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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开展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的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服务;开展军粮、储备粮等政策性粮油的质量检验监测服务;承担本省收获粮食受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的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承担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治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及本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粮油质量标准化建设,承担粮食质量标准修订和验证的辅助工作;完成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8号及萧山区闻堰街道三江路100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描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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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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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质量检验 |
1 |
主要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 |
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有机化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3月31日16:00。应聘者将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单位证明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书扫描后,发送至招聘邮箱:yws@zjlyzjzx.com。
2.资格初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4月1日。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测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专业测评、面试成绩各按40%、3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由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自行出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名单。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安排递补。
3.专业测评。
专业测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内容为粮油检验专业技能。
专业测评单项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
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为建立人才储备机制,给予优秀人才更多机会,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纳入我中心人才储备库。自本次招聘结果公示之日起1年内,若我中心出现与您应聘岗位匹配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通知均在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j.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
2.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开通会员可解锁*;
2.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8803187。
附件: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