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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收购报价不含税(处置方不提供发票)。处置方负责装货上车(人力和吊机),收购方仅需来车装运出场。
(“我方”即收购方,承诺交易条件如下):
1、打包处置一批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用(白塑)模具、护坡拱形骨架施工用(绿塑)模具、桥梁集中排水系统用(黑塑)管,合计约20吨。由我方全程负责“工料机投入”,完成吊放倒运、装车清运直至离开贵部工地(彻底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状态)。存货场地条件已查看,我方保证不调价、保证正常收购。如我方查勘或预计不当,造成实物收购困难或期间退场的,不向贵部索赔;已部分或全部拆解的物件,我方一律不得带走,视为无偿服务。
2、结算价格:全程锁定;即中标单价。双方互不调价。
3、结算数量:按贵部指定地磅、实际过磅计重,不设允许公差。除有客观确凿证据表明地磅计量问题外,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磅单吨位。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结算付款金额=结算价格*结算数量。
一、 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与本次竞买。
二、 销售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的数量为准;成交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金额以实际过磅数量乘以单价确定。
三、 本次竞价是最高价审批模式。最高价审批是指“在某些特殊行业、特殊物品的竞价过程中,在确定最高出价后,需要销售方进行申报获批后,方可确定成交。
四、 买定成交(中标)后,买受人应于销售方规定日期 ,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标的物预处置货款,同时签订相关合同。
五、 买受人开始进场拉货后,在要求的提货日期前或在买受人自行与销售方确认的拉货期限内,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将标的物全部清运完毕。
六、 现场拉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上附着的水泥或其他杂质,买受人在装车过磅前全部自行清理完毕,过磅时不予扣杂。标的物清运完毕后,买受人负责自费将现场垃圾、拉货产生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七、 严禁以任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在拉货过程中,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安装控制元件、遥控计量器具,严禁以其他一切手段窃取销售方的财产。一经发现,我公司有权将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预付款予以扣除,并可在弥补损失完毕的基础上,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保证金缴纳方式: 线上缴纳 保证金金额: 1500 调价方式: 按金额调整 增价幅度: 5 起拍价: 500 报名人数限制: 3 报名费: 100