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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校园安全预警系统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位于杭州市拱墅区龙腾街500号,占地面积140亩, 现将对校园安全预警系统项目进行方案征集。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和行业业绩的单位为学校安防提供相关设计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建设校园智安预警管理平台,融合视频AI、声纹预警、大模型等前沿技术,主动探知校园潜在安全隐患,完善平台预警闭环管理、人员轨迹分析等业务,融合校内数据分析,搭建三维数字孪生态势应用,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智能化水平。
(1)智能化设备基础建设提升,丰富感知系统
利用人脸抓拍机、AI预警分析相机、后端融合巡检等设备,对学校原有安防系统进行设备提升,通过结构化数据,进行多方位感知,赋能中心平台进行数据清洗、计算,给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数据。
(2)搭建实时监测智能预警,事前智能预警机制
构建安全主动预警体系,强化对关键区域、学生行为等多维度感知能力。充分利用视频AI、声纹预警能力,自动识别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环境因素,自动推送预警信息。做到事前及时预警。
(3)完善风险追溯应急管控,事中快速干预手段
建立以人脸数据、人体数据等多种数据结合的多维数据感知系统,提供更智能化、实战化的常态化风险管理业务应用。梳理部门业务管理流程,与相关责任部门、使用部门形成快速联动,基于任务流分层分级协同开展处置工作,实现预警事件事中快速干预。
(4)提升智能档案精细管理,事后便捷追溯能力
基于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实现对人员快速查询及高级检索,实现对全校人车的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存档。助力学校快速定位风险人员、精准排查相关人员,联动视频,快速追查事件全过程。
二、提供方案的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方案征集活动。
(三)截至响应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三、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16点00分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 日9点30分
五、报名地点:杭州市龙腾街500号浙江省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总务处
六、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方案评审
(一)方案征集人组成三人及以上单数的评审小组。
(二)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应当在符合规划、实用、可行等前提下,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等进行比选、评价,进行综合评分。
(三)评审细则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设计方案 |
按照设计方案所表达的使用功能、技术与经济的平衡,针对本项目设计的合理性、先进性的综合评价。 |
5-15分 |
| 2 |
系统整合 |
对学校原安防系统做全面摸排,对学校现有情况进行综合升级,做到原有资源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进行评分。 |
5-10分 |
| 3 |
提供的方案设计图纸资料 |
提供的方案设计图纸资料的完整程度、设计深度及合理性 |
5-10分 |
| 4 |
经济性与实用性 |
设计方案的功能、系统可拓展性等方面的设计切合实际、经济实用,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总概算金额较低 |
5-10分 |
| 5 |
设计服务承诺 |
本项目设计服务承诺的优劣评分 |
5-15分 |
| 6 |
投资估算 |
按设计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完整程度评分 |
0-5分 |
(四)其他
评审小组结合方案合理性等方面,选取最优方案,并在此方案基础上进行专家论证和优化,形成最终方案。
校方将无偿使用各设计方案。
本次方案的提供者与后期项目招投标是否中标无直接关联。
备注:
查勘现场时间为:自行勘察现场
地点:杭州第十四中学康桥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