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市商务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第一期活动宣传服务项目的购买。特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有奖发票试点第一期活动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四、 预算资金
¥5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元整),拟从昆明市商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有奖发票试点前期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 服务内容
紧扣昆明市有奖发票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整体策划、宣传活动创意设计和线下宣传推广活动等。
六、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七)对昆明市商务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按有关要求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八)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八、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目标要求
(一)活动效果。宣传活动需紧扣昆明有奖发票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抽奖规则、宣传推广措施、舆情防控措施),能够将活动要点和相关政策准确、清晰、及时地向公众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有奖发票试点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租赁、物料印制、交通差旅、场地协调、税金及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清单格式进行分项明细报价,不得漏报、错报。分项报价将作为项目过程审计及费用核销的重要依据。
(三)服务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合理配置人员,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对有奖发票系统熟悉且具备软件设计经验。团队须提供专人对接服务,试点活动期间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紧急事项30分钟内响应。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关键节点汇报。
十、 公示时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14日(注:计划审批后5个工作日)
十一、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商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张耀丹 阳静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婧、尹号芬、邢桐、廖秋婷、罗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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