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长阳路(洪塘西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2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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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路(洪塘西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检测项目,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锦晟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原材料检测及道路工程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江北区长阳路,东起洪塘西路,西至广元路。道路全长约1000米,宽44米,设计速度50Km/h。

2.3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4招标范围:长阳路(洪塘西路-广元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原材料及道路工程检测等,具体详见检测清单。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全部检测工作完成且提交检测试验报告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①资质或具备②资质:

①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和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②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和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月1日9:00至 2025 年12月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锦晟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舒、李映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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