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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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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惠投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星河东一路以东,古屋水以北的地块(即现状惠阳城区第四水质净化厂南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惠州市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洋纳片区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42377m2,建筑面积6753.16m2。项目总处理规模6.03万m3/d,其中工业废水不超过4万m3/d、生活污水2万m3/d,兼顾处理300m3/d零星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服务范围主要包含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惠阳(洋纳)信息科技产业园、胜宏科技及周边区域,重点承载胜宏科技及其上下游PCB产业企业为主的废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与现状惠阳城区第四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相同。零星工业废水服务范围以惠阳区内企业为主,兼顾惠州市其他区域零星废水产生企业。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珠三角、《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直接排放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其中COD≤30mg/L、NH3-N≤1.0mg/L、TP≤0.2mg/L、TN≤12mg/L(排放总量按10mg/L控制)、氟化物≤1.5mg/L。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内部产生的污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和反冲洗废水、污泥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生物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水,纳入本项目处理系统与收集废水一并处理后排放。项目全厂的废水排放量约为60260t/a,处理达标后排入淡澳河。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零星废气预处理气浮过程产生的废气(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收集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鼓风机、水泵、臭氧发生器等,噪声源强约70-85dB(A)。项目通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室内机房、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机房设置隔声门窗、管道加装消声器等方式,对噪声进行综合防控,确保达达声功能区划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将全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各废水处理构筑物、污泥脱水间、危废暂存间等列为重点防渗区,综合楼、仓库、鼓风机房等列为简单防渗区,并按要求进行相应级别的防渗处理。厂区拟设2个监测井,可有效跟踪监控对地下水的污染状况。在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6、环境风险 项目建立了健全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设置完善报警和紧急联动设施。本项目设有应急事故池,与调节池合建,有效容积为11667m3,当事故状态下,废水处理系统废水不达标的时候,可先返回调节池及应急事故池储存,并根据水质情况并在磁混凝沉淀单元前端应急投加粉末活性炭。设置的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可以满足事故状态下各类事故废水的收集需求,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将事故废水收集在厂区内,避免事故废水外溢对末端污水处理厂或地表水体造成影响,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