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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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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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公告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项目来源于第一电子交易系统 【我要投标】

项目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55

项目名称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标段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853

标段名称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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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信息

采购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355 采购名称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交易分类 实物资产类 交易类型 拍卖
标段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0853 标段名称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项目

公告内容及注意事项

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五年期租赁权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开始,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fw.ggzy.hebi.gov.cn/)拍卖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含一层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标的物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北角,建筑面积约为9107平方米,包括地下一层体育场馆和地下二层停车场。

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体育运动、健身、文化及相关培训资质和经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有意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前在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持有效证件及30万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提供相应证明。

标的展示时间: 2026 年2月6日——2月8日

标的展示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展示)

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2026 年1月29日

委托单位:鹤壁经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价须知

国家AA级拍卖企业

中国拍卖行业企业创新奖荣膺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含一层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拍卖会

拍 卖 人: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地点: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平台

拍卖时间:202629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

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权益,作为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特承诺如下:

一、竞买主体资格合法。

二、遵守《拍卖法》关于竞买人责任义务之规定。

三、收到并已了解和认可拍卖标的介绍,收到并认可拍卖公司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等《竞买文件》内容及后附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充分了解并接受以上规定和各项要求。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报名时签署的竞买合同之规定。

五、已对拍卖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和综合研判,竞买行为均建立在本人现场查验基础和自愿上。

六、不与其它竞买人、拍卖人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七、若拍卖成交,遵守《拍卖法》中买受人责任义务之规定,按规定签订合同、交付成交价款及佣金,并自行办理标的手续,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若有违反以上七项承诺我保证遵守拍卖公司“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之规定,自愿放弃本次拍卖会交付的拍卖保证金30万元,并按《拍卖法》、拍卖公司《拍卖规则》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 买 须 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本公司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遵照委托方要求,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本竞买须知连同《标的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草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竞买人权利和义务之规定共同构成本次拍卖会竞买合同内容,拍卖及竞买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认真阅读,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规则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3、本须知拍卖人特指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4、本项目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体育运动、健身、文化及相关培训资质和经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买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凡参与有特殊资质(资格)要求标的的竞买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相关资质(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竞买人为委托人的关联方,须按照委托人相关规定执行。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7、竞买人参与竞买须按规定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实名认证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需登录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fw.ggzy.hebi.gov.cn/)按提示进行注册并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联系拍卖人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详情请咨询拍卖人):

(1)基础主体材料:

①竞买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买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登记表》、《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

(3)拍卖条件中规定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8、竞买人可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理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9、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公司和“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竞买须知规定、拍卖师当场规定及后附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全部条款。

10、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买人注册登记后无论何人操作均表示为注册对应竞买人的报价。

11、参与网络竞买应当遵守“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规定并熟悉竞买程序,竞拍时选择适用的网络环境,因网络原因或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拍卖公司、委托方工作人员及相关资料对标的的介绍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拍卖方之承诺,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以竞买人现场查勘作为竞买人出价之依据。相关资料对面积、年代等的描述仅为参考,具体以相关管理部门实际测量、核实为准,如与描述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改变。

13、拍卖公司、委托方声明不保证标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交易税费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拍卖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14、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注明的展示地点和时间查勘咨询,因竞买人没有查勘咨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5、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文件中由委托方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中的全部条款。特别提醒: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后附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中全部条款。

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当日到拍卖公司签署书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3日内向拍卖公司交清拍卖佣金(向买受人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5%,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支付),并须于3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

17、成交价款交付、相关税费承担、标的移交等事宜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草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18、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特别提醒各位的是本场拍卖会全部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没有达到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每项标的拍卖竞价开始时,拍卖平台会显示标的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凡是响应起拍价的竞买人可以操作应价和加价,竞买人竞价应当按照“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

19、参加本项目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时优先成交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会前申报、报名,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2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协调四邻关系并自行协调处理标的物因上一期租赁而产生的相关事宜,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

21、为保证拍卖会的安全和有序,拍卖公司有可能会视报名和实际状况启动应急预案,保留对标的分场、分批、中止、终止、延期、更换场地及其他应急措施的权利。

2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双方签定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本期资料所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3、务必请大家仔细阅读本公司制订的竞买文件,再次提醒各位,您的应价、加价及成交我们将视为您已知晓、认同并且愿意遵守我们《竞买文件》所规定的拍卖规则、注意事项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条款及拍卖公告、标的介绍、竞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草案)等相关内容。

24、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宣布为准。

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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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本项目拍卖标的为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含一层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标的物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北角。包括地下一层体育场馆和地下二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9107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为豫(2021)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8922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途为文化、娱乐、体育用地,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实际现状为准。

为提高标的物综合利用率,须建成以体育运动、健身、文化及相关培训类项目为主的综合性场馆,不得只作单一运动项目场馆使用。

标的采取整体租赁权拍卖的方式,成交后由乙方自行管理。

竞买合同

拍卖会名称:*开通会员可解锁*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含一层门面房)五年期租赁权拍卖会

拍卖人: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82号 邮编4500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与拍卖人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本场拍卖会竞买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标的介绍》、《承诺函》、《竞买须知》、《竞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及《网络拍卖规则》)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竞买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在拍卖活动中遵守竞买文件中的全部条款。如拍卖成交,同意自拍卖成交日起3日内向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本次拍卖向买受人收取佣金的比例为拍卖成交价的5%。

2、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即为法律意义上的拍卖成交,无论成交后出现任何情况都否定不了拍卖成交合同已经生效。竞买人保证在竞买成交后按竞买须知规定交纳拍卖佣金及其他规定费用,也不要求在支付后以任何原因要求退还。

3、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目录、拍品展示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查勘拍卖标的原物,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人应向竞买人说明委托人已告知的拍卖标的瑕疵,并合法披露了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

4、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应在平台注册报名并在竞拍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拍卖人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未履行任何一项本拍卖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5、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平台登录密码,不得将登录密码透露给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登录密码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竞买人知晓并同意: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后需按照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规定与委托方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

8、竞买人知晓并同意:其他具体条款遵守竞买文件中《承诺函》、《竞买须知》、《竞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草案)及《网络拍卖规则》等具体规定。

9、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10、本协议签署于2026年 2月9日,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拍卖人(盖章):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经办人:

已同意竞买须知、竞买合同相关规定的竞买人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草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本项目拍卖活动《竞买文件》规定和租赁权拍卖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就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兴鹤大街与延河路交叉口西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含一层门面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为地下一层体育场馆和地下二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9107平方米,整体租赁(以实际现状为准)。

本租赁物要提高综合利用率,建成以体育运动、健身、文化及相关培训类项目为主的综合性场馆,不得只作单一运动项目场馆使用。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5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依据本项目租赁权拍卖成交结果,五年期租赁费共___元,大写()。

2. 租金缴纳方式:分五次缴纳,签订合同时缴纳第1年租金,以后每年签订合同的首月10日前缴清当年租金。

3. 乙方应于合同约定时间内将租金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各自承担的税费。

2. 租赁期间,乙方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信、 治安、消防、卫生、物业、环保等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充分了解相应费用缴纳的方式和缴纳时间,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若因乙方延迟或拒交而导致停水停电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配合乙方恢复供电供水,但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交的费用、滞纳金等)。

3. 租赁期间,针对该场馆因乙方原因导致有关部门(安监、消防、城建、通信、水、电、治安)对甲方的罚金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险

在装修期间及整个租赁期间,乙方须为全民健身中心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人员、场馆等)购买相应责任险及财产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意外险、第三方责任险)并保证上述保险在整个租赁期间有效存在;财产险保单上须注明甲方是受益人。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场馆。乙方在使用场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馆进行装修、增设设施,应将方案提前10天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或增设设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场馆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场馆交付乙方使用。

2. 除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在鹤壁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地址注册新公司并在开发区税务局纳税。

2. 乙方使用本场馆需从事文化、体育、健身、培训及相关产业,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应依照法律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乙方自行管理、依法纳税,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按时缴纳各项费用。

5. 乙方应负责场馆保洁、保安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场馆内发生火灾、治安和其他事件,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乙方应服从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如遇政府部门主办的活动应无条件配合。

第十条 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享有正常使用权;乙方装修及日常维护、运营、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间,房屋顶部漏水或因房屋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需对房屋进行重大维修时,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装修装饰部分不承担修缮义务。

3. 乙方进行装修时,需将装修方案报送给甲方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馆结构, 如改变场馆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改装改建场馆功能的,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报经规划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保护性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各种设施。 在承租期间,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及基础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5. 租赁期满或乙方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附于建筑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 乙方对进入该场馆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因疏于管理,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 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7. 乙方必须每天对该场馆及其相关设施进行清扫,保持场馆内外的卫生整洁和亮化的正常开放。

8. 乙方需承担该馆的社会公共责任,每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得少于 300天,8月8日(全民健身日)当天全天免费开放。

第十一条 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转让出租房屋需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及变相转租、转借所承租房屋。如乙方擅自转租、转借及变相转租、转借的,转租、转借及变相转租、转借行为及合同无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房屋的交付及收回

1. 甲方应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交付时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 房屋交付及收回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如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器物、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 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出租,应在租赁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交还所承租房屋。如甲方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参加竞拍或参加竞拍未能成交,乙方应如期将所租赁场馆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持所涉及的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完整完好,不得围存乙方相关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并保证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他请求权,或司法行政扣押、冻结、保全等执行措施。

5.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第十三条 日常管理

1. 维修方面

(1)场内地板、设施,如门窗、锁把(全套)、消防指示 牌、灭火器和水龙头、照明灯等室内一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2)房屋顶部漏水由甲方负责维修。

2. 安全方面

(1)乙方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 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

(2)乙方应当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场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留有死角,需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和人员,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 意事项,确保场馆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3)乙方利用本场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项目开放标准和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4)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承租房屋及其内部各项基础设施和财产,并进入场馆的人员进行合理的照顾,租赁期限内发生任何的房屋、基础设施或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3. 卫生保洁方面

乙方负责场馆内的卫生打扫,特别是卫生间和场内地板及过道,必须随时清理卫生,并安排专人每天根据开馆时间不间断清理卫生,保证场内无烟头、垃圾,厕所无异味,便池清洁,洗手台无积留灰尘。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 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 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3. 在承租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所出租给乙方的场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该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擅自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的。

(3)对损坏承租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用于合同约定外的其它用途的。

(5)利用所承租的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不服从甲方对房屋使用时间进行调配的。

(8)因经营管理问题引起群访、集体访的。

(9)乙方因故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经营活动的许可证, 导致无法继续营业和履行本合同的。

(10)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30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60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以邮箱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 承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 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乙方除补交租金外,违约金按照日租金的30%按日计算。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如期交还房屋。每延迟一日交还租赁物,乙方双倍向甲方支付租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逾期15日未腾清并交还租赁物的,视为乙方对遗留租赁物内财物及设施的放弃,甲方有权随意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已交纳租金不予退还,并按合同期内未履行期限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予腾退租赁物,双倍支付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并按照实际占有租赁物期限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5.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第九条和第十三条中的任何一个条款,甲方可扣罚1000元罚金。扣罚三次以上,无整改现象的,将上报相关部门责令乙方停业整顿,乙方在停业整顿期间仍无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和损失,甲方不退还剩余的年租金。

第十六条 免责条款

(一)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二)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在租赁期内,甲方每年享有30天的免费使用权利,使用 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2. 乙方应将停车场保留不少于20个车位供甲方使用。

3. 甲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管理权变更时,乙方无条件服从移 交。

4. 场馆建筑物灯光工程及场馆内水、电、保洁、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月足额交纳。

5.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对外办理会员卡,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场馆设施和运营,不得挪用,如出现挪用或在会员卡未消费完成 之前携款私逃者,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 双方各自指定以下为各自的有关本合同相关事宜及产生仲裁、诉讼相关诉讼文书送达的联系方式,如按指定的联系方式送达,无人接收或拒收,视为已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 失由接收方自己承担。

十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签字盖章) 乙 方 : (签字盖章)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 : 地 址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络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规则》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竞买人参拍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竞买者在网络拍卖会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fw.ggzy.hebi.gov.cn/)注册竞买人帐号,并交纳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拍卖实施后的竞买保证金退付按交易中心规定进行),取得竞买资格。

三、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表明已接受本规则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和《竞买人参拍须知》,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七、本场网络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

八、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最高且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九、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必须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以全部价款划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交割拍卖标的。

十二、应委托人要求拍卖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网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人民币与拍卖人结算,同时按本场拍卖会《拍卖文件》约定交纳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按约定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拍卖人:即拍卖公司;竞买人:是指参加竞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附件信息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42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20时45分

提交

提交人:

河南一诺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提交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44

提交用时:

0天0时42分

交易中心

办理状态:

不同意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52

办理用时:

0天0时7分

经纪代理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23

办理用时:

0天14时31分

交易中心

办理状态:

不同意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5

办理用时:

0天2时51分

经纪代理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2

办理用时:

0天0时6分

交易中心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6

办理用时:

0天0时3分

二级审核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9

办理用时:

0天3时3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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