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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涵盖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地下停车场(车位262个)及三明中医院地上停车场(车位100个)的整体运营管理。
1.停车场收费服务场地范围:医院规划和指定的停车场。
2.不能收取停车服务费范围。
①各种应急类车辆,如120急救车、警车、消防车及运载危急重病人的其他车辆。
②在采购人作业的各类工程车辆,如垃圾清运车,设备运载、维修车辆,基建类车辆及采购人认定的其他作业车辆。
③采购人职工及家属进出车辆。
④采购人认可的政府、主管部门等国家职能部门和到采购人进行公务活动的其他有关单位、个人的车辆。
⑤采购人职工访客车辆及合法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⑥院方拥有停车管理系统的最高数据查阅权。中标方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须第一时间更新系统并公示。
3.竞价人投入。
①服务期间内由竞价人负责停车场设备投入、维修,并承担智能收费系统搭建改造等全部相关费用。
②实行24小时专人轮值制(需有保安证),确保南北两区全天候运营安全,负责停车秩序的引导、卫生保洁及劝导乱停放车辆并承担人员薪酬、福利、培训、管理、服装、安保器械、卫生工具等。
③竞价人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停车场收费标准,如门岗收费处等位置。承担日常设备更新维护费、设备巡检(如指引牌及各标识、照明灯具、减速带等与停车场管理的有关耗材等)
三、经营方式及期限
①由竞价人包干制。所有人员及投入的设备由竞价人负责,院方不负责任何设备及人员的费用。
②经营期限1+1+1年。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缴纳第一年的服务管理费,第二年服务管理费在第二年服务开始前一个月内缴纳。如遇院方提升改造及施工的需要,竞价人要积极配合院方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③停车费由竞价人负责收取,按政府规定条款收取。
①中标方须组建一支年富力强的管理团队。所有派驻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50周岁以下(特殊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最低学历为初中及以上。
②中标方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因劳资纠纷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五、消防安全管理
①中标方为停车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医院保卫科规定:
②设施维护:每月定期检查灭火器、消火栓、防火卷帘门、烟感报警系统及应急广播,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③通道管控:严禁任何车辆、杂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面,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④动火管理:停车场区域内严禁烟火,如因维修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提前向医院保卫科报备,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配备现场监护人。
⑤微型消防站:确保停车场内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齐全,人员熟练掌握“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六、投诉处理机制
中标方须建立标准化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
①受理渠道:在岗亭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投诉电话及监督二维码。
②响应时效:接到投诉后,现场管理人员须在10分钟内到场核实;一般性问题须当场解决,复杂性问题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整改到位。
③闭环管理:建立《投诉处理台账》,详细记录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及车主反馈,定期报送院方备案。
七、政策性变更响应
在本项目履约期限内,始终保持与国家及地方政策同步。一旦履约期间出现政策性调整(如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新能源车管理新规等),中标方必须立即启动调整程序,无条件按照最新政策要求落实整改,不得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执行。因未及时响应政策变化导致的行政处罚,由中标方全额承担。
八、履约担保与考核惩处
1.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中标方诚信履约,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院方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中标方无违约行为、无未了结纠纷及债务后,经院方审核无误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考核与惩处机制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院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①擅自解约: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②考核不合格:单年度内累计出现3次月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通常指低于60分或特定红线指标未达标)的,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中标方严重违约,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③整改不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含政策性整改要求)未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④投诉率超标:月度有效投诉≥3起:扣除履约保证金5%;月度有效投诉≥5起或引发重大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10%,并全院通报;全年累计有效投诉≥15起: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投诉情况以12345热线、e三明等登记为准。
九、运营管理责任明细表
| 分类 |
管理事项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执行频率 |
备注 |
| 一、环境卫生管理 |
1. 日常清洁 |
车位区、车道、坡道及电梯厅入口的地面清扫、拖洗及垃圾清运。 |
每日至少2次 |
需符合院感控制标准 |
| 2. 深度清洁 |
墙面、天花板除尘;反光镜、指示牌及消防设施表面擦拭。 |
每周1次 |
||
| 3. 积水处理 |
雨季或管道渗漏造成的地面积水须及时清扫或强排。 |
即时处理 |
||
| 二、设施设备维护 |
4. 智能停车系统 |
道闸、识别摄像头、显示屏及车辆检测器的清洁、调试与抢修。 |
每周巡检,故障即修 |
确保识别率>99% |
| 5. 排水系统 |
清理地下室水沟、集水井及沉淀池淤泥;检查排水泵运行状态。 |
每月至少1次 |
汛期加密,防内涝及蚊虫滋生 |
|
| 6. 交通设施维护 |
检查车库进出口及内部减速带,对破损、移位、翘起的进行加固或更换。 |
每周巡检,损坏24h内修复 |
损坏及时更换 |
|
| 7. 沟渠盖板维护 |
检查水沟格栅盖板(含进出口),对变形、断裂、缺失的进行更换或加固。 |
每周巡检,损坏24h内修复 |
承重标准需达标 |
|
| 8. 岗亭配套设施 |
岗亭内电脑、空调、打印机及对讲机等办公电器的保养与维修。 |
按需维护 |
耗材由中标方承担 |
|
| 三、车辆秩序与安全 |
9. 出入管控 |
严格执行“一车一杆”;保障急救与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 |
24小时值守 |
配合院方安保调度 |
| 10. 停放引导 |
指引车辆按位停放,严禁占用通道、消防登高面及他人车位。 |
全天候巡查 |
||
| 11. “僵尸车”整治 |
建立长停车辆档案;对超期车辆联系移走;对无主车上报交管部门。 |
每周排查1次 |
合同需明确处置权 |
|
| 四、消防安全管理 |
12. 消防设施巡检 |
检查灭火器压力、消火栓水压、水带完整性、防火卷帘升降功能。 |
每月1次 |
建立台账,签字备查 |
| 13. 消防通道管理 |
严禁车辆停放于黄色网格线、消防通道及登高操作场地。 |
实时管控 |
零容忍 |
|
| 14. 动火作业监管 |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无证不动火,作业必监护。 |
作业时 |
违规重罚 |
|
| 15. 应急能力建设 |
组织全员消防培训,掌握灭火器材使用及疏散逃生技能。 |
每半年1次 |
配合保卫科演练 |
|
| 五、人员与合规 |
16. 人员准入标准 |
派驻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
入职前核验 |
提交人员名册备案 |
| 17. 薪酬与福利保障 |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足额发薪并缴纳社保(五险)。 |
每年或人员变动递交关管资料 |
杜绝欠薪,防范用工风险 |
|
| 18. 值班与考勤 |
实行24小时专人轮值制,严禁脱岗、睡岗。 |
全天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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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数据与收费 |
19. 数据开放共享 |
向院方开放停车系统后台,提供车流量、收费报表等数据。 |
按需提供 |
确保数据安全 |
| 20. 收费合规执行 |
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加收费用。 |
持续执行 |
接受社会监督 |
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停车场管理专业团队及成熟的运营经验,有类似单位停车场托管成功案例者优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十一、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单位须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正式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需);
4.近三年类似停车场管理业绩证明;
5.停车场管理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方案及安全保障方案;
6.企业信用承诺书;
7.其他能证明服务能力的相关资料。
十二、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价递交地点:材料可寄或交至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总务科
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沙县区总医院停车场对外租赁报价函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南北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服务项目报价函
| 序号 |
发包单位 |
租赁期限 |
每月上交租赁费用(元) |
年度上交租赁总费用(元) |
| 1 |
沙县区总医院 |
1+1+1年 |
||
| 2 |
三明市中医院 |
1+1+1年 |
备注:报价前需现场勘察。服务期满1年后,无论是哪一方终止合同,均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全部装修、设备、设施均不得撤场,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报价单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