得外运至县外开展加工。
(二)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八、竞买登记手续和资格审查
(一) 拍卖文件获取方式
竞买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下载拍卖文件。
(二)提交报名申请方式
有意竞买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持有效证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联系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竞买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进行报名,竞买人没有账号的,可根据拍卖公告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权益类交易子系统(矿业权)竞买人用户手册》注册账号。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及口头报名。
2.竞买人请将竞买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前交到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宜州农村合作银行中山支行;账号:7067 1201 0114 8864 35),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存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4.竞买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
5.现场勘踏声明;
6.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验原件,存复印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记录证明的信用报告;
8.竞买人资格要求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三)资格审查
拍卖人负责对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由保证金收存单位确定到账后并开具到账凭证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文件不齐全、签字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将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活动。
九、拍卖起拍价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为48元/吨,竞价增幅为1元及1元的整倍数。竞买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矿业权)交易子系统显示的竞价幅度或其整倍数进行网络竞价。
十、拍卖程序及竞价规则
(一)拍卖会程序
竞买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标的竞价概况,参加竞价。 (二)本次拍卖采用设保留价并按网络增价拍卖方式,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设定的保留价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本次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取得竞价资格后,进入询问时长后,在延时周期的竞价时间内进行出价,拍卖(延时周期)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且达到保留价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视作本次拍卖标的流拍。
1.起拍价:对应起始报价;
2.底价: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方可成交,否则流拍;
3.竞价时长:达到拍卖时间,进入竞价程序,竞价时间10分钟。
(四)成功竞拍后,拍卖人在平台上向买受人推送确认通知书,买受人点击【下载模板】,然后盖章上传扫描件后,最终完成成交确认书确定。
(五)网上竞买风险提示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必须充分评估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有关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及网络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十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到拍卖人处或拍卖人指定的地点签订书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相关成交手续。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十二、拍卖成交价款结算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并自标的全部运输完毕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南丹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开户行:工行广西河池南丹城关分理处;账号: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3252)。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已抵作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
若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即视为违约。届时,已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全部拍卖标的,买受人交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此外,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因该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十三、拍卖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并于全部标的运输完毕之日起5日内,按拍卖成交价款总额的3%向拍卖人付清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广西凯捷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733 1201 0102 1920 79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景信用社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拍卖佣金的则视为违约,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交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四、竞买保证金的退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拍卖成交价款,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代转入委托人指定帐户。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保证金收存单位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原竞买人,不计利息。
十五、其他相关税、费支付方式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佣金,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另行按税费计缴标准缴纳;标的提取及其所需人工、工具、材料、设备、车辆保险等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
十六、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移交时间、方式按约定或委托人的移交条件与要求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
(一)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内付清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的;
(三)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内提取标的物的;
(四)买受人提供假伪证件和文件隐瞒事实、造假欺诈的;
买受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即视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无效,该买受人已交纳的拍卖成交款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收回本期成交的标的,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赔偿。如买受人已支付拍卖佣金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时,根据《拍卖法》第39条规定: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卖执行电子化拍卖流程,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权益类交易子系统(矿业权)竞买人用户手册》,如未能了解拍卖程序的可以咨询拍卖人。 (二)拍卖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以成交确认书记载的成交单价乘以现场实际称重吨数核算成交总价款,竞得人按最终核算总价完成价款缴纳。
(三)竞买人应实地勘查本期拍卖标的并全面阅读本期《拍卖文件》,如有疑问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书、现场踏勘声明等相关材料,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条款和标的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九、其他说明
1.本《竞买须知》同《拍卖公告》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竞买须知》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委托人对本《竞买须知》有最终解释权。对本期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拍卖出让公告和原竞买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拍卖出让公告和原竞买须知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4.本次拍卖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如本公司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可拨打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5。
主办单位: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单位:广西凯捷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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