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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金华)建设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东区东片城市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工厂(一)行车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ATZB-2*开通会员可解锁*/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 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工厂(一)行车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质条件:
(1)制造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桥式起重机(含消防员桥式起重机、曳引驱动载货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乘客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报告中额定速度≥1m/s,额定载重量≥1000kg;载货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报告中额定速度≥1m/s,额定载重量≥1000kg)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代理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必须是其代理的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并且其代理的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未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代理商负责桥式起重机设备安装工作,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许可项目为“桥式起重机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桥式起重机(含消防员桥式起重机)、曳引驱动载货桥式起重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其不能再授权给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拟派桥式起重机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或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缴纳。需提供在本单位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开通会员可解锁*或更近时间段)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六、公告发布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注:户名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二)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1 日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 3 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7 月 1 日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 3 室。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金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先生、全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金华市金东区东片城市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方先生、章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