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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惠州市腾轩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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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州市腾轩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腾轩生态产业园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博罗县柏塘镇石岗村龙颈小组地段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晴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于惠州市博罗县柏塘镇石岗村龙颈小组地段,项目在《博罗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22~202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规模养殖场清单内。项目主要从事猪的饲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5层育肥楼、1栋1层保育舍、1栋5层母猪舍、1座污水处理站、1套沼气处理系统、1套粪渣处理系统,以及配套洗消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折算标准生猪年存栏量约5万头,生猪年出栏量约10万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生产废水约336m3/d。项目废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一类区域排放限值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三者较严值要求后,约66%回用于猪舍除臭水帘用水,剩余34%至周边经济林地灌溉利用,不外排至水体环境。 2、废气 主要来源于养殖栏舍、污水处理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猪粪渣处理系统高温发酵及烘干的恶臭废气,猪粪渣处理系统粉碎及过筛的粉尘,沼气燃烧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以及食堂厨房油烟等。 猪舍恶臭气体经采用优化饲料、干清粪工艺、设置除臭水帘、喷淋除臭液、加强猪场卫生管理、控制饲养密度、加强场区绿化等综合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粪渣暂存间经碱液喷淋除臭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并定期对粪渣暂存间喷洒生物除臭剂。无害化处理一体设备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综合措施处理后经碱性喷淋除臭塔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沼气通过脱水、脱硫设施净化后作为燃料输送燃气灶和沼气发电机。 3、固体废物 病死猪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起作为原料交有机肥料厂处理。猪只防疫废物作为危险废物由当地驻点的动物防疫单位负责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废药物、药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