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5年大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名称 |
2025年大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基础设施项目-桃城镇、全茗镇、龙门乡 |
标段编号 |
E45*开通会员可解锁*152001001 |
||||||||
| 招标人 |
大新县财政局 |
||||||||||
| 建设单位 |
大新县财政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2025年大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基础设施项目-桃城镇、全茗镇、龙门乡,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示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 |
|||||||||
| 2025年大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基础设施项目-桃城镇、全茗镇、龙门乡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喜增(注册编号:桂245131331965;身份证号:45011**********9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桂玲(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213**********5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泓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947733.97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皇(注册编号:桂245232300253;身份证号:36012**********4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祥彪(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092**********61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946704.93 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陆智华(注册编号:桂245212300059;身份证号:45212**********01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锦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开通会员可解锁*;身份证号:45222**********56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要求 2.奖项:无要求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