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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省庆元县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26]02号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9日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程鑫 注册号:2210012892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玖仟柒佰肆拾肆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以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资信: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青田县环太鹤湖湖边源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安投资:6489.8348万元 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盖章):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庆元县水利局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