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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大洋镇木栗村锡坑头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序号:缙招标QT2025-24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施嘉羽、*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 1 |
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宇洁 |
| 2 |
丽水利胜建设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姣 |
| 3 |
丽水坤弘建设有限公司 |
3429305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周鲁璐 |
| 4 |
丽水丽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42024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妹 |
| 5 |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
3485164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阚莎 |
| 6 |
浙江柒禾建设有限公司 |
350068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胡水月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2025年11月7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