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柏坡高速公路胡庄互通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2026-02-28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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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政转征函〔2026〕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西柏坡高速公路胡庄互通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3.4933公顷(其中耕地1.4191公顷、非耕农用地2.074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5831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0764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作为西柏坡高速公路胡庄互通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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