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长塘水库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于
湖南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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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长塘水库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2

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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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长塘水库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22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县长塘水库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邵阳县诸甲亭乡中山村、邵阳县诸甲亭乡镇风村、邵阳县诸甲亭乡甲亭村、邵阳县郦家坪镇甲山村、邵阳县郦家坪镇付家坪村、邵阳县谷洲镇湾里村

建设单位

邵阳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邵阳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项目概况

邵阳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拟投资140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9万元)对长塘水库、大井塘水库、连子塘水库、黄泥冲水库、岩氹水库、鸡公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1、长塘水库位于邵阳县诸甲亭乡中山村,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75.43万元,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2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46.10m,相应库容9.0万m³,校核洪水位346.51m,总库容10.64万m³,死水位339.80m,死库容0.11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2、大井塘水库位于邵阳县诸甲亭乡镇风村,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7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33.15m,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291.83万元,相应库容35.50万m³,校核洪水位333.92m,总库容39.79万m³,死水位323.05m,死库容1.60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3、连子塘水库位于邵阳县诸甲亭乡甲亭村,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54.05万元,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4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42.49m,相应库容9.74万m³;校核洪水位343.26m,总库容13.4万m³;死水位337.63m,死库容0.72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4、黄泥冲水库位于邵阳县郦家坪镇甲山村,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404.14万元,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56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41.00m,相应库容22.90万m³,校核洪水位341.58m,总库容34.40万m³,死水位334.30m,死库容2.04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5、岩氹水库位于邵阳县郦家坪镇付家坪村,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91.45万元,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30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80.00m,相应库容11.0万m³,校核洪水位480.38m,总库容11.9万m³,死水位476.85m,死库容1.5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6、鸡公岩水库位于邵阳县谷洲镇湾里村,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90.54万元,水库控制集雨面积0.3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247.11m,相应库容10.6万m³,校核洪水位247.55m,总库容12.89万m³,死水位241.27m,死库容0.2万m³;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以上6座水库均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型水库,无饮用水功能。项目主要除险加固工程内容为:对坝体进行粘土固化剂防渗灌浆对坝基进行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大坝坝顶硬化;内坡面板拆除重建,外坡整形后采用草皮护坡,坝顶新建防浪墙;新建排水棱体;溢洪道新建消力池和尾水渠;新建踏步式卧管;新建大坝观测和监测设施;新建管理用房及防汛仓库;白蚁防治;防汛公路改造等。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其它建筑物)、临时工程(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水泥砂石仓库、拌和站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砂浆和混凝土拌和冲洗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机械养护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基坑排水和洗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周边洒水抑尘;帷幕灌浆等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孔或场地降尘,不外排。涉水作业应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以降低影响程度。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林浇灌施肥用,不外排。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围挡作业,合理布局;加强施工机械和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多余土石方收集后外运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白蚁防治过程产生废弃药品(残液)及药品瓶等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在项目地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落实区域生态保护。项目对施工区域采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作业;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水域、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鱼类或伤害其他水生动物,切实保护项目地陆生和水生动植物。项目施工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6、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负责,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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