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土建)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 |
||||||
| 招标人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茂鑫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一座南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占地面积9788.81平方米(约14.683亩),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量为3500立方米/日,远期处理量为5000立方米/日,配套管网长度为7800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二)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示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预中标人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壹万玖仟陆佰玖拾贰元陆角陆分(RMB¥*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徐天龙(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开通会员可解锁*01276;身份证号:450922********155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红霞(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 身份证号:452524********366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8.03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第八期基础设施富业南路(望业东路至物流大道段)项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肆万零贰佰壹拾玖元零捌分(RMB¥14140219.08)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大章(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51654662;身份证号:452126********00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晓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 身份证号:452402********218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9.39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朝路至西坪路口道路工程、信都工业大道延长线提质改造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柒万肆仟陆佰柒拾壹元陆角捌分(RMB¥14174671.68)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传波(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11118914;身份证号:452423********08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亦(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 身份证号:452402********004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6.34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贺州市万兴路(建设路至芳林路段)扩建工程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与清单不一致);广西曦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投标报价表中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298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