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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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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 |
建设单位: |
龙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增江龙门县段 |
环评机构: |
惠州清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增江龙门县城段、龙华镇段和麻榨镇段,总治理河长50.4km,其中,龙门县城段17.5km、龙华镇段30.4km、麻榨镇段2.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4.48km,加固堤防1.72km,新建护岸2.74km;新建排涝站5座、水闸6座、排水涵(管)22座,重建排水涵4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包括施工场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场地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禁止施工废水排入II类水体。 2、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期,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管道标示废气,项目文明施工,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工程沿线设置围挡,采取覆盖、分段施工、密闭运输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期,来自机械设备及各类运输车辆。通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装置,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机械远离敏感点,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主要来自施工期,通过合理控制管沟开挖深度,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控制措施,各类废水统一收集处理处置,建筑材料和油类等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对土地的占用、对土壤的破坏、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缩短施工期,尽量在非汛期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做好复绿、复垦等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