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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登记号:
JB-ZJBX-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
庆丰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江北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380万元
服务内容:
负责施工招标代理、控制价编制,造价咨询等服务,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270天
质量要求:
遵循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以及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规定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592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0%
价格说明:
1、招标代理费参照《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由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制定发布)规定,结合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计取,最终以各中标价(合同价)为基数结合报价下浮率计算招标代理费用(上限6万元)。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招标失败,再次招标的代理费用不再另计,招标代理费不含评标专家费,不含招标管理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纳入政府采购平台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100×1.0%+200×0.7%)×0.9=2.16万元 2、招标控制价编制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钢筋及预埋件单独计费,按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清单编制费用暂按300万元计取:(100*3.6‰+200*3.3‰)*0.8=0.8160万元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最终以审计审定的工程费为基数。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100×8.4‰+200×7.7‰)×0.8=1.904万元。 4、工程结算审核费用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施工总承包以外的零星项目费用,不单独计算,并入工程结算审核收费基数内,最终按以上审定的费用为基数。 工程结算审核:(100×2.8‰+200×2.5‰)×0.8=0.624万元 5、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费按总投暂定380万元计取,最终计费基数以审定的总投扣除土地费为基数。费用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 竣工决算费用暂计:(100×2‰+200×1.6‰)×0.8=0.416万元 以上费用合计2.16+0.816+1.904+0.624+0.416=5.92万元。最终结算需按下浮率下浮。 本项目费用由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江北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受托人须提供符合委托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合同支付条款支付。遵守中心现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4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由采购人根据本单位采购管理办法选取单位,集体讨论各单位的信用等级、企业资质、履约服务、应急响应等情况后确定3家选取候选人,由经办科室在中标候选人中经随机抽取产生。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柳静之
联系电话:
87169103
联系地址:
育才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