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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柳州市鱼峰区洛维片区排水干渠完善工程勘察(第二次)(项目招标编号:E45*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了招标公告,现拟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 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条发包人第2.2.4条款 |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相关费用协商如下:勘察人应附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青苗赔偿、占用道路、编制交通分流方案)等费用的发票或凭据,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其他费用(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等)发包人不再支付。 |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