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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登记号:
BL-ZJBX-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二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招标代理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新碶街道南海路65号
项目基本情况:
将南海路59、61、63、65号四幢厂房进行提容增效改造(拆除重建),总建筑面积约42300平米,分期建设,其中二期建筑面积约24500平米。
项目总预算:
16143万元
服务内容:
承担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及相关工作。采用票决抽球法选定。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在(15)天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0674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0674 元 ,上限:10674 元
价格说明:
代理费暂定5674元,专家费暂定5000元,最终根据中标金额按代理合同条款结算。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4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项目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